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中药材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保政办函〔202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关于加快中药材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职责,认真组织实施。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