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健康局,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社会事务局,市直属有关医疗机构:
现将《2021年钦州市中医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4月26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2021年钦州市中医重点专科建设
项目实施方案
为规范我市中医医院科室建设,强化中医医疗感染防控工作,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建设和急诊急救、重症救治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中医医院重点专科的区域带头作用,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力争通过3年(2021—2023年)的建设,初步形成覆盖面广、中医特色明显、诊疗水平较高、临床疗效显著、创新能力较强、管理水平较高、社会影响较大、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中医重点专科。
二、项目范围
在市中医医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灵山县中医医院、浦北县中医医院共遴选8个重点专科进行建设。
三、项目内容
各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审验收标准》要求,从科室建设、特色优势、中医疗效、人才队伍、辐射能力五个方面建设中医重点专科。
(一)科室建设方面
1. 科室名称。专科科室命名符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中医医院医院与临床科室名称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2. 规划、计划及措施。医院应按照要求制定并实施专科建设发展规划,规划中体现中医特色,并与重点专科总体目标一致;制定并实施年度重点专科工作计划,计划与每年工作要求一致;制定并实施本专科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具体措施。
3. 专科中医药文化建设。专科门诊候诊区、病房走廊设立专科中医药文化宣传栏,介绍本专科中医药治疗特色、中医药疗效等内容,宣传内容中使用中医病名和中医术语。
4. 门诊情况。专科建设周期内门诊量逐年增加;本专科优势病种(3个以上)的门诊量逐年增加5%;中医治疗比例总体不低于60%;优势病种中医治疗比例不低于80%。
5. 住院情况。专科床位不低于40张或者不低于医院设置病床的临床科室平均床位数;专科床位与建设前期相比有所增加。建设周期内出院人数逐年增加;优势病种(3个以上)的收治人数较专科获批时有所增加;中医治疗比例总体不低于60%;优势病种中医治疗比例不低于70%;专科应开展辨证施护;建立具有中医药特色的专科护理常规;对中医药特色护理进行评价并制定改进措施。
6. 设备配备。专科诊疗设备是否满足临床工作需要(参考中医医院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专科中医诊疗设备配备情况〔部分参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推荐第一批中医诊疗设备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函〔2009〕116号)〕。
(二)特色优势方面
7. 诊疗方案。专科明确3个以上稳定的优势病种;优势病种中、西医病名符合重点专科建设的病名要求。诊疗方案体现中医临床思维且规范、可行,中、西医诊断标准明确,理法方药完整,治疗方法具有中医特色。诊疗方案中纳入中医特色疗法、中医诊疗设备、适宜技术、中成药、现代技术、收费项目等内容;在疾病诊治的整个过程中体现中医思维理念;在治疗过程中能用中医药解决的问题,首选中医药解决。中医技术、方法等应用情况。本科的治疗方法被纳入到专科诊疗方案中;专科开展中医临床路径应用推广工作。
8. 医院中药制剂。医院专科中药制剂品种数量不少于3种。
9. 临床科研。专科建设周期内围绕提高优势病种临床疗效开展科研工作。建设周期内围绕提高优势病种中医临床疗效、解决难点、开展科研工作。三级医院至少有市级以上(含市级)在研课题2项,二级医院应有市级以上(含市级)在研课题1项;建设周期内以优势病种临床诊疗方案的应用为主题的研究成果获得市级成果。
10. 创新。专科建设周期内围绕优势病种在中医药理论、技术、药物及设备、器械等方面有创新。理论创新(理法方药得到专家认同,在核心期刊发表或出版专著);新批准的医院制剂(提供药监部门批件);开展新技术、新疗法、新设备;有本专科中医特色疗法(中医特色疗法是指有别于常用的、一般的中医治疗方法且有确切疗效)或创新点,并有明显临床效果,有特色疗法治疗室。
(三)中医疗效方面
11. 疗效评价。专科的优势病种(3个)疗效明显(包括:主要症状、体征、理化指标的改善等);每年至少对一个优势病种诊疗方案中的治疗方法进行疗效评价,对治疗方法优势、不足等进行分析、总结,不断优化诊疗方案,临床疗效有所提高。
12. 难点分析。专科应分析优势病种(3个)中医治疗的难点并提出解决难点的思路和措施。提出的难点符合临床实际;难点针对性强;通过中医方法有解决的可能性;难点解决措施符合临床实际。
(四)人才队伍方面
13. 人员结构、学术带头人及专科负责人。专科医师类别结构:中医药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的比例达到70%以上;医师职称结构:高级的比例,三级医院占30%,二级医院占20%;医师学历(学位)结构:三级医院硕士以上学位应占30%以上;二级医院本科学历以上应占70%以上。学术带头人能把握本专科建设要求、发展方向,指导本专科制定建设规划;专业水平得到同行认可(在市级以上学术团体任职);指导专科建设发挥中医特色、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确定学术继承人。专科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专科建设规划;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专科工作会议;组织落实学术带头人及名老中医临床经验的继承工作;专科病种的健康教育宣传,组织制定专科教育处方、专病门诊。
14. 人才培养及学术活动。专科的继续教育:本专科全体人员每年均达到有关规定要求。建设周期内每年不少于1人赴外院进修,每人每次进修时间不少于3个月,进修内容与专科建设密切相关。重点专科建设周期每年不少于1次学术讲座及活动;其中举办省级以上继续教育项目不少于1个;专科建设周期内组织召开全区性学术会议。
(五)辐射能力方面
15. 对口支援。三级中医医院重点专科每年接收对口帮扶单位进修人员不少于3名;二级中医医院重点专科每年接收对口帮扶单位进修人员不少于1名。专科在建设周期(或近三年)内每年开展适宜技术推广工作,每年推广适宜技术不少于3项。
四、项目组织实施
(一)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项目的监督管理和评估。
(二)辖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项目单位的日常监督及管理工作。
(三)项目单位负责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具体实施,制定具体方案落实。
五、项目执行时间
项目周期:2021年6月—2023年6月。建设项目周期结束后,市卫生健康委按照《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审验收标准》要求进行验收,总分达到合格以上确认重点专科称号,确认专科称号后,每3年进行验收一次,验收达到合格以上的,保留重点专科称号,在项目周期内有重大不良事件或验收低于合格总分的取消重点专科称号。
六、项目监督与管理
(一)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监督项目实施,根据建设内容相关规定对项目建设进行考核。
(二)项目执行单位负责项目具体实施,建立管理档案,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开展,加大专科建设经费投入,确保专科建设经费得到保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1年钦州市中医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附件
2021年钦州市中医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序号 |
所属 区域 |
建设项目单位 |
重点专科 建设名称 |
建设金额 |
1 |
市直 |
钦州市中医医院 |
脾胃病科 |
医院投入 |
2 |
市直 |
钦州市中医医院 |
内分泌科 |
医院投入 |
3 |
市直 |
钦州市中医医院 |
针灸科 |
医院投入 |
4 |
市直 |
钦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
康复医学科 |
医院投入 |
5 |
灵山县 |
灵山县中医医院 |
内二科 |
医院投入 |
6 |
灵山县 |
灵山县中医医院 |
外一科 |
医院投入 |
7 |
灵山县 |
灵山县中医医院 |
外二科 |
医院投入 |
8 |
浦北县 |
浦北县中医医院 |
脾胃病科 |
医院投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