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市两级政策扶持的基础上,我区针对医药产业细分领域,出台一揽子产业扶持政策,涵盖了医药产业研发、生产、销售及应用的各个环节,主要体现在八个方面。
一、引导产业化项目集聚发展
1.支持优质项目产业化用地
对在医药园区注册且从事医药健康领域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的企业和机构,平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达到600万元/亩以上,且建筑容积率达到1.2以上的产业化项目,优先提供产业化用地,并给予项目建设及投产资助。
2.支持医药类项目优惠使用载体资源
(1)医药生产及物流类项目使用医药园区标准厂房,自租赁协议签订的第四个月起两年内免除租金。租金减免结束后,再给予企业最长5年最高70%的厂房租金资助。
(2)营利性医疗机构(技术企业)租用经营用房,对已装修部分面积给予资助,门诊类医疗机构自租赁协议签订的第三个月起两年内免除租金;含病房类医疗机构自租赁协议签订的第六个月起四年内免除租金。租金减免结束后,再给予企业最长3年最高50%的房租资助。
(3)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健康服务业企业、新入园的生产企业过渡期用房等租用商务写字楼,根据企业获得相关认证认定、开票销售额、产业项目投资强度等,给予最高前两年免租金,后三年租金减半的办公用房优惠政策。
3.支持优质产业化项目加大设备投入
对于药品和二、三类医疗器械产业化项目(含技改项目),其中创新药品产业化项目设备投入1亿元以上、医疗器械产业化项目设备投入5000万元以上,择优给予不超过设备投入的10%,最高2000万元资助。
二、鼓励企业创新发展
1.支持药品企业创新发展
对在国内开展临床试验并在医药园区进行转化的药品,根据其研发进度分阶段予以资助。
(1)对创新药品种,择优给予不超过研发投入的20%,最高1200万元资助。单个企业每年累计资助额度不超过1亿元。
(2)对其他人用药品和兽用药品品种,择优给予不超过研发投入的10%,最高800万元资助。单个企业每年累计资助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
(3)对取得国际权威机构认证批准获得境外上市资质的药品,单品种境外累计销售额达500万美元,给予每个品种100万元资助。单个企业每年累计资助额度不超过500万元。
(4)对年销售额超过5亿元的单个重磅品种,择优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每年累计资助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
2.支持医疗器械企业研发创新
(1)对于落户医药园区的高端医疗器械产品,择优给予不超过研发投入的30%,最高400万元资助。单个企业每年累计资助额度不超过1500万元。
(2)对其他医疗器械(含人用诊断试剂类和兽医诊断制品)产品,择优给予10万元-60万元单品种资助。单个企业每年累计资助额度不超过500万元。
(3)对于创新医疗器械品种,择优给予最高200万元品种资助。
3.支持特医、保健食品、化妆品企业加快发展
对区内完成临床试验阶段的特医食品,单品种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对区内取得注册证的特医食品、保健食品品种,分阶段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单品种境外累计销售额达500万美元时,给予100万元资助。
4.支持企业创新产业化模式
对上市许可持有人将药品或医疗器械注册批件转移至区内生产销售的,根据其投产达效情况,参照研发资助金额分阶段给予资助。对药品品种,分阶段给予最高2200万元资助;对医疗器械单品种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
三、加强产业创新体系建设
1.支持创新项目平台转化
对经评估认定的研发项目,可提供最高1000平米的办公和实验场所免费使用3年,并提供最高3000万元的专用仪器支持研发工作。
2.支持技术服务平台建设
对经评估认定的紧缺型平台,固定资产投入5000万元以上的,给予最高2000万元资助。
3.支持共建创新联盟
对建成运营的生物医药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平台等,经评审认定,给予每年最高500万元资助,以及连续三年最高500万元的委托检测服务费用资助。区内企业将自有设备纳入仪器设备共享系统的,给予每年最高100万元资助。
4.鼓励企业或机构加快质量升级
(1)对取得GLP、GCP、CNAS等国内资格认证的本园区生物医药企业或机构,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
(2)对取得国际认证的本园区生物医药企业和机构,择优给予项目单位实际申报费用支出的30%,最高200万元资助。
(3)对获评为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省级I级临床重点专科、省级以上的名院、名科、名医、名护、建立院士工作站、升级为三级乙等和三级甲等医院的,给予一定的资助。
四、加速企业成果转化,支持优质企业大产大销
每年产业发展扶持资金中,对医药生产企业、医药销售、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健康服务业企业、总部经济型企业、营利性医疗机构等,给予企业开票销售及实际利润额达标资助。
五、委托第三方招引优质产业化项目
受托方招引优质项目落户的,内资项目按固定资产投入的1.6‰,外资项目按两年内实到注册资金的3‰给予奖励。有明显带动效应的,一事一议。
六、支持科技人才项目
为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中国医药城创新创业,我区2013年启动实施了“113医药产业人才特别计划”。今年,“113”政策进一步提档升级,具体包括以下三点:
1.鼎力支持医药头部企业
为医药产业头部企业制定涵盖人才引进、培养、评价、激励、服务等方面的“个性化”政策,奖补标准采取“一事一议”。
2.全面扶持创新创业人才
为顶尖人才(团队)创新创业提供500-2000万元启动资金;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提供100-300万元的启动资金;为柔性引进创新人才提供50-100万元项目资助;按照择优滚动支持的原则,选择成长性好、创新能力强的已立项项目再给予100-2000万元追加扶持。
3. 大力实施人才安居工程
为领军型人才和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提供50-100万元的购房补贴,15-30万元的生活补贴;为紧缺型人才提供15-35万元的购房补贴,3-12万元的生活补贴。鼓励全职引进年薪超过30万元的中高级(技术)管理人才,3年内为人才提供3-9万元的生活补贴。
七、支持金融赋能产业
1.强化母基金引导作用
设立总规模30亿元的大健康产业母基金,对围绕重点项目设立的子基金,可不受出资比例限制;对直接投资园区的项目,在退出时给予GP收益让渡。
2.支持鼓励企业挂牌上市
对区内在国内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和境外主要资本市场上市的企业,分阶段给予奖励,累计资助额度最高850万元。
3.积极支持生物医药信用贷
对符合条件的初创型和成长型生物医药企业提供500-1000万元的纯信用贷款。
八、专业化新药申报服务
6月28日,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药申报中心(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核查泰州分中心)正式启动运行,赋权便民办理事项21项、便民受理事项22项、审评事项9项、核查事项17项。泰州市生物医药企业可以就近申请、办理药品研制过程中所需研究用对照药品的一次性进口、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审批、药品生产企业许可、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核发以及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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