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潜山市
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
实施方案的通知
潜政办秘〔2023〕6号
《潜山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3月4日
潜山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
示范县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维护和促进人民健康中的独特优势作用,不断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全市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全面推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基层中医药示范市(县)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2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指示精神,坚持新时期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着力健全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基层中医药在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疫情防控中的作用,振兴发展潜山市中医药事业,为全市人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中医药服务。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省、安庆市发展中医药事业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强化全市中医药工作组织领导,建立完善政府牵头、卫健部门具体承办,中医药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协同的跨部门联动机制;建立健全与中医药工作需求相匹配的财政投入机制、持续有效的人才培养机制和较为完善的中医药服务体系;着力推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与深化医改、健康潜山、乡村振兴、对口帮扶等有机结合,促进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深入总结创建工作经验,积极探索适合本市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策略、举措和服务管理模式。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中医药工作的组织管理
成立潜山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领导小组,将中医药工作纳入成员单位综合目标考核,实行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充分发挥市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中医药发展相关事宜,统筹推进本市中医药事业发展。
(二)促进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
建立全市中医药工作跨部门协调机制,明确职能部门,充分发挥中医药联席会议制度的协调沟通作用,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的发展。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建立持续稳定的基层中医药工作投入机制;支持引进和培养中医药人才,为基层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更多奖励、晋升、就业的保障措施;加大宣传推广中医药传统文化和养生保健知识,加强青少年科普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建立科研扶持政策,推动中医药科技发展;落实中医药医疗保障政策,逐步调整扩大中医药服务项目和服务价格。制定中医药发展规划,合理规划布局中医药服务机构,将基层中医药服务打造成为网络健全、设施完善、人员合理、管理规范、中医药防治康养融合发展的完整体系。
(三)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
将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纳入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实现中医药服务全覆盖。支持市中医院创建三级中医医院,建成市域中医“龙头”医院,强化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办院模式和服务功能,规范科室设置,补齐资源配置不平衡的短板,优化就医环境,持续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加强中医疫情防治工作队伍建设。建立以市中医院为主体,综合医院中医科为骨干,社区和乡镇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村卫生室为网底,个体中医诊所、门诊部为补充,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内涵建设,按照建设标准,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设立康复科室,为群众提供中医药康复服务。强化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设立中医病区和中医综合治疗区,增设中医临床科室、中药房、煎药室等设备配置。100%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具备提供中医药服务场所和设施设备,1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设置“中医阁”。
(四)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健全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和注册护士数、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医护比、中医药人员占比等指标符合所在区域卫生规划要求。达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0.6-0.8名合格的中医类别全科医生。100%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类别医师占本机构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5%以上;100%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100%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乡村医生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组织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师承教育、“西学中”培训,提升基层医务人员(含乡村医生)中医药适宜技术水平。
(五)推广中医药服务
市中医院主要提供中医药综合服务,深入开展中医优势特色专科建设,重点推进康复科、脑病科、推拿科、妇科、儿科、皮肤科、针灸科、骨伤科等一批优势专科,提高中医优势病种的诊疗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拓展中医药服务范围,推进中医专科发展,中医诊疗人次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的比例达35%以上。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6类10项以上的中医药适宜技术;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4类6项以上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注重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为老年人、孕产妇、儿童、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重点人群和亚健康人群提供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年度中医药健康管理目标人群达到国家要求。充分发挥中医药在传染病防治中的作用,积极参与本辖区传染病的宣传、预防和治疗工作。在医养结合、社区康复、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服务中融入中医药方法。扩大中医药科普内容的覆盖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宣传中医药内容占比达50%以上,接受教育人次占比达50%以上。
(六)严格开展中医药工作监督考核
市卫健委建立市级医院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工作考核机制,并将中医药内容纳入其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考核中,中医药内容分值占比不低于15%。市卫生监督综合执法大队设置中医药监督管理科或有专人负责本市域内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内容包括上年度中医医疗秩序、中医医疗案件查办、发布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监管情况,落实市卫健委中医药相关监督检查要求。市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有专人负责中医药疾病预防工作,将中医药内容纳入本市疾病预防、慢病管理、健康教育相关工作中。加强本市域基层中医药服务质量的评估和监管,对乡村中医药技术人员自采、自种、自用、民间习用中草药加强管理,规范服务行为。
(七)提高中医药服务满意率和知晓率
城乡居民对市中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满意率不低于90%;城乡居民中医药知识知晓率不低于90%,对市中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内容知晓率不低于85%,市中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人员相关政策知晓率不低于85%。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1月-3月)
成立潜山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领导小组,研究出台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召开创建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明确职责分工。
(二)创建达标阶段(2023年4月-9月)
各成员单位按照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督促,加快推进创建工作,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三)自查完善阶段(2023年10月)
各成员单位按照《全国基层中医药示范市(县)建设标准(2022年版)》和《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现场评审抽查评分工作任务分解表(2022版)》自查整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适时组织检查督导,督促完善,做好迎接省级和国家评审组的评审准备工作。
(四)评审提升阶段(2023年11月-12月)
加强各类创建资料的收集、整理,制作专题片,邀请上级领导和专家开展预评估,做好迎接省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评审组评审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评审。同时巩固创建成果,着重加强中医医联体建设、家庭医生签约、养生保健和社会办医等方面工作,促进我市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发展中医药事业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本单位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把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作为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作为健康潜山建设的重要抓手,作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重要契机,作为推动全市中医药水平上台阶的重要突破口。争取在政策扶持,财政支持、科技发展,医疗保障、文化宣传教育、产业融合发展等方面持续加大力度;在管理体系、基层体系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实现机制创新;经过创建,达到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水平。
(二)严格标准,狠抓落实。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厘清各自工作职责,严格对照《全国基层中医药示范县建设标准(2022年版)》,逐条逐项认真梳理,对已达到示范县标准要求的指标要继续巩固提高,对尚未达到标准要求的指标要认真分析,坚持问题导向,明确专人负责,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狠抓落实,确保顺利完成创建任务。
(三)统筹协调,合力推进。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具体举措,加强协调合作,对照创建任务清单逐一落实,共同推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卫生健康部门作为创建工作的主要实施部门,要对全市中医药工作实行统一规划,开展经常性的督查、指导;要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创建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相关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齐心协力、通力合作,全力推进创建工作。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利用各种形式加大中医药工作的宣传力度,紧紧围绕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这一主题,广泛宣传我市关于中医药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成效。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建立中医药工作宣传阵地,广泛宣传中医药传统文化内涵,以及中医药防病治病理念、知识和作用等,营造全社会知中医、信中医、爱中医、用中医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