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为统筹做好“十二五”期间各项卫生工作,推进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健康科学发展,切实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根据国家、省、保定市有关卫生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发展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卫生事业发展状况
“十一五”期间,市委、市政府对卫生工作更加重视,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对卫生工作的支持力度更加加大,人民群众对加快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的期盼热度增强,是全市卫生事业投入最多、发展最快的时期。全市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城乡居民健康状况进一步改善,基本实现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
——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更加完善。“十一五”期末,全市共有市直二级医院3家(市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专科医院2家(脑血管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卫生事业单位6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卫生中等专业学校、健康教育馆、新农合管理中心、红十字会),乡镇卫生院22个(中心卫生院4个,一般卫生院18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个,乡镇医院24个,驻定州医疗单位2家(省七院、武警医院),民营医院9家;全市共有村卫生室491个、其中标准化村卫生室409个,社区卫生服务站31个,个体诊所627个,基本形成以公有制为主导,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的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向人民群众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指导全方位、多层次的卫生服务。
——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十一五”期末,全市共有卫生技术人员2794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2145人、注册护士701人,共有乡村医生2205人,开放床位2115张。平均每千人口床位1.76张,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2.33人,分别比“十一五”初期的1.14张和2.22人提高0.62张和0.11人。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固定资产总值35797.3万元,比“十一五”初期增加了1.61倍,其中单价万元以上医疗设备1186台,50万元以上大中型医疗设备50台。确定重点学科6个,省级重点发展学科4个,22名技术人员成为主要学科带头人。每年开展新项目上百个,不断填补我市技术空白。肿瘤放疗、冠状动脉造影、球囊扩展等技术达到保定市一流水平,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成效明显。综合反映国民健康的居民平均期望寿命稳步提高,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22‰和20‰,孕产妇死亡率降到38/10万,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9%,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8.4%,儿童系统管理率89%以上。通过开展食品监督、饮用水检测、公共场所管理、放射源改造、职业病防护等工作,使人民群众的生活、生产环境有了很大改善。重点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有效预防了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发生。肺结核疑似病人报告率和转诊率达到95%以上、追踪率达到100%。认真落实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常规疫苗接种率均达到98%以上。实施了“农民健康保健工程”、“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计划”活动,城乡居民健康水平稳步提高。
——医疗卫生环境得到极大改善。市人民医院投资650万元扩建了病房楼,投资1.47亿元的人民医院新址病房楼主体竣工;投资1045万元完成20个乡镇卫生院新改建工程,新建业务用房1.9万平方米,李亲顾中心卫生院、东亭中心卫生院完成扩建,争取设备配套资金444万元,22个上划乡镇卫生院全部达到规范化、标准化;建成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一步强化了“六位一体”服务功能,城市医疗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新建标准化村卫生室409个,争取设备配套资金152万元,标准化村卫生室基本上实现了全覆盖,农村医疗水平进一步改善。
二、“十二五”期间卫生工作面临的形势
“十一五”期间,我市卫生事业发展体制性、机制性、结构性矛盾仍然存在,卫生发展、特别是农村和社区卫生滞后的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推进,我市卫生事业也面临着新的矛盾和问题,肩负的责任和使命更加繁重。
1、财政投入不足问题依然存在。在卫生总费用中,虽然政府财政投入增长很快,但我市人均卫生事业费仍然偏低。医疗机构的基础建设、医疗设备购置,疾病防控、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投入偏少,解决卫生事业发展的“瓶颈”,落实卫生事业的保障政策,建立卫生投入长效机制任务依然艰巨。
2、公共卫生工作面临巨大挑战。受社会经济发展、人口流动频繁、生态环境改变等多种因素影响,加快了疾病流行模式的转变,肝炎、结核病、性病等传统传染病仍未得到有效控制,艾滋病、甲型流感、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新的传染病出现;随着工业化、现代化以及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呈逐年上升趋势,已成为危害人民健康、妨碍社会经济发展的严重公共卫生问题。与此同时,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和卫生监督体系不够健全,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和处置能力不足,监督执法力量薄弱,人才队伍建设和长效保障机制等问题急需解决。
3、农村卫生发展任务更加繁重。我市面临着农村卫生基础薄弱、城乡资源分布反差较大等问题。全市卫生人力、床位、设备等卫生资源集中在市区,农村卫生资源相对不足,基层乡镇卫生院设备落后,技术水平低,服务设施不健全。而我市是传统的农业大市,80%以上人口在农村,广大农民群众的医疗保健问题直接关系着社会的和谐。要解决百万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和健康保健问题,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需要一个较为长期的过程,任务非常繁重。
4、深化医改任务越来越紧迫。医改是一项系统工程,同时也是一个世界性难题。我市成立了医改领导小组和医改办公室,开始了医改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这对加快推进我市的医改进程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医改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改革的进程总体滞后。虽然从2009年上半年开始,我们就开展了一系列的医改前期调研工作,但要真正把调研成果转化成惠民政策,还有很长路要走。
三、“十二五”时期卫生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卫生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加强公共卫生网络建设,预防控制重大疾病,保障居民健康安全”为主要任务,落实政府责任,加大卫生投入,强化监督管理,初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二)总体目标
到2015年,基本建立适应我市人民健康需求和承受能力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保障体系,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保健,居民健康水平、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以及卫生事业对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贡献力进一步提高,反映我市卫生事业发展及居民健康水平的主要指标达到全省先进水平。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降至11‰和13‰,孕产妇死亡率降至26/10万,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6岁左右,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按照公益性方向强化政府职责。卫生事业是政府实行一定福利政策的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卫生事业必须坚持政府的主导作用,同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动员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
2、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发展卫生事业必须坚持社会效益至上,始终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宗旨,把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作为卫生事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使发展成果惠及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利益。坚决纠正只讲经济收益不顾群众利益的违背宗旨行为,严厉打击和惩处各种违法行为。
3、坚持改革创新。把改革与创新作为卫生事业发展的战略重点和转变发展方式的中心环节。切实加强对影响卫生事业发的重大、长远、战略性问题的研究,结合我市实际,探索实践,推动发展,努力在体制上、机制上、技术上、工作上改革创新。
4、坚持统筹发展。以满足居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需求为导向,以发展为主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卫生资源优化配置为重点,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城乡差别,处理好农村卫生与城市卫生的关系、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的关系、规模与内涵的关系、中医和西医的关系、发展与监管的关系,确保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协调发展。
四、“十二五”时期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结构合理、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加强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建立健全以市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完成市人民医院新址病房楼和门诊医技综合楼建设,妇幼保健院、中医医院、精神病医院迁建,清风店中心卫生院改建和叮咛店中心卫生院扩建等基础项目,每个行政村建成一个标准化村卫生室,并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内涵建设,深入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医院管理年”、“人性化精细管理”活动,加强乡镇卫生院“三基两化”建设,完善内部管理,提升医疗技术和服务能力。加强医疗机构、卫技人员、医疗技术、大型贵重医疗设备等医疗服务要素准入管理,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机构整体层次。规范民营医疗机构设置,坚持“控制数量、优化存量、提升质量”的原则,合理规划设置民营医疗机构。鼓励有专科特色的民营医疗机构发展,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非公立医院,力争发展5—10家有专科特色或有相当规模的民营医疗机构,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优化我区医疗资源。
2、完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建设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完善服务功能,以维护社区居民健康为中心,提供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服务、一般常见病及多发病的初级诊疗服务、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服务。完成南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建和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等项目,按照科学设置,合理规划的原则,新增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变社区卫生服务模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坚持主动服务、上门服务,逐步承担起居民健康“守门人”的职责。
(二)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建立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长效筹资机制,探索实行“筹资委托代缴”工作,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5%。进一步完善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提高住院保障水平。完善新农合与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的有效衔接。全面推行普通门诊统筹,完善特殊慢病门诊统筹,扩大新农合受益面。探索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开展门诊费用补偿总额预付和住院费用补偿按病种付费等试点。加强新农合基金监管,严格规范基金封闭运行,强化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和费用控制,确保基金安全。
(三)巩固和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加快建立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降低药品价格,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用药。
1、认真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及9个配套文件,全面完成管理体制、人事制度、分配制度、药物制度、保障制度五项改革任务,完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财政补偿制度,建立药品零差率销售长效补偿机制,保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和基层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转。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督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的要求,规范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减轻群众负担。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药保障药物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扎实做好药品集中采购配送工作,建立完善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四)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体系的公共卫生服务功能,建立分工明确、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互动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1、完善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和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建设独立的妇幼保健中心和急救中心,改善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基础设施条件和检验检测设备,建立高标准的卫生检测实验室,提高卫生检测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健全以市级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为龙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基础的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农村及城市社区卫生监督服务网络,加强卫生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和监督队伍培训管理,不断加大卫生行政执法力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
2、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全面落实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健康管理工作,城市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到95%、农村居民达到90%以上。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切实做好结核病、艾滋病、甲型H1N1流感、鼠疫、霍乱、人禽流感、狂犬病等重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传染病网络直报率100%,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110/10万以下。抓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以乡镇为单位国家扩大免疫规划接种合格率达95%以上。加强妇幼保健工作,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8%以上,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1/10万以内,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1‰以内;加大出生缺陷干预力度,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到80%,叶酸增补率达到70%。继续开展农村已婚妇女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和落实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工作,提高妇女健康水平。
3、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全面开展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率达80%以上。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饮用水卫生以及涉水产品、消毒产品的监督管理。加强传染病防治和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认真履行相关职能,积极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加大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职业健康监护、严肃查处严重违反劳动者健康的违法行为。强化医疗市场监管。加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医托行为及“两非”行为。
4、加强卫生应急工作。完善卫生应急管理体制机制,重点加强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和快速反应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探索建立规范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制度。
(五)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完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制定并实施公立医院设置与发展规划,优化公立医院结构布局。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探索举办公立医院的有效形式,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完善医院内部领导体制与决策议事机制,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分配激励机制。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加大政府投入,合理调整医药价格,完善医疗保障支付制度改革。改革公立医院监管机制,实行全行业监管,建立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管制度,促进公立医院改进医疗服务质量。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探索建立电子病历,推进施行《电子病历基本规范》,改善服务,提高效率。
(六)加强卫生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和卫生科技工作
1、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建立人才引进长效机制,完善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培养和选拔制度,规划期间力争培养或引进5—10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医学专业人员,10—15名保定市内领先水平的学术带头人,15—20名具有保定市内先进水平的优秀人才,50名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在全市具有一定影响、有一定竞争力的知名专家,100名具有发展潜力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加强人才交流力度,建立灵活的人才流动机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普及率达到90%。建立健全全科医师、社区护士等卫生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制度和继续教育制度,大力开展岗位培训,城市社区卫生队伍中全科医生数不低于50%,到2015年全市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2.8人左右。继续扩大职工中等专业学校本科、专科招生规模,增强师资力量,改善教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做强做细现有学科,开设新型学科,培养一批具有较高知识水平的医学人才,逐步发展成为保南石北医学人才培养基地。
2、继续深化卫生科技体制改革。强化医疗、卫生、教学、科研单位的强强联合与协作,统筹调整卫生科技资源,形成新的卫生科技群体和具有定州特色的卫生科技新体系,使拔尖人才培养、技术梯度建设与重点学科建设同步发展,市级医院继续做好现有重点学科,使其在保定市领先的基础上达到省级领先。认真做好科技成果推广、应用、转化工作,积极推广15—20项医学学科技术成果,尤其是面向农村的适宜成熟技术的推广。加大重点项目公关力度,严格执行立项把关、中期跟踪、结题验收制度,力争有3—5项省市获奖科研成果。提高中医药科研水平,促进中医学术发展。
(五)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积极落实中央补助农村改厕项目,继续争取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资金,实现农村使用卫生厕所率达70%以上,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加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改善城市环境卫生。加大除“四害”工作力度,巩固除“四害”成果,鼠密度控制在3%以内。继续加强文明卫生单位创建活动。
(六)推进中医药事业科学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方针,重点抓好区中西结合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中药房建设,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开展乡镇卫生院中医兴院示范单位和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示范单位创建,加强中医药重点学科、特色专科建设,加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力度,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积极推进“治未病”健康工程,探索建立和完善预防、养生、保健、康复为一体的中医保健服务体系。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完善师承教育制度,开展乡村医生中医专业学历教育和中医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扩大中医药文化的影响力。
五、“十二五”期间重大项目
(一)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项目
1、市人民医院新址建设项目,建设病房楼、门诊医技综合楼,建筑面积7.6万平方米,总投资1.95亿元。
2、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建设门诊病房楼,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总投资9800万元。
3、中医医院迁建项目,建设门诊病房楼,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总投资6500万元。
4、精神病医院迁建项目,建设门诊病房楼,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总投资2000万元。
5、卫生监督所办公楼项目,建设办公楼,建筑面积4600平方米,总投资1000万元。
6、传染病区迁建项目。建设门诊病房楼,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总投资3000万元。
7、医疗卫生培训中心项目,建设培训楼,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总投资1000万元。
8、医疗急救中心项目,建设门诊病房楼,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总投资3000万元。
(二)基层医疗机构建设项目
1、完成李亲顾中心卫生院、叮咛店中心卫生院、清风店中心卫生院、东亭中心卫生院四个中心卫生院向二级医院发展任务,重点引人才、购设备(更新设备)。
2、李亲顾、叮咛店、清风店、东亭四个急救分中心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
3、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项目,建设门诊病房楼1750平方米,投资300万元;北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扩建项目,扩建门诊病房楼1700平方米,投资260万元;南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扩建项目,扩建门诊病房楼,投资370万元。新建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门诊病房楼,总投资2000万元。
六、保障措施
1、合理规划,统筹协调,促进全市卫生事业发展。把卫生规划纳入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把重要卫生指标列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标体系,同步规划,同步实施。优化资源配置,合理确定医疗机构的规模、布局和设置,加强医院高新技术和设备准入管理;统筹发展城区和农村卫生事业,巩固城区卫生改革与发展成果的同时,大力发展农村卫生事业,以城区带农村;统筹发展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大力加强公共卫生,做到防治结合。加强卫生规划实施的监督和评价,采取年度、中期和期末检查评估等措施,确保规划目标实施。
2、深化改革,创新观念,进一步增强卫生事业活力。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管理,完善政府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运行机制和财政补助政策,保证公益性质。鼓励社会组织或个人举办医疗机构,给予必要的优惠政策,促进民营医疗机构的发展。合理划分社区卫生机构、综合医疗、专科医院的职责范围,逐步推行双向转诊制度;强化社区卫生机构基本卫生服务功能,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范围,方便群众就医,降低医疗费用。深化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管理和运行机制改革,继续推行以聘用制、岗位责任制为重点的人事制度改革和以岗位绩效工资为主要内容的分配制度改革,建立起有责任、有激励、有约束、有竞争、有活力的运行机制。鼓励和支持城市医疗机构和人员采取多种方式到农村办医或向下延伸服务。通过政府举办卫生机构直接提供或向符合条件的其他医疗机构购买等形式,有效扩大农村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加大卫生行政执法力度,健全城乡卫生监督体系。
3、加大投入,多方筹资,为卫生事业发展提供坚实保证。各级政府要认真履行公共财政职能,完善卫生经济政策,落实补助措施,随着经济的发展逐年增加卫生事业投入,确保增加幅度不低于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新增卫生经费主要用于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逐步加大卫生扶贫力度。同时,实现卫生投入多元化,积极争取合作支持项目,吸纳社会资金发展民营医院或多种所有制医疗机构。政府主要集中财力保障公共卫生服务,并为基本医疗服务提供必要条件。完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监管,调整医疗技术劳务价格,优化医疗服务收入,落实对卫生事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
4、加强法制建设,提高管理水平,促进卫生事业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健全法治体系建设,制定、修订相关配套法规。通过制定规划、政策指导、信息发布和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强对卫生事业的引导和管理,实现全行业管理。依法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医疗质量、医疗价格实行监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加强血液质量与安全管理。全面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加强信用建设,公开服务信息,引导群众自主择医。建立健全医疗纠纷及行风投诉监督机构,完善医患沟通和患者投诉反馈机制,严肃查收收受回扣、红包、开单提成、滥收费等违法乱纪行为。发挥卫生行业学会、协会等中介组织作用,促进卫生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5、加强科研,培养人才,增强卫生事业发展后劲。重点支持和优先发展我县卫生科技优势领域,进一步加强临床医学重点学科和预防医学重点实验室、重点专科建设,提高水平和能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快管理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和临床技术骨干的培养步伐,引进和稳定农村重点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开展农村在岗卫生人员学历教育,开展临床各科骨干人才技术培训,加强农村卫生实用人才培养和全科医学培训。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完善管理、分配、奖励制度,创始尊重知识、人才,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
6、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为卫生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各级政府要贯彻落实党的卫生工作方针,切实转变职能,在继续加强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的同时,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强化公共卫生管理责任。加强卫生执政能力建设,努力提高发展、管理、统筹、协调卫生事业的能力,把卫生事业发展作为关心群众疾苦、密切干群关系、促进和谐社会构建的大事来抓。各级政府要对本地区卫生工作全面负责,将其作为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各项卫生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