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共体牵头医院及成员单位、市妇幼保健院、各专业指导机构:
2021年建德市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人民群众健康为中心,围绕省、杭州市工作重点,以“强基层、提能力、优服务”为目标,努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和妇幼健康服务能力。
一、总体目标
1.老年人健康管理率、高血压患者和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均巩固在70%以上,电子健康档案开放率达到70%以上;
2.常住人口签约率达到42%以上,十类重点人群签约覆盖率巩固在70%以上, 其中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签约率达到80%以上,签约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率较上年增长2个百分点;
3.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6.8/10万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小于4‰,婴儿死亡率小于2‰;
4.全市新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3家(其中1家为示范型),婴幼儿照护社区成长驿站5家(其中示范型成长驿站3家),组织婴幼儿家长养育技能提升专业课堂20场。
二、基层卫生工作
(一)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质增效
1.进一步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精细化管理。继续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不断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运行机制。市卫生健康局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层机构补偿改革等相关工作,向医共体下达工作任务,组织开展绩效考核评价并落实奖惩机制。医共体牵头医院为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责任主体,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利用两员一中心成员及医共体内部成员专家加强对各成员单位的督促指导、组织培训、协调管理和绩效评价,医共体牵头医院落实内部绩效评价一年四次,市级项目办组织的绩效评价一年两次。全面推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标化工作当量法购买,以服务效果和居民感受度为重点开展绩效评价,促进精细化管理。
2.进一步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继续深化项目质量提升活动,规范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管理、质控和开放等业务流程,促进全人全程健康管理。以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和老年人为重点,做细做实健康管理,全市老年人健康管理率、高血压患者和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均巩固在70%以上,医共体成员单位基本公卫年终绩效评价达标分为935分。推进基层机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融合服务,采取多种形式深化项目宣传,提高项目知晓度和群众感受度。各专业机构牵头做好基本公卫项目市级培训,开展预防接种服务规范、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规范等技能比武或竞赛活动,全年培训做到项目全覆盖。
(二)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能力
1.扩展家庭医生签约覆盖面。坚持质量优先、稳步扩面的原则,各基层医疗机构常住人口签约率较上年上升2个百分点或签约覆盖率达42%。优先保障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低收入农户、残疾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重点人群享受签约服务,有效提高孕产妇、儿童、重性精神障碍和肺结核患者等人群的签约数量,十类重点人群签约覆盖率巩固在70%以上,其中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签约率达到80%以上。
2.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能力。强化县域医共体责任主体作用,做好全-专科联合门诊服务,优化全专融合型家庭医生团队。发挥乾潭镇中心卫生院、大同镇中心卫生院浙江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示范点的带教引领作用,加强业务骨干和带教师资培养,强化家庭医生团队成员岗位胜任能力。鼓励二级及以上医院医师和退休专家依法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3.深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涵。全面落实浙江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规范和技术规范等要求,并扩展家庭医生适宜服务内容。有序推进“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发展在线签约、健康咨询、健康教育、慢性病复诊、配送药品和随访等线上服务。加强签约服务宣传,开展5.19“世界家庭医生日”活动,推选优秀家庭医生、优秀护士、优秀乡村医生参加杭州市、浙江省评选,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家庭医生和团队优秀事迹,不断提高群众对签约服务知晓率和参与度。
(三)加快基层卫生信息化建设
提高基层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深入推进健康档案与公卫、诊疗、体检等系统数据的对接和应用。逐步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向个人开放,高质量推进健康档案共享调阅和便民惠民,促进居民参与自我健康管理,做好市电子健康档案系统与省级平台互联互通,做到电子健康档案质量持续改进。年底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开放率达到70%以上。统筹融合推进医共体信息化和基层补偿机制改革信息化,加强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间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为医防融合提供信息技术和数据支撑。
(四)落实城乡居民健康体检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60岁(含)-64岁、65岁(含)以上老年人体检率分别达到70%以上,0-6岁儿童、在校中小学生体检率达90%以上。各承担单位根据医保局提供的参保人员名单,梳理相关人员信息,加强与各乡镇(街道)、村(社区)的联系,重点发动60岁以上老年人参加体检,确保老年人体检率指标的完成,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标。各承检机构制定体检计划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于11月31日前完成本年度城乡居民和0-6岁儿童、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补检除外),体检系统相关数据及时导入杭州市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系统。
(五)加强乡村卫生人员队伍建设
组织开展全市一体化村卫生室(服务站)综合督导检查活动,加强村卫生室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政府补助经费和人员绩效工资的依据。建立医共体人员统筹调配使用机制。将村级医疗机构用人需求纳入统一设置,明确岗位职责和聘任年限,收入待遇向在偏远农村地区的人员倾斜,逐步建立起“市聘”留人、“乡管”育人,市级医院医务人员到乡级、乡级医务人员到村级工作、村级医务人员有机会到乡镇、市级进修的制度环境。做好中央资金“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按时保质完成乡村医生年度培训进修任务,规范使用培训专项经费,确保培训项目取得实效。
(六) 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1.推进基层哨点建设。落实属地责任,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性疾病监测哨点建设,在6月底前完成建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门诊和发热诊室(传染性疾病专用诊室)的规范化建设,强化预检分诊场所建设,严格规范工作流程,严格落实发热患者闭环管理和院感防控要求,并纳入省精密智控疫情防控平台管理。
2.抓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增强基层核酸检测采样人员操作能力,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对发热、干咳、咽痛等呼吸道症状病例的监测和报告意识。
3.健全驻村(社区)疫情防控指导员制度。及时调整和充实指导员队伍,参与乡镇村社区网格化管理,实现村(社区)指导覆盖率10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导覆盖率100%;加强村卫生室管理,指导监督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有序组织开展新冠疫苗紧急接种、流感疫苗接种工作,提升群体免疫水平。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增强辖区居民防范意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日常医疗业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做好重点人群健康管理。
三、妇幼健康工作
(一)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确保母婴安全
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6.8/10万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4‰以下,婴儿死亡率2‰以下。严格落实孕产妇风险筛查与“五色”分级评估,危重孕产妇救治信息报告和危重孕产妇死亡个案报送制度,完善孕产妇围产儿新生儿死亡评审制度,强化通报约谈制度,压实想母婴安全各方责任。建立健全快速有效的急救“绿色通道”,加强我市危重孕产妇的会诊与抢救工作。依托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进一步完善分级负责、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会诊、转诊功能体系。强化市级急救力量及设备配置,以及教育培训和急救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急救处置能力。
(二)开展妇幼保健平台建设,提升服务能力
一是妇幼保健院等级评审。提升妇幼保健院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水平,促进妇幼保健与临床服务有机融合,提升服务效率和群众满意度。二是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评估。落实妇幼保健机构辖区管理职责,规范做好数据质控,确保数据的客观性和结果的真实性,强化结果应用。三是加强更年期保健规范化专科建设。加强宣教,提高适龄人群更年期保健意识;建立更年期保健档案,规范随访记录,创造更安全、规范、温馨、舒适的服务环境,提升更年期保健服务能力和水平,创建1家更年期保健规范化专科门诊。四是开展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创建。我市创建一家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推动儿童早期发展工作全面、规范、有序开展。
(三)规范开展公卫服务项目,提高服务水平
规范实施孕产妇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孕产妇、儿童的健康管理服务,确保系统管理率巩固在95%以上,上门访视率巩固在90%以上。全面实施“艾梅乙”母婴传播消除项目,孕产妇艾梅乙检测率98%以上(孕早期检测率80%以上),艾滋病抗病毒用药率95%以上,梅毒感染治疗率达到95%以上,乙肝感染婴儿免疫球蛋白接种率98%以上。依托妇幼保健网络,针对儿童低体重、生长迟缓、视力不良、肥胖等重点健康问题,加强高危儿体弱儿的管理。
继续做好新生儿先心病筛查,筛查覆盖率在90%以上。继续做好国免、产前筛查、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听力筛查等工作。婚前医学检查率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巩固在80%以上,产前筛查率达到90%以上,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和听力筛查率巩固在98%以上。新安江街道、大同镇、钦堂乡完成7842名妇女“两癌”筛查,“两癌”筛查率达到70%以上。
深化“互联网+”母子健康服务。出生“一件事”并入一体化政务服务中台实现全省通办,开展出生证电子副页、全流程电子化归档等功能试点应用。
(四)全力推进民生实事项目,深化幼有所育
依托社区(村)既有的设施资源,以专属或共享固定室内场地的方式,向婴幼儿家庭提供育儿技能指导、亲子游戏陪伴、儿童健康管理等服务,因地制宜建设基础型和示范型婴幼儿成长驿站。根据各乡镇(街道)0-3岁常住儿童人口数进行任务分解,新安江街道建设婴幼儿社区成长驿站2家,新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1家,养育技能提升专业课堂10场;梅城镇建设婴幼儿社区成长驿站1家,新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1家,养育技能提升专业课堂4场;寿昌镇建设婴幼儿社区成长驿站1家,养育技能提升专业课堂2场;乾潭镇建设婴幼儿社区成长驿站1家,新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1家,养育技能提升专业课堂4场。出台鼓励扶持普惠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发展政策,加强建德市婴幼儿照护服务实训基地建设。组织托育机构园长、婴幼儿照护服务师资培训,市妇保院组织保育员、保健员上岗培训和养育小组活动引导员培训,提升婴幼儿照护服务从业人员培训覆盖率。完成辖区内托育机构基础信息录入到杭州市婴幼儿照护平台。
附件:建德市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计划表
建德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4月14日
附件:
建德市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计划表
完成时间 | 工作计划 | 备 注 |
1月 | 对各基层医疗机构完成2020年度绩效考核 | |
召开2020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迎检工作会议 | ||
迎接杭州市项目办2020年度绩效考核 | ||
2-3月 | 召开2020年第一季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办工作例会 | |
制定2020年基本公卫项目宣传计划 | ||
制定2020年基本公卫项目培训计划 | ||
制定2020年基本公卫项目年度计划 | ||
根据杭州市考核相关问题落实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 | ||
4月 | 医共体牵头负责第一季度基本公卫考核 | |
下发2021年基层卫生和妇幼健康工作的通知 | ||
按照补偿机制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第一季度经费 | ||
5月 | 召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领导小组会议 | |
结合“5.19”世界家庭日开展基本公卫项目宣传活动 | ||
基层医疗机构补偿机制改革建设赴外考察学习 | ||
严重精神障碍管理规范技能比武 | ||
6月 | 根据规范要求开展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专项培训及督导 | |
召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办第二季度会议 | ||
市项目办开展半年度基本公卫项目绩效考核工作 | ||
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竞赛 | ||
7-10月 | 迎接杭州项目办半年工作检查 | |
召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办第三季度会议 | ||
医共体牵头负责第三季度基本公卫考核 | ||
开展预防接种服务规范的比武 | ||
按照补偿机制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第二、三季度经费 | ||
11-12月 | 市项目办组织开展基本公卫项目全年绩效考核工作 | |
按照补偿机制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第四季度经费 | ||
迎接杭州市项目办年度项目绩效考核 | ||
召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办第四季度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