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处室、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对标省委常委会、省委深改委、省政府及相关会议确定的2021年重点工作和改革任务,细化举措、量化目标、明确时限、明晰责任,实施清单管理,确保今年我省医疗保障各项重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特制定《省医保局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1年4月22日
省医保局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2021年4月
目 录
一、省委常委会、省委深改委工作任务
(一)省委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确定的工作任务
1﹒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2﹒推动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
3﹒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4﹒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
(二)省委深改委2021年工作要点确定的工作任务
1﹒推动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
2﹒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管理制度
3﹒制定出台推进医疗保险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实施意见
4﹒出台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医保政策
(三)《省直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十二次全会〈建议〉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
1﹒协同促进基本公共服务便利共享,推动优质教育、医疗资源合作,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推进医保一体化和养老托育合作,打造长三角文化旅游休闲康养示范基地
2﹒加快推动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
3﹒落实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
4﹒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
5﹒落实异地就医结算
6﹒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7﹒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
二、省政府工作任务
(一)省政府2021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中确定的工作任务
1﹒推动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
(二)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工作安排中确定的工作任务
1﹒推动更多优质教育和医疗资源跨区域流动,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推进医保一体化和养老托育合作,加快实现基本公共服务便利共享
2﹒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三、定期向省委报告事项
1﹒定期报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2﹒定期报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回头看”情况
序号 |
重点工作 |
时间节点 |
工作举措及年度目标 |
责任领导 |
责任处室(第一位为牵头处室) |
一、省委常委会、省委深改委工作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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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省委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确定的工作任务(3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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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
12月底 |
制定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关政策,进一步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优化调整脱贫人口医疗救助参保政策,分类调整医保扶贫倾斜政策,有效治理过度保障。指导各市贯彻执行,做好宣传工作,确保政策有效衔接、待遇平稳过渡。 |
汪和平 |
待遇保障处 |
2 |
推动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 |
12月底 |
研究推进省级统筹的工作思路及办法,制定推动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的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工作举措和责任单位。拟定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的工作思路和建议并报省政府审定。 |
汪和平 |
待遇保障处 |
3 |
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
12月底 |
制定《安徽省基本医保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工作指导方案》,积极推进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DIP)付费国家及省级试点,继续做好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国家及省级试点工作,统筹推进基层医疗机构适宜日间病房(床)收治疾病按病种付费工作。 |
汪和平 |
医药服务处 |
4 |
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 |
持续推进 |
推进我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制度化建设,制定《安徽省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实施意见》。积极落实国家集中带量采购政策。常态化开展省级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 |
袁之应 |
价格招采处 |
(二)省委深改委2021年工作要点确定的工作任务(2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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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推动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 |
12月底 |
研究推进省级统筹的工作思路及办法,制定推动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的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工作举措和责任单位。拟定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的工作思路和建议并报省政府审定。 |
汪和平 |
待遇保障处 |
2 |
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管理制度。 |
12月底 |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管理制度的工作部署,制定我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管理制度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
汪和平 |
待遇保障处 |
3 |
制定出台推进医疗保险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实施意见。 |
3月底 |
制定出台《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 |
汪和平 |
基金监管处 |
4 |
出台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医保政策。 |
9月底 |
会同省中医药管理局出台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医保政策。 |
汪和平 |
医药服务处 |
(三)《省直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十二次全会〈建议〉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7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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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协同促进基本公共服务便利共享,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推进医保一体化。 |
12月底 |
会同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医保局制定印发《2021年长三角医保一体化工作要点》,对照任务分工抓好落实。 |
汪和平 |
医药服务处 规财法规处 待遇保障处 价格招采处 基金监管处 医保中心 异地就医中心(信息中心) 药采中心 |
2 |
加快推动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 |
12月底 |
研究推进省级统筹的工作思路及办法,制定推动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的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工作举措和责任单位。拟定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的工作思路和建议并报省政府审定。 |
汪和平 |
待遇保障处 |
3 |
落实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 |
12月底 |
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政策措施,做好国家新版(2020年版)药品目录落地工作,完成2021年度省级增补药品消化任务。制定民族药、医疗机构制剂、中药饮片准入管理办法,保障参保人员基本用药需求。 |
汪和平 |
医药服务处 |
4 |
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 |
12月底 |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工作 部署,制定我省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有关政策,并按程序送审。 |
汪和平 |
待遇保障处 |
5 |
落实异地就医结算。 |
12月底 |
研究解决跨省异地就医“待遇差”问题,印发《关于探索解决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待遇差”的通知》。加强异地就医基金监管,印发《完善安徽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控制办法(试行)》。印发《省内异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直接结算工作方案》,年底前实现省内异地定点药店刷卡结算。扩大异地就医门诊结算试点,年底前实现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全覆盖。优化异地就医备案审核管理,依托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和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开展全国统一的备案服务。 |
汪和平 |
异地就医中心 |
6 |
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
12月底 |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督促指导安庆市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保障对象和制度政策等方面加强试点探索,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 |
汪和平 |
待遇保障处 |
7 |
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 |
持续推进 |
推进我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制度化建设,制定《安徽省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实施意见》。积极落实国家集中带量采购政策。常态化开展省级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 |
袁之应 |
价格招采处 |
二、省政府工作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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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省政府2021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中确定的工作任务(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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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推动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 |
12月底 |
研究推进省级统筹的工作思路及办法,制定推动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的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工作举措和责任单位。拟定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的工作思路和建议并报省政府审定。 |
汪和平 |
待遇保障处 |
(二)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工作安排中确定的工作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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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协同促进基本公共服务便利共享,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推进医保一体化。 |
12月底 |
会同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医保局制定印发《2021年长三角医保一体化工作要点》,对照任务分工抓好落实。 |
汪和平 |
医药服务处 规财法规处 待遇保障处 价格招采处 基金监管处 医保中心 异地就医中心(信息中心) 药采中心 |
2 |
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
12月底 |
做好2021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加强和改进基本医保参保管理,做好医保关系转移接续。 |
汪和平 |
待遇保障处 规划财务处 医保中心 |
三、定期向省委报告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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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定期报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
12月底前 |
对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2020年考察安徽提出重要要求,开展“一年一总结、一年一报告、一年一部署”,并对各处室、单位学习贯彻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办。 |
袁之应 |
办公室 |
2 |
定期报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回头看”情况。 |
1月底前 |
每年就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落实情况开展一次“回头看”,形成专题报告向省委报告。 |
袁之应 |
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