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滨州市临床专科能力腾飞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高新区卫生工作专班,委属及驻滨综合医院、专科医院:
根据省医改领导小组《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鲁医改字〔2021〕2号)、省卫生健康委《山东省临床专科能力攀登计划(2022-2025年)》(鲁卫医字〔2022〕1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专科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对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我们组织制定了《滨州市临床专科能力腾飞计划(2022—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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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6月30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滨州市临床专科能力腾飞计划
(2022—2025年)
一、工作背景
临床专科诊疗能力直接体现了医疗服务体系的发展水平。近年来,各级政府对临床专科能力建设的重视程度和支持力度持续提升,配套政策不断完善,服务能力快速发展,优质医疗资源总量明显增加。截止“十三五”末,全市共获得省级区域医疗中心1个(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省级临床重点专科23个(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22个,滨州市人民医院1个)、省级临床精品特色专科4个(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3个,滨州市人民医院1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2个(滨州市人民医院)、县域省级临床重点专科3个(邹平市、惠民县、博兴县),命名市级临床领先专科135个、临床精品特色专科51个。同时,部分县市区开展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工作,有效提升了当地医疗服务能力。
与此同时,我市医疗服务体系仍然存在整体能力不强、临床专科优势不明显、发展水平不平衡等问题,部分疾病转诊率、患者市外就诊率还比较高,与人民群众的期盼和建设健康强市还有一定差距。加强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对于持续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的必然要求。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健康滨州建设为引领,以高点定位、走在前列为原则,以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提高卫生健康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为核心,以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为抓手,持续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积极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的健康提供坚实保障。
三、遵循原则
(一)以人为本。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全面落实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健康滨州建设总体部署,将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聚焦影响人民健康的重大疾病和主要问题,开展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和能力提升。
(二)统筹规划。根据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情况,结合防范化解新发传染病等重大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的需要,以区域人口分布、疾病谱为基础,参考区域经济、交通等情况,统筹考虑不同层级、不同地区医疗机构和不同专业的发展,在突出优势的同时加强普惠建设,逐步建设形成资源均衡、分工协作、纵向贯通、横向联通的网格化临床专科服务体系。
(三)辐射引领。通过实施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对项目专科在专科建设、人才引进培养、技术交流创新、硬件改善等进行专项投入和重点扶持,在努力提升其自身服务能力和水平的同时,充分发挥技术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对口支援,通过开展技术指导、人才培养、加强管理、改革创新等措施,切实促进本区域专业水平的整体提高和医疗质量安全水平持续提升。
四、总体目标
“十四五”期间,推动形成以国家和省临床重点专科为引领,市级临床重点专科为骨干,县级临床重点专科为基础的优质诊疗服务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常见病、多发病、急危重症诊疗,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重点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一)国家层面。争创1—2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二)省级层面。巩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23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4个省级临床精品特色专科、3个县域省级临床重点专科,2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力争通过省卫生健康委中期评审,3个省攀登计划补短板学科力争有所突破。
(三)市级层面。启动全市新一轮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到“十四五”末全市建设数量150个左右;对51个市级临床精品特色专科实行动态管理。
(四)县级层面。以县域内居民常见病、多发病为重点,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到“十四五”末全市建设数量100个左右。
(总体目标表详见附件1)
五、主要任务
(一)积极争创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按照《山东省临床专科能力攀登计划(2022—2025年)》要求,以加强核心专科能力建设、推动关键领域技术创新为主,统筹区域发展规划和诊疗需求,综合考虑疾病谱、区域医疗资源布局等因素,依托我市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从我市23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中遴选部分“种子专科”,争取列入山东省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库,按照《山东省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全面加强建设,力争在“十四五”成功创建1—2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实现我市国家临床重点专科“零突破”。(建设项目遴选指标体系见附件2)
(二)巩固和拓展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成果。巩固我市现有的23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和3个县域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成果,持续加大对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的投入。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全力将2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打造成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将3个列入省临床专科能力攀登计划补短板专科(肿瘤科、心脏大血管外科、血液科)建设成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专科所在医疗机构要切实加强对专科的建设管理和考核评价,在建设资金投入、人才引进培训、硬件建设提升等方面给与保障、倾斜,注重医疗质量控制,确保顺利通过省卫生健康委中期评审。力争到“十四五”末,全市形成优势突出、特色明显、影响力强的省级临床重点专科集群。
(三)启动新一轮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以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重点疾病为主线,以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从专科规模、医疗技术、诊疗模式、管理方法等不同角度,持续加强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启动新一轮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审,重点提升恶性肿瘤、心血管系统、神经系统、呼吸系统、妇产系统、消化系统、代谢系统、儿科系统等核心专科疾病诊疗以及急危重症、麻醉、康复、老年医学、平台支撑等薄弱专科能力(详见附件3),促进临床专科能力提升、临床技术创新研究乃至成果转化。到“十四五”末,通过择优遴选、统筹布局、动态建设覆盖主要临床专业的市级临床重点专科150个左右。同时,对2018—2021年创建的51个市级临床精品特色专科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年度建设计划详见附件4)
(四)全面开展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县级层面重点围绕心内科、呼吸科、普外科、骨科、儿科、产科、妇科、肿瘤科、麻醉科、康复科、病理科、检验科、医学影像科、感染性疾病科等基础专科、平台专科进行建设,通过人才培养和基础投入,推广MDT、中西医联合诊疗等新医疗服务模式,加强质量安全管理,不断提升临床专科服务能力和医疗质量安全水平,形成覆盖城乡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等专科服务体系,保障群众基本看病就医需求和急诊急救需求。原则上,每个县市区按照4万人匹配1个县级临床重点专科的标准开展建设,到“十四五”末全市建设县级临床重点专科100个左右。(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数量详见附件5)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市属及驻滨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临床专科能力提升和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工作,纳入“十四五”事业发展整体规划进行统筹布局,结合实际制定本县市区、本单位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政策措施,持续推进相关建设工作有效落实。为加强我市临床专科管理,我委制定《滨州市临床专科管理办法》(详见附件6),医疗机构要将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与临床能力提升作为重点工作,建立“一把手”负责制和日常推进机制,确保取得建设成效。
(二)科学遴选专科。以国家卫生健康委遴选指标体系为原则,统筹考虑地方投入和政策保障情况、医院管理情况、专科建设与服务情况、人才队伍建设情况、专业影响力等重点指标,科学遴选推荐项目,制定市级专科评审标准,确保推选出符合建设要求的专科。同时,各医疗机构在开展创建工作中,也要以指标体系为工作开展的主线,把握好建设工作的核心。
(三)加大资金投入。建立政府主导的临床专科能力提升投入机制,落实公立医院政府补助政策,支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发展。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也要积极协调财政等部门,加大对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资金投入,建立常态化投入机制。原则上,建设周期内,所在医疗机构对省级、市级、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投入资金分别不低于400万、200万、100万元,主要用于优化人才梯队、更新设备配置、支持学科发展、引进创新技术等。
(四)完善配套政策。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形成有利于专科能力提升的政策环境,加大支持配套力度,促进专科建设发展。相关医疗机构要在人才队伍建设、硬件提升、绩效分配等方面给予临床重点专科有效支持,促进专科综合发展。
(五)开展成效评估。以专科诊疗水平、医疗质量安全、区域辐射能力、人才梯队建设为核心,建立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成效评估指标体系,细化标准,明确任务,定期开展成效评估,实施动态管理,评估工作与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工作衔接。对于资金配套不到位、建设发展推进不力的专科取消相应资格。
附件:1.滨州市临床专科能力腾飞计划(2022-2025年)总体目标表
2.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遴选指标体系
3.市级临床专科资源短板补齐方向
4.市级临床重点专科(2022-2025)年度建设计划表
5.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数量分配表
6.滨州市临床专科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