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医疗保障局,各市(区)财政局、卫健委,市医疗保障局各分局:
现将《泰州市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泰州市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办法
泰州市医疗保障局 泰州市财政局
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22日
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