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经企业〔2008〕232号
省经委关于应对当前经济形势
促进全省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经委:
当前,世界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进一步加大,并由沿海加速向中部蔓延,对我省中小企业的影响日益显现。为积极应对金融危机产生的影响,及时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运行服务。密切跟踪国际经济形势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变化,认真组织与分析中小企业发展运行态势,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跟踪监测,加强信息发布和预测预警工作,对企业、行业运行和发展进行合理引导;以保障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生产要素的供给为重点,积极开展经济运行协调服务工作,加强对原辅材料、燃料动力、劳动力等资源要素的监控,切实做好煤、电、油等重要物资保障,促进中小企业健康运行。
二、开展走访与调研活动。要组织工作专班,有针对性地深入中小企业走访调研,及时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当前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听取企业意见和建议,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为企业排忧解难,进一步坚定和鼓舞企业发展信心。
三、加强银企合作。按照省经委、省政府金融办、人行武汉分行、湖北银监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快中小企业贷款需求项目推荐和审批的通知》(鄂经企业[2008]229号文)的精神,积极协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简化中小企业贷款程序,单独安排信贷规模,扩大信贷投放,确保中小企业贷款快于各项贷款增长,尽可能降低利率水平,重点满足符合产业和环保政策、有市场、有技术、有发展前景的企业技改和流动资金需求。积极协调银企合作关系,鼓励企业创新增信方式,提高融资能力,各地要按企业信用等级和资金需求,列出企业和项目名单,抓紧与当地金融机构衔接,积极争取银行支持,跟踪推进全省银企合作会上银企合作协议的信贷资金落实。
四、支持担保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担保公司信贷双方的中介和桥梁作用,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积极协调落实省集中税收增量返还政策,其中省对县市当年新增增量的50%必须足额用于各地补充信用担保机构的资本金;支持企业或民间资本出资或参股担保公司,做强做大担保公司;指导和帮助担保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创新工作机制,提升信用等级,控制担保风险,拓宽融资领域,增强担保能力。
五、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充分利用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变化,要危中“寻机”,变挑战为机遇,既要“保增长”又要“促转型”,推进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用好各类专项资金,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选择一批自主创新企业和项目,进行重点扶持;引导创新要素向优势企业集中,培养、引进、留住各类技术人才,加强产学研联合,支持企业加强创新能力建设,推进企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
六、促进服务体系建设。整合社会服务资源,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重点加强创业辅导、融资担保、技术创新、信用评价、人才培训、信息咨询、协会商会等服务,建立健全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七、加强产业集群培育和引导。要在培育集群领军企业,发展配套企业,延长产业链,提升关联度和集中度,打造特色和品牌上下功夫。切实用好发展产业集群扶持资金,培育一批市场竞争力优势明显的产业集群;加快县域开发区、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引导新办企业向园区集中。
八、引导企业开拓市场。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支持中小企业机电高新产品和农轻纺等有竞争力的劳动密集型产品扩大出口,协调落实中央出口退税政策,千方百计促进出口稳定增长;引导和支持企业在项目建设和产品生产过程的材料和设备及燃料、原材料、辅料等采购,同等条件下使用本省产品。
九、大力实施成长工程。积极培育市场主体,扎实推进“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强化目标责任,改善创业环境,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措施。强化重点工业项目跟踪服务,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中小企业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力促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尽快投产达产。
十、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积极协调有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对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清理,能取消的一律取消;要认真落实《湖北省企业负担监督条例》,加大经济环境治理力度,维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严查“三乱”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十一、加强宣传,增强信心。积极配合新闻媒体加强新闻舆论宣传,客观报道当前经济形势和存在问题,充分宣传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就及保持经济长期发展的优势和有利条件,广泛宣传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改善民生的各项政策,主动引导社会预期,增强公众信心,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