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府办字〔2023〕10号
靖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靖安县适龄妇女乳腺癌检查项目和
妇女常见病防治项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执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实现《江西省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的目标任务,加大妇女常见病防治工作力度,做好2023年度妇幼卫生公共项目,如期完成纲要目标任务,现将《靖安县适龄妇女乳腺癌检查项目和妇女常见病防治项目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3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靖安县适龄妇女乳腺癌检查项目和妇女常见病防治项目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提高适龄妇女乳腺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乳腺癌死亡率,贯彻执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实现《江西省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的目标任务,加大妇女常见病防治工作力度,提高靖安县妇女健康水平,逐步形成维护妇女健康的长效机制。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妇幼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赣卫妇幼字〔2020〕19号)、江西省妇幼保健技术指导中心《关于印发全省妇幼健康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妇幼中心字〔2020〕6号)及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宫颈癌筛查工作方案和乳腺癌筛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卫办妇幼字〔2022〕3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2023年起每年完成4000例(以国家下达任务数为准)35-64岁适龄妇女乳腺癌检查。乳腺癌早诊率达到70%以上。对检查异常、可疑病例的随访管理率达到95%以上。进一步提高医疗保健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承担适龄妇女乳腺癌检查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95%以上。逐步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项目地区妇女乳腺癌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探索适合基层的乳腺癌检查服务模式和优化方案,逐步建立乳腺癌防治体系长效机制。
(二)广泛开展妇女常见病防治项目,力争妇女常见病筛查率达到80%以上,健康教育覆盖率达到90%以上。通过定期收集、分析辖区妇女常见病防治的相关数据,及时掌握辖区妇女常见病防治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和治疗妇女常见病,减少疾病的发生,同时对广大妇女进行卫生保健知识的宣传和指导,增强广大妇女的保健意识,提高防治疾病的效果,以保障妇女生殖健康。
二、项目范围
对全县适龄妇女进行乳腺癌筛查,优先保障农村妇女、城镇困难家庭妇女。
对全县所有已婚妇女(不限年龄,不限户籍、不分农村和城镇)进行妇女常见病普查。
三、项目内容
(一)乳腺癌检查项目
1.乳腺癌触诊和乳腺癌彩超检查。对接受检查的所有妇女进行乳腺触诊视诊和乳腺彩超检查,乳腺彩超检查结果采用乳腺影像分级评估报告系统(以下简称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
2.乳腺X线检查。对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级0级以及3级者进行乳腺X线检查,乳腺X线检查结果采用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
3.组织病理检查。对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4级和5级,X线BI-RADS分4级和5级者应当直接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以下称活检)。
4.对乳腺X线检查0级和3级者应当由副高以上专科医生综合评估后进行随访或活检或其他进一步检查。
(二)妇女常见病防治项目
1.病史询问:填写表格,包括户口所在地、年龄、文化程度、职业、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月经史、婚育史、过敏史等。
2.体格检查:按照检查常规进行妇科检查、乳房检查等。
3.辅助检查:阴道分泌物检查等,阳性患者将根据情况进行盆腔B超检查、乳腺超声检查、乳腺X线等进一步检查。
4.检查结果登记:填写检查结果,并提出医学意见及指导建议。
5.告知责任及随访管理:检查结束后,应及时将检查结果反馈受检者。发现有异常情况的,应指导患者进一步诊治,同时注意保护个人隐私,进行个案登记,纳入随访管理。
6.信息报告:要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妇幼卫生信息报告的要求,收集汇总筛查结果并及时上报。
(三)加强检查异常或可疑病例管理
随访人员要按照妇女乳腺癌检查异常或可疑病例随访登记表加强异常或可疑病例的追踪随访。要详细收集目标人群的基本信息,特别是联系方式。
乳腺癌检查项目异常或可疑病例。主要包括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级0级、3级及以上者,临床乳腺检查异或常可疑者,乳腺X线检查BI-RADS分级0级、3级及以上者,以及病理学检查为不典型增生及小叶原位癌、导管原位癌、浸润性乳腺癌等恶性病变。
(四)人员培训
1.培训对象。为保证妇女乳腺癌检查项目和妇女常见病防治项目质量,对相关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业务和管理水平,使其熟练掌握妇女乳腺癌检查项目和妇女常见病防治项目工作的基本业务技术知识,严格按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妇女乳腺癌检查项目和妇女常见病防治项目工作。
2.培训方式。由妇幼保健院根据需要确定培训重点,制订培训计划和培训材料,按照集中理论授课和临床技能操作相结合的原则开展培训。
3.技术培训内容:
(1)妇女常见病检查技术要点及注意事项。
(2)乳腺癌的相关专业知识(流行病学、临床检查方法、组织病理检查方法和标准以及相关治疗知识等);乳腺彩色超声和乳腺X线检查的操作方法、注意事项、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和信息填写以及质量控制要求等。
(五)健康教育和社会宣传
1.县卫健委及妇幼保健院要积极主动与财政部门协调沟通,充分发挥妇联等部门组织动员的优势,深入社区、村组、家庭开展社会宣传,动员妇女主动接受乳腺癌检查和妇女常见病普查。
2.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妇女乳腺癌检查项目和妇女常见病防治项目相关政策和妇女健康知识宣传,扩大妇女乳腺癌检查项目和妇女常见病防治项目的社会影响力,帮助广大妇女树立健康文明理念,培养良好的生活方式。
3.医务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积极主动向检查人群传播乳腺癌和妇女常见病防治核心信息,普及健康知识,为有需求的妇女提供咨询服务。
四、项目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
成立靖安县适龄妇女乳腺癌检查项目及妇女常见病防治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全面管理、组织、计划、协调和督导。成立靖安县适龄妇女乳腺癌检查项目及妇女常见病防治项目技术指导小组。县卫健委负责本县适龄妇女乳腺癌检查项目及妇女常见病防治项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县财政局负责保障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县妇联、县民政局、各乡镇、社区负责对检查人数摸底调查,并做好接受检查的动员;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协助做好检查项目的社会宣传工作;县妇幼保健院负责项目具体实施,开展人员培训,管理相关信息。县卫健委在项目开展期间,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和评估。
(二)明确相关职责
组织经验丰富的专家组成筛查技术指导小组,赴基层进行初筛工作,同时,应当对筛查质量进行把关,提高筛查阳性率。人员分工明确、密切协作,共同完成检查任务。
(三)建立摸底调查制度
在检查前,各乡镇、社区组织有关人员,在公安、妇联、卫健、民政部门的支持下,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妇女进行摸底调查,登记需要检查人数。对符合条件的妇女,要积极动员其接受检查,签署“知情同意书”。要充分掌握应检人群的流动性,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受检对象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检查。
(四)加强资金监管
专项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专款专用资金。县财政局要做好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的监管工作,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五、信息收集和管理(12月底前完成)
(一)乳腺癌检查项目信息通过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直报系统报送,内容包括妇女乳腺癌检查项目季度统计表和妇女乳腺癌检查项目个案登记表。上报组织病理学检查结果不典型增生及小叶原位癌、导管原位癌、浸润性乳腺癌等恶性肿瘤及其他恶性肿瘤的个案信息。
(二)妇女常见病防治项目工作信息管理按照全国妇幼卫生调查制度管理,季报表分别于每年4月、7月、10月和下一年1月10日前上报,年报表于次年1月10日上报。内容为江西省妇女常见病普查情况统计表。
(三)项目负责单位要求有专人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并按要求及时上报。所有检查信息要及时录入,对检查结果及治疗结局的信息,失访率应≦5%。
六、项目时间安排
项目覆盖全县十一个乡镇,并安排3-4个乡镇进行循环筛查,实施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附件:1.靖安县适龄妇女乳腺癌检查项目和妇女常见病防治项目领导小组
2.靖安县适龄妇女乳腺癌检查项目和妇女常见病防治项目技术指导小组
附件1
靖安县适龄妇女乳腺癌检查项目和妇女常见病
防治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钱 锐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韩 刚 县政府办副主任
万 春 县卫健委党委书记、主任
成 员:艾 军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委
阎文芳 县财政局副局长
余红生 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毛圣放 县民政局副局长
余丽峰 县妇联副主席
万年仔 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邓小强 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舒靖莹 县卫健委副科级干部
舒信波 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涂 娟 双溪镇副镇长
晏 远 香田乡副乡长
郑振江 仁首镇副镇长
罗 旭 宝峰镇副镇长
易杰勇 雷公尖乡武装部部长
周慧艳 水口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王维佳 高湖镇副镇长
舒 维 璪都镇副镇长
余鸿龙 三爪仑乡宣传委员
莫利君 官庄镇组织委员
胡翠萍 中源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委,由舒靖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靖安县适龄妇女乳腺癌检查项目和妇女常见病
防治项目技术指导小组
组 长:余小兰 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成 员:张小玲 县妇幼保健院学科带头人
程丽娟 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熊忠梅 县妇幼保健院院长助理
叶建军 县妇幼保健院检验科科长
王 君 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陈雪梅 县人民医院妇产科主任
徐文梅 县中医院妇产科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妇幼保健院,由余小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靖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