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选址 政策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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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铁岭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0-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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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政策级别
市级
最高扶持
¥-
政策类别
政策描述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5〕40号),细化《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铁政办发〔2015〕25号)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快推进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构建以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切实承担起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重要职责,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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