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局)、发改局(经发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总工会: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厅省能源局省总工会关于印发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 2021-2025 )的通知》(鲁人社字〔2021〕73号)要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9部门联合制定了《潍坊市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 2021-2025年)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潍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潍坊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潍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潍坊市财政局 潍坊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潍坊市交通运输局
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潍坊市应急管理局 潍坊市总工会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
2021年7月22 日
潍坊市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
(2021-2025)实施方案
为做好全市“十四五”时期工伤预防工作,切实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厅省能源局省总工会关于印发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 2021-2025 )的通知》(鲁人社字〔2021〕73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减少事故伤害和职业病危害作为工伤预防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预防、康复、补偿”三位一体制度体系,把工伤预防作为工伤保险工作的优先事项,切实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促进劳动者实现稳定就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通过开展五年行动计划,实现以下目标:
——工伤事故发生率明显下降,重点行业事故发生率5年降低 20%左右;
——工作场所劳动条件不断改善,切实降低尘肺病等职业病的发生率;
——重点行业企业重点人员工伤预防培训实现全覆盖,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明显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建立健全工伤预防联防联控机制。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联动,开展联合检查,督促用人单位认真落实工伤预防主体责任。要完善参保登记系统,建立成员单位间信息交换、数据共享机制,实现行业企业、人员情况、工伤事故、职业病等信息数据共享。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大数据分析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事故及风险隐患排查,进行事故案例分析;对各类安全隐患、工伤事故苗头性问题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超标现象进行重点治理,提出限期整改建议;对未按规定落实主体责任的,由相关部门依据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严肃处理。
(二)精准确定重点行业企业。各县市区要加强对工伤预防相关数据的分析,定期研究本地区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危害的现状及变化情况,研究确定工伤预防重点领域,依法确定重点项目。本期计划主要围绕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高发的危险化学品、矿山、冶金、建材、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机械制造等重点行业企业开展。
(三)深入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参保扩面。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摸底排查,摸清摸实分行业企业状况、人员数量、参保缴费、工伤事故等情况,形成基础资料并定期更新,为实施工伤预防五年计划打下坚实基础。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作为工伤保险扩面征缴责任主体,要全面落实“全民参保计划”,在重点行业每年集中开展 1次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以高危行业农民工为重点,持续推进建筑、交通、水利、能源等建设领域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对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分类制定具体措施督促整改,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摸底情况于2021年9月10日前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工伤预防宣传专项工作
(一)全面加强工伤预防宣传。各部门结合实际加强工伤预防宣传工作,制定宣传工作方案,采取主题宣传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多种方式开展工伤预防、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交通事故防治、心脑血管疾病防治、突发疾病急救等宣传活动。广泛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通过线上和线下宣传相结合,进行工伤预防知识、技能、政策、事故案例等宣传,不断提高职工群众的工伤预防和自我防护意识。每年组织一次集中宣传活动。2021年,确定8月份为集中宣传月,宣传主题为"预防尘肺病——工伤保险进企业”,各县市区要结合集中宣传活动,制定年度宣传计划,明确宣传重点,扩大覆盖面,形成常态化宣传工作机制。
(二)鼓励企业主动开展工伤预防宣传教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高发易发企业可通过设立工伤预防警示教育基地强化警示教育,增加体验性和沟通性,切实提高宣传效果。
四、工伤预防能力提升专项工作
(一)深入推进工伤预防培训。围绕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工伤预防培训,将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和一线班组长等重点岗位人员作为重点群体,分类分级开展培训,2025年底前实现培训全覆盖。探索建立线上培训与线下培训相结合的模式,更加注重发挥线上培训作用,一体化推进工伤预防信息共享、在线培训和考核评估, 不断创新培训方式方法,着力提升培训效果。
(二)积极推进工伤预防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发挥行业协会、重特大企业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其对同行业中小微企业开展工伤预防工作。支持有条件、有能力的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积极参与工伤预防工作,建立长效服务机制。
(三)加强技工院校预防培训。技工院校要全面开设工伤预防课程,将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与工伤预防的政策法规、事故防范知识、工伤事故与职业病警示教育等内容作为工伤预防培训必修内容。
五、优化工伤预防工作措施
(一)健全完善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制度。要健全完善费率浮动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浮动费率的激励和约束作用,提高用人单位主动做好工伤预防工作的积极性,从源头上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全面考察用人单位工伤风险管理效果,根据用人单位工伤发生率、工伤保险支缴率等因素对用人单位费率实施浮动。
(二)大力开展互联网+工伤预防。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大力推进工伤预防信息共享、在线培训和考核评估。人社部门可会同相关部门推荐资质合法、信誉良好、服务优质的在线培训平台,供有关部门、大中型企业等依法自主选用。
(三)遴选建立工伤预防专家库。发挥工伤预防、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等方面专家作用,客观科学开展工伤预防立项评审、宣传培训、问题诊断、措施制定、评估验收等专业技术相关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工伤预防五年行动的重要性,牢固树立预防优先的工作理念,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工伤预防工作的领导,瞄住盯紧工作目标,发挥部门联动工作机制作用,统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因地制宜开展工作。要结合工伤预防五年计划,制定年度工作方案,确定每年的重点任务,扎实组织实施。要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预防工作高质高效推进。
(二)完善制度措施。各县市区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完善工伤预防工作体系、标准体系,加强统计分析,推动解决工伤预防重点难点问题。要建立示范引领和奖惩激励机制,加大工作引导力度,增强用人单位履行主体责任自觉性。要坚持大处着眼、细处着手,探索创建一批可操作、可监管、可评价、可推广的工伤预防工作模式。
(三)强化经费保障。要认真落实《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按要求编制工伤预防项目预算,确保工伤预防项目资金投入。做好工伤预防工作经费保障,为开展工伤预防工作提供有力支撑。要加强基金监管,严格落实项目验收评估制度,防止弄虚作假,确保工伤预防费依法合规支出和使用。
(四)加强考核评估。将工伤预防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各县市区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促进提高工伤预防工作的实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进一步完善《工伤预防服务协议》内容,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加强对工伤预防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强化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效果。定期开展绩效评估,推动工伤预防工作的常态化和规范化。各县市区要及时总结工作情况,每年12月20日前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
附件:《潍坊市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 2021-2025年)
实施方案》重点行业企业基本情况表
附件
《潍坊市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重点行业企业基本情况表
填报单位:
重点行业名称 | 企业户数 | 参保企业 户数 | 从业总 人数 | 参加工伤保险 人数 | 工伤保险 参保率 | 2020年工伤 事故数量 | 工伤事故 发生率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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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电话:
(2)重点行业为《实施方案》中明确的行业,各县市区自主确定的重点行业可在备注标明。
(3)基本情况作为考核评估的基础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