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经办服务的通知》(苏医保发〔2022〕7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南通市财政局
2023年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通医保发[2023]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