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中上旬,我市经历了一次50年一遇的特大洪涝灾害,全市卫生健康系统也遭受了较大损失。根据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以及市防指《转发省防指关于切实加强防汛抗洪期间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黄防指〔2020〕17号)要求,决定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全面开展灾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把防控重大安全风险、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重中之重,着力提高全系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抓实抓细灾后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二、落实责任,精心组织
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制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做到安全生产责任“五落实”。各地、各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建立风险隐患排查台帐,严格风险隐患的闭环管理,坚决杜绝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全面排查,不留死角
1.消防安全。重点排查洪水过后受浸泡的建筑物安全风险;排查各卫生健康单位特别是医疗机构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包括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妨碍安全疏散行为;排查受洪水浸泡后的供电线路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消防设施是否损坏,或者消防控制室设置不符合要求,控制设备存在故障或不能正常运行;排查特殊操作人员持证上岗问题。
2.建筑安全。重点排查违规使用易燃夹芯彩钢板作建筑或装修材料行为;排查各单位建筑施工是否存在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临时搭建建筑,或者将非医用建筑改造作为医疗场所使用,未按照有关建筑标准、消防技术标准进行建筑施工安全和建筑防火材料选材等隐患。
3.危化品安全。重点排查各卫生健康单位危险化学品各环节的安全隐患。如已废弃剧毒药品的管理与处置;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化学品存放、使用、销毁等环节的安全监管。
4.后勤安全。重点排查后勤保障工作中的水、电、气及特种设备的运行管理中的风险隐患。
5.电动自行车充电与停放安全管理。重点排查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的风险隐患。
6.医疗安全。不断完善医疗质量安全和医疗纠纷管理,加强医院安防体系风险隐患排查,特别是做好医院感染和医疗质量控制方面的预防管理工作,明确医院感染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流程、危险因素以及采取的干预措施,预防和控制感染性疾病传播,杜绝医源性感染发生,防范化解感染暴发风险。
黄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