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江西省
医疗保障系统“八五”普法规划》的通知
赣医保发〔2022〕5号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江西省医疗保障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已经2022年第7次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5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江西省医疗保障系统“八五”普法规划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全省医疗保障系统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转发的通知》(赣发〔2021〕19号)精神,结合医疗保障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新时代普法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深化依法治理为重点,以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健全完善普法工作体制机制,推进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医保,为奋力谱写全面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江西篇章、描绘好新时代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新画卷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到2025年,全省医疗保障普法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全省医疗保障系统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在医疗保障领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进一步改善。
二、“六个突出”,精准把握普法重点
(一)突出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省医疗保障系统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医疗保障党组(党委、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学深学透、入脑入心。充分发挥各类普法阵地以及官网、官微等线上平台作用,加大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力度,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二)突出宣传宪法、民法典。严格落实新提任领导干部宪法知识考试制度、宪法宣誓制度。牢牢抓住“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契机,组织开展各类宪法宣传活动,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全力推动全省医疗保障系统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广泛开展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民法典宣传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让民法典精神引领医疗保障事业的改革发展方向。
(三)突出宣传与医疗保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适应医疗保障发展需要,大力宣传国家与省最新出台的与医疗保障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每年“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重点围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等“一法规、四规章”以及即将出台的《医疗保障法》《江西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引导群众自觉遵守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强化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推动全省医疗保障系统领导干部增强统计法治观念,确保医疗保障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四)突出宣传与促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为打造稳定、公平、透明、高效、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奠定基础。
(五)突出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国家、省部署要求,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等,积极动员全省医疗保障系统领导干部参加“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围绕食品药品安全、扫黑除恶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依法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贡献医保力量。
(六)突出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特别是医疗保障领域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内容,列入党组织考核党员干部的重要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三个注重”,精确指导普法对象
(一)注重提升医保系统国家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抓好关键少数,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动全省医疗保障系统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等制度,切实提高全省医疗保障系统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采取网上观看或者现场旁听等形式,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制定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建立健全全省医疗保障系统法治培训常态化机制,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基层一线行政执法人员的岗位培训和法治专题培训。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二)注重提升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法治素养。把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作为工作流程的必备步骤,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答疑解惑,不断提升管理对象、服务对象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和法治实践的参与度。用好以案释法利器,及时通报曝光医保领域违法典型案例,不断增强管理对象、服务对象尊崇法律、敬畏法律意识。依法推动管理对象完善规约、章程,实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推动依法办事、诚信尽责。针对医保领域热点问题,及时进行权威解读,弘扬法治精神,正确引导舆论。
(三)注重提升特殊地区和特殊人群法治素养。巩固做实提升乡村、社区普法宣传,紧扣基层生产生活,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医保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其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四、“三个加强”,精心打造普法亮点
(一)加强红色法治文化保护、宣传、传承。注重挖掘、充分利用江西丰富红色法治文化资源,因地制宜组织开展红色法治文化研究阐发、展示利用、宣传普及等活动,传承好红色法治基因。把红色法治元素融入到中华苏维埃医疗保障史陈列馆建设,推动打造具有医保特色的红色法治文化阵地。
(二)加强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体现现代法治精神和江西医保特色,创作生产一批优秀医保法治文化精品。积极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征集和传播活动,扩大法治文化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加强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全时普法。以互联网思维和全媒体视角推进智慧普法。改进普法方式,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增强普法实效。探索推进普法信息在各类终端设备“智慧分发”,形成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提升普法的覆盖面、针对性和便捷性。
五、“三个强化”,精细落实普法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坚持系统观念,认真落实本规划,切实把法治宣传教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动与人大、宣传、司法等部门进行对接协调,加强普法协同配合。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抓好各项普法任务落实。
(二)强化基层基础。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加强普法办事机构建设,配齐配强普法工作专(兼)职队伍,扎实做好法治(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每年至少开展1次医保法治(普法)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强化经费保障,把医保法治(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部门预算。鼓励和引导社会参与支持普法工作。
(三)强化督查考核。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日常指导和监督,开展中期评估和终期总结验收,运用好评估结果,对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按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履行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单位及时提出整改要求。鼓励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聚焦问题开展差异化探索,及时发现、总结、推广经验,推动全民普法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理论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