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选址 政策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医药价格监测监管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医药价格监测监管工作的通知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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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0-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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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政策级别
省级
最高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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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类别
政策描述
各级医疗保障部门作为同级人民政府的医药价格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医药价格管理职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做好当前药品价格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医保发〔2019〕67号)要求,切实把全省医药价格监测监管工作提升到一个新水平。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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