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卫生健康委: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十四五”全国眼健康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卫医发〔2022〕1号)要求,切实做好“十四五”期间我省眼健康工作,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眼健康水平,持续推进眼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省卫生健康委制定了《湖北省“十四五”眼健康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8月15日
(政务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湖北省“十四五”眼健康规划
眼健康是国民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全年龄段人群全生命期。包括盲在内的视觉损伤严重影响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是涉及民生福祉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卫生健康工作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十四五”期间我省眼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十四五”全国眼健康规划》和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印发的《湖北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我省眼病防治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眼健康工作,“十三五”时期,我省深入贯彻实施“十三五”眼健康规划,积极采取切实措施提升人民群众眼健康水平。多家三级医院眼科或眼科专科医院与下级医院眼科构建上下联动、紧密衔接的眼科联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眼病防治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全省80%以上的县级医疗机构能够独立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初步建立了省、市、乡、村眼病防治工作网络,眼科医疗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眼科医疗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眼病防治机构、低视力康复机构建立了医、防、康复相结合的合作机制。重要致盲性眼病防治工作进展显著,印发《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分级诊疗服务技术方案》,基本实现内分泌科与眼科,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眼科或眼科专科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双向转诊。眼健康信息体系进一步完善,建立了与居民电子病历和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协同的白内障复明手术信息报告工作制度。在基层眼病防治工作中推广应用远程医疗信息系统,基层眼病预防和诊疗水平明显提升。
在各级政府部门和新一届省防盲专家指导小组多方协同下,我省眼病防治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全省眼科优质医疗资源相对不足、分布不均的问题仍然存在,基层眼健康服务能力仍需提升,眼科人才队伍建设仍需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人数逐年增多,低视力人群基数较大,糖尿病视网膜病变早期筛查存在不足,早期诊断与治疗工作模式构建需加强;眼健康工作仍然任重道远。“十四五”是推动我省眼病防治工作的关键期,需采取更大力度、更实举措,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眼健康水平。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眼健康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落实健康中国战略部署,进一步构建优质高效的眼健康服务体系,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覆盖全生命期的眼健康服务。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眼病防治工作模式;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提高眼健康服务质量和水平作为核心任务,推动眼健康管理体系、技术指导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改善眼健康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推动眼健康事业发展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聚焦重点人群、重点眼病,推广眼病防治适宜技术与诊疗模式,提高重点人群眼健康水平。
三、主要目标
“十四五”时期,着力加强眼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能力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完善眼科医疗质量控制体系,推动眼科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并下延。有效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和科学矫治工作,进一步提升白内障复明能力,逐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等眼底疾病的筛查能力,推动角膜捐献事业有序发展。
到2025年,力争实现以下目标:
1.0~6岁儿童每年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到90%以上,儿童青少年眼健康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2.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下降至48.2%。
3.医疗机构与疾控、妇幼保健和康复机构建立数据共享平台,实现青少年儿童视力连贯性监测。
4.有效屈光不正矫正覆盖率(简称eREC,见附件)不断提高,高度近视导致的视觉损伤人数逐步减少。
5.提升眼科医师数量及医疗水平,每十万人口拥有眼科医师数超过3.6名。
6.百万人口白内障手术率(简称CSR)达到3500以上,有效白内障手术覆盖率不断提高。
7.三级眼科专科医院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达到40%。
8.与眼科质控中心一同构建医疗质量监控信息化平台。
9.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等眼底疾病的筛查能力,逐步推广社区医院眼底筛查技术。
四、推动眼科医疗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眼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1.加强综合医院眼科和眼科专科医院建设。根据患者就医需求和医疗资源布局等,将眼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十四五”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等统筹建设,推动眼科相关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并下延。逐步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眼科医疗服务体系,优化医疗资源布局。充分吸纳眼科医疗资源参与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建设,建立眼科医疗资源与区域内其他医疗资源分工协作机制,完善城市和县域两个眼健康工作网络。
2.依托湖北省“323攻坚项目”构建省—市—县三级近视防治体系。鼓励更多的实力强的眼科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眼科加入近视防治体系,整合专科医疗资源,带动提升眼科整体服务能力。引导眼病防治适宜技术在基层应用,落实眼病防治措施,完善双向转诊和上下联动机制,为眼病患者提供合理诊疗及转诊服务。加强基层服务能力建设,推动有效视力筛查、眼底筛查技术等在基层应用。强化落实防治结合要求,为患者提供筛查—诊断—治疗—随访连续型服务,形成闭环管理。
(二)加强眼科医疗服务能力建设
1.提升眼科医疗服务能力。按照《“十四五”国家临床专科能力建设规划》,从各级层面支持眼科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完善相关眼科亚专科体系,进一步提升眼科临床专科服务能力。同时,重点关注儿童、老年患者,重点提升近视科学矫治、白内障复明手术、常见眼病筛查等能力。
2.提升眼科医疗服务效率。构建“急慢分开”模式,完善眼科日间手术相关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在做好白内障、屈光不正等患者日间手术基础上,逐步扩大病种范围,持续提升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力争“十四五”末,三级眼科专科医院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达到40%。加强眼科与康复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作,完善双向诊转机制,将术后康复期以及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眼病患者转向基层随诊。推动眼科门诊、日间手术服务实施预约诊疗制度,利用信息化技术不断优化医疗服务模式和流程,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效率,有效改善患者就医体验。
3.加强基层服务能力建设。按照社区医院基本标准,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医院逐步提供眼科医疗服务。依托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引导眼病防治适宜医疗技术向基层延伸,推动有效视力筛查、眼底筛查技术等在基层应用,落实眼病防治措施。完善双向转诊和上下联动机制,为眼病患者提供合理诊疗和上转服务。
4.强化落实防治结合要求。加强医疗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康复机构协作,开展跨机构、跨学科合作,建立眼科疾病医疗、预防、康复相结合工作机制,为患者提供筛查—诊断—治疗—随访连续型诊疗服务。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0~6岁儿童眼保健、视力筛查和低视力康复工作,推动完善医防融合模式。促进中医眼科与现代眼科新技术、新方法有机结合,发挥中医眼科在眼病防治中的独特作用。
(三)加强眼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1.优化眼科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强化眼科医务人员培养与培训,形成稳定、合理的眼科专业人才梯队。“十四五”末,力争我省每十万人口拥有眼科医师数超过3.6名。加强眼科学科带头人、骨干医师引进与培养,重点培育高层次复合型眼科医学人才,形成一批高水平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推动眼科医师队伍高质量发展。
2.加强眼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培养临床诊疗能力为核心,深入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使临床医师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扎实医学理论知识和临床技能,规范化开展眼科疾病诊疗工作。进一步完善眼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与职称晋升的衔接机制。
4.培养近视防控专业人才队伍。组建本地的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和视力健康专家团队,充分发挥教育、卫生健康、体育等部门和社会组织作用,开展卫生标准宣贯、专家进校园等活动,科学指导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和视力健康管理工作。学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校医等卫生技术人员,加强验光、视光专业人员的培养,确保有合格的视光专业人员提供规范服务。社区卫生机构配置相应卫生技术人员,负责检测学生视力、动态屈光以及健康宣教等工作。
(四)加强眼科医疗质量管理
1.规范临床诊疗行为。强化眼科医师依法执业意识,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进一步完善眼科相关诊疗规范、临床路径与诊疗指南等技术文件,加强眼科药物、临床诊疗技术应用等管理,规范眼科医师临床诊疗行为。
2.加强眼科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建设。加大省、市两级质控中心建设,完善眼科专业医疗质量控制组织体系。各地要以眼科重点病种和关键技术为主线,完善眼科疾病质量控制指标体系。以提升眼科医疗质量水平和技术能力为目标,强化质控指标应用,加强医疗质量安全数据收集、分析和反馈,开展质量改进工作。
五、加强重点人群重点眼病防治
(一)提升近视防控和矫治水平
1.强化“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专家指导、学校教育、家庭关注”近视综合防控模式。全面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指南》等要求。严格落实《湖北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指南》《湖北省视力筛查指南及工作流程》等要求,建立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标准体系。强化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服务。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及危险因素监测与干预,通过全省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系统开展近视专项监测,力争“十四五”期间实现湖北省县(区)近视监测90%覆盖。逐步扩大中小学生视力筛查人群,加强视力监测网络建设。每年开展专家进校园行动2~4次,积极开展中小学生爱眼日活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近视宣教活动等干预措施。
2.推动近视科学矫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近视防治指南》等要求,科学开展验光等检查,强化高度近视患者早期预警和干预,提升近视早期诊断、早期控制能力,减少因高度近视而导致的视觉损伤。医疗机构要规范开展近视矫治服务,制定完善角膜塑形镜等临床应用规范,加强近视相关手术操作监管,避免因使用不当的产品导致二次伤害。已经发生高度近视者要尽早实施干预措施来减少致残致盲。在开展儿童青少年矫治服务和成人近视手术的过程中,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遵守临床应用规范,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持续提升eREC。
3.加强眼视力防控监测体系建设。加强近视防控监测长效机制建设。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借助政府、教育部门、社会的力量发展视力监测基础医疗服务。在校园建立“校园近视防控指导站”,在社区医疗机构建立“视力监测卫星站”,各市州设置“爱眼护眼体验馆”等视力监测站点,提升校园及自我视力监测能力,以信息化解决方案加强视力日常监测,防微杜渐,缩短视力变化监测周期,及时发现儿童青少年视力变化趋势。加强近视防控监健康宣教,提升自我爱眼护眼健康素养。
(二)提升白内障复明水平
推动落实我省乡村振兴战略,深化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以医联体和专科联盟等形式持续开展光明工程、光明行等活动,推动白内障复明手术技术下沉,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白内障复明手术能力。争取在有条件基础好的县级公立医院逐步开展屈光白内障手术。“十四五”期间,不断提高县级医院眼病防治的综合服务能力,“十四五”末,力争使我省103个县级行政区域的公立医院,95%都能独立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其中5~10家能独立开展屈光白内障手术,确保全省CSR达到3500以上。以湖北省眼科质控中心为主体,指导县级公立医疗机构规范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及逐步推进屈光白内障手术,同时建立白内障手术的全程质量控制系统,并且每年进行定期质控、健全术后随访制度,提高eCSC。
(三)提高眼底病、青光眼等眼病的早诊早治能力
推动青光眼,以及糖尿病视网膜病变、近视性视网膜病变、黄斑变性、视网膜血管阻塞、高血压眼底病变等眼底病的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制定重点疾病诊疗规范,完善慢性眼病患者管理模式,降低疾病负担和致盲率。利用多渠道对上述疾病开展针对民众的科普宣教,制作适合社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的专业培训材料,在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逐步设置眼底照相设备并培训医务人员,探索建立“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服务模式,提升眼底病、青光眼等眼病诊治能力。落实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等眼科疾病分级诊疗服务技术方案,稳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构建眼病慢病管理体系。
(四)提高角膜病诊治水平及角膜盲救治能力
强化普及角膜病防治知识,规范我省角膜病诊治路径及推广角膜病诊治的适应技术。落实《眼库管理规范》《眼库操作技术指南》要求,规范供体角膜材料获取、处理、保存和使用,保证供体角膜可溯源。注重角膜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及角膜移植全流程质量控制。加大宣传力度,鼓励社会参与,倡导角膜捐献,扩大角膜供体来源。重视角膜病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技术培训。努力促使我省角膜病诊治水平及角膜移植数量及质量达到中等发达省份水平。
(五)提升其他眼病的防治水平
监测沙眼患病情况,巩固消除致盲性沙眼成果。加强新生儿眼病防治,特别是新生儿高危因素筛查和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筛查与治疗,降低早产儿视网膜病变发病率和致盲率。进一步提升斜弱视、眼表疾病、眼眶病、眼外伤等眼病治疗水平。加强遗传性眼病诊疗服务。
六、搭建眼健康服务支撑平台
(一)强化0~6岁儿童眼健康服务平台建设
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确保检查覆盖率达到90%以上。落实《0~6岁儿童眼保健及视力检查服务规范(试行)》,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和综合医院眼科的联动作用,构建上下分工、各有侧重、密切合作的儿童眼保健服务网络,早期筛查儿童常见眼病并矫治视力不良。推进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建立工作,及时更新屈光发育健康数据,并随儿童青少年入学实时转移。推进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建立工作,依托323攻坚行动建立的近视防治信息化平台。将0~6岁儿童视力健康电子档案纳入其中,使学生视力电子档案随学籍变化实时转移,保证学生视力健康档案完整性,并借助该平台完成远程会诊、转诊等工作。积极构建“学校—社区—医疗机构—家庭”的良性“防—控—治”体系,有效确保全生命期的近视防治管理。
(二)强化低视力诊疗康复平台建设
持续提升三级综合医院眼科和眼科专科医院低视力门诊设置率。鼓励有条件的三级综合医院眼科和眼科专科医院开展视功能评估、康复需求评估、制定并实施康复计划等低视力康复工作。完善眼科医疗机构与低视力康复机构转诊机制,畅通双向转诊通道。强化低视力康复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低视力康复技术规范化培训,提升眼科医务人员低视力康复能力。
(三)强化眼健康信息化平台建设
积极推动“互联网+”医疗服务模式在眼科领域的应用,利用互联网诊疗、远程医疗等信息化技术,提升眼科医疗服务可及性。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新兴技术与眼科服务深度融合,开展人工智能在眼病预防、诊断和随访等应用,提升眼病早期筛查能力。建立眼科病例数据库,加强眼科病例数据收集、统计分析,为临床科学研究提供数据支撑。
(四)强化眼健康科普宣传平台建设
建立完善公益性眼健康科普知识库和科普宣传平台。发挥眼科专业人员技术优势,利用新型主流媒体加强眼健康宣教,增强公众眼病防治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以“关注普遍的眼健康”为主线,以全国爱眼日、世界视觉日等时间节点为重点,加强眼健康科普宣传。指导眼科医疗机构在寒暑假等儿童青少年就诊高峰期,组织开展眼科疾病义诊、科普教育等公益活动。
(五)强化眼健康科学研究平台建设
坚持技术创新的发展思路,加强临床诊疗技术创新及应用研究,推动研究成果转移转化与推广应用。开展临床、公共卫生、卫生经济等协同研究。加强对重点眼病开展流行病学研究,监测我省主要致盲性眼病的患病率、发病率、疾病谱变化情况,掌握我省眼病及其社会经济负担情况。
七、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眼健康和防盲致盲工作,强化落实责任,将其作为健康湖北建设的重点工作统筹推进。加强与残联、教育、民政、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形成政策合力。重视防盲技术指导组建设与评估,保障工作取得质效。
(二)落实目标责任
各市、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落实本规划的具体工作计划,形成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三)加强监测评估
各市、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制定“十四五”时期眼健康事业发展监测评估方案,做好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和评估工作,并于每年12月20日前将年度工作总结报省卫生健康委。
(四)加强宣传总结
各地要重视眼健康相关宣传工作,加强人员政策培训。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提高社会认可度和支持度,为落实各项政策措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