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局)、财政局,省级中医医院:
现将《浙江省山区海岛县中医医院中医药特色专科“百科帮扶”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有关市、县(市、区)名单
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2月7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浙江省山区海岛县中医医院中医药特色专科“百科帮扶”项目实施方案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决策部署,贯彻《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全省中医药大会精神,按照《浙江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方案》(浙政办发〔2022〕61号)、《浙江省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浙发改规划〔2021〕196号)和《关于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推进中医药事业优质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浙卫发〔2021〕4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我省启动山区海岛县中医医院中医药特色专科“百科帮扶”项目,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浙江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加快优质中医药资源均衡布局,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激活力,推动山区海岛县中医医院服务能力提升,更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中医药服务需求。
二、工作目标
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扩容和均衡布局,强化中西医并重,坚持软件硬件协同发力,省市医院与山区海岛县中医医院建立合作办医关系,并依托国家和省级中医药重点专科,通过构建中医药特色专科联盟,对山区海岛县开展专科协作,建设100个以上中医药区域优势专科,加快补齐山区海岛县中医医院服务能力短板。到2023年底,山区海岛县中医医院均建立针灸科、推拿科、康复科、治未病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规范提供6类以上中医药技术;到2025年底,每个山区海岛县中医医院建成6个以上特色专科、4个以上重点专科和1个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综合服务能力全面提升,80%以上的中医医院达到二甲以上水平,20%达到三乙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需求导向,促进医疗资源精准下沉。
1.强化中医医院交流合作。聚焦山区海岛县中医医院发展实际和规划,以满足百姓中医药服务需求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为目标,综合实力强的省市级三甲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以下简称省市中医医院)至少负责1个山区海岛县中医医院下沉工作,每轮合作期限不少于五年。省中医药管理局将根据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和中医药发展规划,在考虑既往合作及成效基础上,对山区海岛县中医医院与省市中医医院的合作关系进行调整优化。
2.强化中医医院专科帮扶。整合国家和省级中医药重点专科资源,依据山区海岛县中医医院专科建设需求,围绕疗效确切、特色突出、区域需求大的专科开展精准对接和帮扶。省市中医医院至少要精准帮扶每家县中医医院4个以上中医专科,以教学查房、专家门诊、病例讨论、培训指导、临床带教或托管等模式,细化量化专科帮扶工作任务。加快山区海岛县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康复科建设,在县域范围内形成中医预防保健(治未病)、康复服务体系。
3.强化中医医院应急能力。积极推进县中医医院创伤、胸痛、卒中中心建设,提升综合急救能力。加强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建设,积极应用中医药防治重大传染病,推进县中医医院规范设置发热门诊,配置符合生物安全二级以上标准的临床检验实验室;加强肺病科、急诊科、重症医学科、感染科、麻醉科等科室建设。依托国家中医疫病防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队伍)和中医应急医疗队,强化应急培训演练,提升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
(二)融合发展,促进合作帮扶模式创新。
1.建立稳定长效的中医药专科联盟。针对群众健康危害大、看病就医需求多的疾病,统筹现有的省级以上重点专科,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跨区域组建若干个专科联盟,牵头专科从省级及以上重点专科中产生,由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申报评审确定。专科联盟以专科协作为纽带,发挥牵头医院的技术辐射带动作用,通过专科共建、教育培训、项目协作等方式,提升成员单位医疗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每个专科联盟由1-2个牵头专科和若干个成员专科组成,山区海岛县中医医院帮扶专科全部纳入同专业专科联盟。加快落实省药监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改革完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的若干实施意见》,推进中药制剂在专科联盟、对口支援、重点专科技术协作中调剂使用。
2.构建高效有序的专科联盟协作机制。各专科联盟在全面分析联盟内资源布局和发展现状基础上,科学制订专科联盟的建设发展规划和管理章程,签署合作协议书,明确专科联盟发展的目标、思路、合作形式、协作关系和各成员专科的权利义务等内容,以专科协作为纽带,统筹项目、人才、业务发展、资源配置、技术研究等合作,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各专科联盟成立理事会,作为联盟决策、领导协调机构,定期召开例会,负责协调处理联盟日常事务。各医疗机构要为成员专科提供充分的工作和资源保障,指定专门的部门和人员负责本机构与联盟内其他医疗机构之间的协调与联系。
3.提升优势中医药专科服务能力。专科联盟积极推广国家中医药重大疑难疾病诊疗方案和《浙江省中医(中西医结合)单病种诊疗规范》,优化推广不少于3项中医药先进诊疗技术,每年到每个成员专科技术指导、巡诊巡查不少于4次,每年度召开1次专科联盟业务研讨会,逐步实现特色优势专科的同质化诊疗。成员专科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不断扩大诊治病种范围,专科年门诊人次、年出院人次逐年增长,中药饮片使用率不低于60%并逐年提高,门诊患者中医非药物疗法使用比例不低于10%、出院患者中医非药物疗法使用比例不低于80%并逐年提高,以中医为主治疗的出院患者比例逐年提高。
4.优化中医医院合作帮扶模式。省市中医医院派出管理团队全面参与山区海岛县中医医院运行管理,派出人员担任县级中医医院(副院长)的,连续任职不少于2年;派出人员担任科室主任的,连续工作不少于1年;派出其他医务人员在县级中医医院连续工作不少于半年。每周工作不少于4个工作日。省市中医医院派出专家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并制定相应考核和激励措施,下沉专家不得在县级中医医院领取薪酬、补贴。在建设周期内,为每个成员专科培养不少于2名业务骨干和学术继承人。成员专科应加快建成合理的专科人才梯队,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比不低于60%,副高以上职称医师数量逐年增加,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西学中培训全覆盖。
(三)多方联动,促进合作办医提质增效。
1.健全完善财政补偿机制。省财政调整优化中医药支出结构,统筹整合支持中医药发展相关补助,用于省市中医医院帮扶激励和山区海岛县中医医院专科建设。激励资金安排依据门急诊人次、住院人次、中药饮片使用率、三四级手术占比、门诊住院患者满意度作为主要参考因素。专科建设资金纳入医院年度预算,实施统一管理、集中核算,主要用于人才队伍建设、技术协作、适宜技术推广等支出。省级相关部门定期开展绩效评估,强化评估结果应用,考核结果与下一年度激励资金和专科建设补助资金挂钩。考核结果优秀、良好、合格的,给予分档补助;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不予补助。
2.建立健全人才培养机制。省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在山区海岛县中医医院建设名中医工作站,每年接收2名以上山区海岛县中医医院进修医生,带动山区海岛县中医医院中医药临床能力和技术水平提高。加强山区海岛县名中医人才梯队建设,鼓励开展县级名中医评选,为每个山区海岛县中医医院培养1-2名省基层名中医,启动县级名中医师带徒项目,为每个山区海岛县中医医院培养2名传承型中医临床骨干。县级中医医院每年要选派医务人员到省市级医院进修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国家级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要优先录取山区海岛县中医医院的中医住培学员。
3.建立健全中医药技术推广机制。构建优质高效的中医药服务网络,落实中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完善双向转诊机制,加强基层中医药特色专科(专病)建设,推动市、县中医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专科(专病)指导协作关系,探索实施“一院一品牌、一科一特色”的发展模式,逐步形成专业覆盖齐全、临床疗效确切、辐射效应较广、社会反响良好的县域中医药特色专科(专病)集群。贯彻落实《关于规范医疗机构中医医疗技术命名加强中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建立并落实医疗机构中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论证和评估等管理制度。依托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针对当地慢性病、常见病实际情况,持续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和培训工作,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提供6类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9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4类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山区海岛县中医医院中医药特色专科“百科帮扶”项目是深化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要工作,对提升县域中医药服务能力,实现区域中医药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具有重要意义。各相关卫生健康、财政等部门和医疗机构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组织协调,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成立工作专班,推动计划制定、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
(二)加强评估考核。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会同省财政厅建立绩效评估标准,每年开展指导、督导和检查。评估结果与省级奖补资金、等级评审、医疗资源配置、床位审批等挂钩。相关市、县卫生健康部门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指导属地医疗卫生机构扎实推进中医药专科帮扶工作,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加快医疗服务能力提升。
(三)加强宣传引导。相关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中医医院要加大舆论宣传和引导,调动各方参与实施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中医药人员主力军作用,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百科帮扶”项目的良好氛围。
附件
有关市、县(市、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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