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淄博市“双全双百”工程享受规定(特殊慢性)病种待遇备案“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医保分局、卫生健康局,高新区、经开区医保分局,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度假区相关职能部门,市医保中心,各慢特病鉴定定点医院∶
现将《淄博市"双全双百"工程享受规定(特殊慢性)病种待遇备案"一件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 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动公开)
淄博市"双全双百"工程享受规定(特殊慢性)病种待遇备案"一件事"实施方案
为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效能,整合优化办事流程,提升政务服务协同能力,让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围绕个人全生命周期的“一件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突出需求导向和目标导向,推进享受规定(特殊慢性)病种待遇备案"一件事"改革,通过流程梳理和信息资源共享,实现享受规定(特殊慢性)病种待遇备案"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最大限度提升群众办事的方便程度。
二、工作目标
享受规定(特殊慢性)病种待遇备案"一件事"是通过梳理事项办理过程中所需的各项材料和环节,将医学诊断证明办理、住院病历复制和查阅、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等事项组合形成"一件事",为在慢特病鉴定定点医院申请办理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一站式"办理服务。
三、事项节畴
享受规定(特殊慢性)病种待遇备案“一件事”事项范畴应包含以下事项,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调整内:
1.医学诊断证明办理;
2.住院病历复制和查阅;
3.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四、办理流程
(一)受理
慢特病鉴定定点医院联办窗口负责受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并通过与市卫健部门建立的信息共享渠道收集申请人的诊断证明、住院病历、检查报告等申报材料。
(二)办理
慢特病鉴定定点医院联办窗口将收集的诊断证明、住院病历、检查报告等申报材料按照医保障部门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流程完成申报资料审理,并按承诺时限及时报送医疗保障部门审核并录入医保信息系统。
五、职责分工
市医疗保障局作为享受规定(特殊慢性)病种待遇备案"一件事”改革的牵头单位,建立享受规定(特殊慢性)病种待遇备案"一件事"联办机制,明确牵头单位、协同单位职责分工,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市医疗保障局
会同协同单位制定享受规定(特殊慢性)病种待遇备案"一件事”实施方案,编制完整版和简版办事指南(简版办事指南见表1)。在慢特病鉴定定点医院建立联办窗口,建立与市卫健部门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及病历、检查报告等资料的信息共享渠道。
表1 享受规定(特殊慢性)病种待遇备案"一件事"
简版办事指南
序号 |
构成要素的名称 |
内容表述 |
1 |
事项名称 |
享受规定(特殊慢性)病种待遇备案“一件事” |
2 |
适用范围 |
申请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
3 |
申请材料目录 |
《淄博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资格申请表》一份(可通过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官网下载或现场填写); (2)近期一级及以上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件(A4纸),无住院病历的需提供∶(a)近期一级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书;(b)两年内连续治疗的门诊病历复印件;(c)近期化验单或检查报告复印件。 |
4 |
办结时限 |
对申请恶性肿瘤、尿毒症、脏器官移植、严重精神类疾病病种的,随时申报、即时办结、次日享受待遇;其它病种随时申报、每月审核办理一次,办结后次日享受待遇。 |
5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不包括参保费用) |
6 |
结果送达 |
1.现场领取∶全市医保经办窗口。2.自助查询∶通过"淄博医保"小程序或医保热线3120000查询。 |
(二)市卫生健康委
市卫健部门负责提供申请人的医学诊断证明、住院病历、检查报告等诊疗信息,并在慢特病鉴定定点医院联办窗口能够查阅打印。
六、组织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
开展个人全生命周期“一件事”工作,是贯彻落实省、市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转变部门职责效能的一次重要体现,是"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公共服务领域延伸的重要内容,是真正为民办实事、解民忧的民心工程。
(二)坚持动态调整
及时听取和收集群众对享受规定(特殊慢性)病种待遇备案"一件事”办理情况的意见反馈,做好后续流程优化和办事需求,加强部门协作,不断完善业务流程和工作规范,形成持续迭代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三)注重宣传推广
加大对政务服务享受规定(特殊慢性)病种待遇备案"一件事"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享受规定(特殊慢性)病种待遇备案"一件事"的知晓度,加强对典型案例的推广,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