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泰安市“十四五”卫生
与健康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泰安市“十四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泰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月6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泰安市“十四五”卫生与健康规划
为推进健康泰安建设、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山东省“十四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和《泰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背景
(一)“十三五”工作成效
“十三五”期间,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卫生健康取得积极进展,卫生健康综合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城乡居民健康水平大幅提高。
主要健康指标全面完成。人均预期寿命由2015年的78岁上升至2020年的79.2岁;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2.43‰、3.57‰,达到预期目标,并优于全省的3.71‰、4.57‰的平均水平。
健康泰安建设持续推进。认真贯彻落实《“健康山东2030”规划纲要》、《健康山东行动(2020-2022年)》,对标目标任务,市政府印发《实施健康泰安行动加快推进健康泰安建设工作方案》,围绕15项专项行动,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职责任务,健全组织领导、工作机制、考核机制,确定了30项年度目标,主要健康指标达到省级水平,部分指标到达国家水平,为健康泰安全面建设奠定坚实基础。完善健康泰安建设政策体系,深入推进健康泰安与爱国卫生运动融合发展,国家卫生城市(卫生县城)实现全覆盖,稳居全省前列。
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全市二级及以上医院由2015年的27家增加到2020年的38家,增长40.74%。全市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6.21张,比2015年增加1.03张;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达到2.93人和3.37人,比2015年分别增加0.69人和0.77人。
基层卫生基础不断夯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由2015年的3969家增加到2020年的4410家,增长11.1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万人口全科医师达到1.45人,比2015年增加0.98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稳定在33%以上,医共体实现县(市)全覆盖,2020年基层诊疗量为63.81%,位居全省第6位。落实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政策,基层卫生保障有效提升。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全市统一、城乡一体的居民医保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行,“三医联动”改革取得突破,综合监管制度和体系不断完善。居民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从2015年的41.74%降至2020年的27.95%,患者就医负担持续下降。
重大疾病防控成效显著。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艾滋病保持低流行水平,肺结核发病率处于全国较低水平,疟疾达到国家消除标准,地方病达到国家控制或消除标准,全市传染病疫情总体保持平稳。县级公立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实现全覆盖,公共卫生现代化信息系统不断完善,加强慢病防治,精神卫生服务网络不断健全,在册登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实现免费救治。每万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了7.23人,全省排名第7位,比2015年增加了0.88人,
重点人群健康服务有效保障。积极探索县域妇幼保健机制创新路径,全市妇幼健康服务质量全面提高。大力推动养老机构提高医疗护理服务能力,持续优化老年人优待政策,落实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健康查体制,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创新融合发展。全市认真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聚焦基本医疗有保障目标任务,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健康扶贫,狠抓工作落实,健康扶贫工作成效显著。
中医药创新发展实现新突破。深化中医药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市、县均成立促进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全市中医医院达到9家,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均设立了中医科;基层卫生机构国医堂建设覆盖率100%。
卫生健康信息化工作取得新进展。完成市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建成基础资源、全员人口、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四大资源库并实现共享,有效支撑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及保障、综合管理等业务应用。搭建全市统一的“互联网+医疗健康”惠民便民服务平台,加快电子健康卡推广应用,全市共发放电子健康卡518.11万张,26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支持居民使用电子健康卡(码)享受医疗健康服务。
(二)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阶段,也是我市加快卫生健康现代化发展的关键时期。必须深刻认识新时期卫生健康改革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把握发展规律,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应变,补齐发展短板、提升供给质量、深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强化底线思维,坚持系统谋划,努力在高质量发展中赢得优势、赢得主动。
1、卫生健康事业将迎来重要发展机遇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出新目标,强调把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发展的根本目的,作出了“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强调要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完善国民健康促进政策,织牢国家公共卫生防护网,为人民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到2025年卫生健康体系更加完善,到2035年建成健康中国。《泰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加快推进健康泰安建设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列出健康领域建设要点,全面推进健康泰安建设。
健康理念转变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增加新需求。进入新发展阶段,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后,市委、市政府加大对卫生健康事业的重视程度,社会公众的健康意识大幅提升,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健康越来越成为群众关心的重大民生福祉问题,医养健康成为重点产业投资领域和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
信息化等新技术发展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供新动力。新一轮信息技术和科技变革,为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均衡发展提供了新的可能。按照国家、省关于创新驱动发展,解决一批“卡脖子”问题的要求,科技创新技术和信息化快速发展,对于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带来巨大机遇和挑战。“互联网+”加快发展,将为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2、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仍面临诸多风险挑战。
经济社会发展与健康多样化需求不匹配的矛盾依然存在。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带来深刻影响。2020年我市人口规模达547.22万人,60岁以上老年人口比例达22.06%,居全省第5名,人口老龄化程度加重。随着人们的健康理念从以疾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进一步增长,对扩大优质医疗资源供给、改善医疗服务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
疾病谱的不断变化给卫生健康事业带来巨大挑战。随着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和生态环境、生活方式变化,疾病谱不断变化,心脑血管、癌症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持续高发,传统和新发传染病疫情相互叠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有发生,多重疾病负担并存、多重健康影响因素交织的复杂状况将长期存在。城乡区域一体化程度进一步提高,人口结构和社会形态发生深刻变化,不断催生新的卫生健康服务重点,“一老一小”等多重健康需求迸发,城乡区域协同发展、卫生健康服务供给压力、公共卫生安全治理难度持续加大。
优质健康资源供给能力依然需要进一步加强。“高端优质医疗资源相对不足”、“基层服务能力不强”、“三医”联动不足和“医防”融合不够等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基层诊疗量占总诊疗量的比重由2015年的71.90%降至2020年的63.81%,医疗服务资源配置呈“倒金字塔”,分级诊疗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依然薄弱、服务模式有待优化、健康产业发展有待强化、人力资源瓶颈、科技创新支撑短板制约还会进一步加剧。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锚定“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总遵循、总定位、总航标,坚持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以维护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健康泰安”建设为统领,以打造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为主线,以深化改革和科技创新为动力,补短板、锻长板、堵漏洞、强弱项,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风险防范、更加注重资源下沉和整合协作、更加注重提高品质和促进均衡,全面提高卫生健康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推动群众健康福祉迈上新的台阶,不断谱写健康泰安建设新篇章。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健康优先。坚持把维护人民健康摆在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把党的领导贯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全领域、全过程,充分调动全社会各主体合理有序融入到健康工作中,提升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水平,推动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制度体系。
坚持对标先进,争创一流。紧紧围绕“强市建设”的总体部署,始终坚持做新时代泰山“挑山工”,着眼于“量足”和“质优”协同发力,充分调动各主体参与健康共治,壮大医养健康产业集群,为健康发展提供充足的保障与支持,努力全方位提升健康水平。
坚持需求导向,内涵发展。始终以获得感、幸福感作为衡量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成效的核心指标,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围绕卫生健康领域突出短板、改革关键问题和群众迫切需求,补短板、强弱项,坚持供给侧改革与持续发展并重,通过务实创新推动高质量内涵发展。
坚持协同发展,创新驱动。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统筹卫生健康事业和产业“双轮驱动”,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中西医并重,推动卫生健康领域理论、制度、管理和技术创新,加快推进卫生健康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增强卫生健康治理体系整体效能。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健全医防协同、中西并重和健康产业发展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人人享有更加公平可及、综合连续、经济有效的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公共卫生应急管理能力显著提升,群众身心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健康泰安建设实现重大突破。建立起与泰安市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公共卫生安全体系,构建优质高效服务体系,实现资源配置均等化、服务水平均质化、服务模式整合化。
居民健康水平位居前列。全市城乡居民身心健康素质不断提高,人均期望寿命达到80岁左右,人均健康期望寿命稳步提高。健康行为全面普及,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30%以上,重点疾病防治效果显著,孕产妇死亡率降至8.2/10万以内,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至3.3‰和4.0‰以内,居民主要健康指标位居全省前列。
公共卫生安全有效保障。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专业化、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精准疫情防控机制更加完善,公共卫生基层“网底”更加稳固,医防高效协同,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救治能力显著提升,加快建设传染病医院新院,支持各县(市、区)以新建或改造等方式设立感染性疾病专科。强化应急物资保障能力,配合工信等有关部门建立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库。
医疗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医疗资源配置结构更加合理,优质医疗资源更加充裕、均衡,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分级诊疗格局加快形成,县域就诊率达到90%以上,疑难危重病例向上转诊率持续降低,以开展城市医联体、县域紧密型“健共体”建设“两个试点”为抓手,积极推广“互联网+智慧医疗”,建设市县乡村四级数字医疗健康服务体系。
中医药特色优势充分发挥。中医药健康服务可及性显著增强,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和学术水平大幅提升,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基本建立,中医药产业在国民经济建设中作用显著增强,符合中医药规律的政策机制进一步完善,中医药综合实力达到全省一流水平。
卫生健康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卫生健康智慧化程度不断提升,全力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完善全市惠民便民服务平台建设,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和有条件的其他医疗机构接入平台并提供功能完善的医疗服务,实现线上医、患、药、护端与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适应行业特点的医学教育和人才培养体系更加完善,健康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医疗卫生机构对新发传染病的预警、预测、治疗和康复能力全面提升。
表1主要发展指标
领域 | 序号 | 主要指标 | 单位 | 2020年 | 2025年 | 指标性质 |
健康 水平 | 1 | 人均预期寿命 | 岁 | 79.2 | 80左右 | 预期性 |
2 | 健康预期寿命 | 岁 | ---- | 同比例增加 | 预期性 | |
3 | 孕产妇死亡率 | /10万 | 10.66 | 8.2 | 预期性 | |
4 | 婴儿死亡率 | ‰ | 2.43 | 控制在3.3以内 | 预期性 | |
5 |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 | 3.57 | 控制在4以内 | 预期性 | |
6 | 重大慢病过早死亡率 | ‰ | 15.53 | 14以下 | 预期性 | |
健康 生活 | 7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 | 22.17 | 30 | 预期性 |
8 | 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 | % | 21.5 | 21以下 | 预期性 | |
9 | 国家卫生城市(县城)数量占比 | % | 100 | 100 | 预期性 | |
10 | 国家卫生乡镇创建数量占比 | % | 18 | >50 | 预期性 | |
资源 配置 | 11 |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 | 张 | 6.22 | 7.5 | 预期性 |
12 | 千人口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 | 个 | ---- | 4.5 | 预期性 | |
13 |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 | 人 | 2.93 | 3.85 | 预期性 | |
14 | 每千人口中医执业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 | 人 | 0.41 | 0.62 | 预期性 | |
15 |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 | 人 | 3.37 | 4.15 | 预期性 | |
16 | 每千人口药师(士)数 | 人 | 0.35 | 0.54 | 约束性 | |
17 | 每千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 | 人 | 0.72 | 0.85 | 预期性 | |
18 | 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 | 人 | 1.45 | 4 | 约束性 | |
19 | 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 医学科的比例 | % | 68.7 | 80 | 预期性 | |
20 | 政府办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传染病院中医药科室设置比例 | % | ---- | 100 | 预期性 | |
健康 服务 | 21 | 床位使用率 | % | 67.3 | >78 | 预期性 |
22 | 三级医院平均住院日 | 天 | 9.56 | 8.5 | 预期性 | |
23 | 肺结核发病率 | /10万 | 18.24 | 17.37 | 预期性 | |
24 | 以县为单位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 % | 92.54 | 93 | 预期性 | |
25 | 以县为单位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 % | 93 | 93 | 预期性 | |
26 | 产前筛查率 | % | 92.48 | 90 | 预期性 | |
27 |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 | % | 100 | 100 | 预期性 | |
28 | 村卫生室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 | % | 61.5 | >75 | 预期性 | |
29 | 青少年总体近视率 | % | 63.6 | 力争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 | 约束性 | |
健康 保障 | 30 |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 % | 27.95 | 27左右 | 约束性 |
三、高质量夯实基层服务,提升县域综合服务能力
1.综合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实施基层服务能力提升行动,以优质服务基层行、乡镇卫生院等级评价、特色科室建设为抓手,推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达到国家基本标准,达到省提升标准和国家推荐标准占比分别不低于70%、45%,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施设备更新,重点配备DR、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以及与诊疗科目相匹配的其他设备,推动开展机构适老化公共设施改造。提升基层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补齐基层医疗服务短板和弱项,着力发展和提升与二、三级医院出院或日间手术患者接续性、延伸性医疗、护理和康复等服务,持续推进社区+医院和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按照“两个允许”要求,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推动基层机构人员收入逐步达到县级医院同职级人员水平。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经费占比不低于县域医保总额的30%。按照县乡一体化、乡村一体化的原则,引导医联体内形成顺畅的转诊机制,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高医疗服务的同质化水平。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以全科医师为重点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能力,打造“15分钟健康服务圈”。积极推进村卫生室产权公有和紧密型乡村一体化管理,鼓励乡镇卫生院领办或延伸举办村卫生室。(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医疗保障局)
2.持续提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强化县域龙头和城乡纽带作用,合理提高并积极落实建设和设施设备标准,加强医院内涵建设,强化硬件提升、人员配备、专科建设,进一步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到2025年,县(市)综合医院达到国家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全覆盖,县级中医医院达到国家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占比不低于70%。针对重点病种,强化“外引内联”,加强与省市医院、县域内专科医院等机构在学科、人才、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合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做实做细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加强派驻人员管理,开展整体成效评估,带动提升县域整体服务能力。(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3.切实加强医联体建设管理。通过医联体建设,将医疗资源融会贯通、医疗服务整合一体,打造医疗服务供给侧新的组织形态。城市医联体要通过网格化布局为居民提供疾病诊治、健康管理、康复护理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三级医院重点完成外科手术等核心治疗,术前检查、术后康复在网格内实现下转。立足90%患者不出县,以“县强、乡活、村稳、上下联、信息通”为目标,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推动“三高共管、六病同防”医防融合慢性病管理,提升县域整体服务能力。专科联盟要立足补短板、强弱项,通过整合自身现有资源、对接外部优质资源,促进专科能力提升,减少患者跨区域就诊。探索对紧密型医联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加强医疗联合体建设情况综合评估,引导医联体内形成顺畅的转诊机制,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医疗保障局)
4.配齐配强基层机构适宜人才队伍。积极推动基层卫生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设置、职称评聘、收入分配等优惠政策落地见效,增强基层岗位吸引力。设立基层首席公共卫生医师,为每个乡镇卫生院配备1-2名专兼职公共卫生医师。积极推行乡村医生县招乡管村用,将村医队伍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比例提升到80%以上。鼓励和引导二级以上医院临床医师或退休医务人员到基层设立工作室。扎实开展齐鲁基层名医、泰山基层名医、业务院长、人才下沉帮扶基层工作。(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
专栏1 基层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基层机构特色科室建设:乡镇卫生院在全科医学科、内科、外科、妇科等科室基础上,全部设置中医药综合服务区,70%以上设置精神(心理)科,根据当地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和居民服务需求,在康复科、口腔科、老年医学科、疼痛科等特色科室中至少选择设置1个。 县域医共体专科建设:重点加强居民主要患病病种如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等的专科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动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惠及基层老百姓,确保90%疾病在县域内救治。 县域医疗服务中心建设:在每个乡镇办好1所政府办卫生院的基础上,支持7所乡镇卫生院打造成为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岱岳区2处、新泰市1处、肥城市1处、宁阳县1处、东平县1处、徂汶景区1处),服务能力将达到二级医院标准,构建农村地区30分钟重点疾病救治服务圈。 社区医院、中心村卫生室建设:全面推进社区医院建设,新建或由卫生院转型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照社区医院标准建设,以县(市、区)为单位实现全覆盖。科学统筹村卫生室布局,在聚集发展类和城郊融合类村庄建设中心村卫生室,鼓励中心村卫生室与日间照料中心、养老院融合发展。 |
四、高质量筑牢公共卫生服务网,提高疾病风险防治能力
5.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实施公共卫生能力提升行动。实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工程,全面加强各级疾控机构疾病预防和控制、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职能。重点推进市疾控中心能力提升改造、市中心医院分院(市传染病医院)扩建、各县市区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提升对全市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控的业务管理能力。加强预防医学科学研究,提高对区域重大疾病防控的应用性技术研究。建强建优市、县级疾控中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按照编制标准配备。到 2025年,全面建成专业化、现代化的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各级疾控机构空编率不超过5%。健全监测预警、疫情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网络体系。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性疾病监测哨点布局,所有建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基层哨点,支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CT和建设具备隔离条件的发热诊室。(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大数据中心)
6.强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分级分层、规模适宜、功能完善、平急结合的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依托现有资源设立一所达到三级标准的市级传染病医院,加快实施市中心医院分院(市传染病医院)扩建工程。三级综合医院设立不少于50张符合传染病防控要求的床位,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中医院完成发热门诊、感染性疾病科、实验室能力建设,儿童专科医院完成发热门诊建设,整体提升重症诊治、综合救治和县级医疗收治能力。加强重症、呼吸、麻醉、感染等公共卫生相关学科建设,提升综合救治和多学科联合诊治水平。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预防、治疗、康复等方面的特色优势,建立健全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西医协作机制。规范设置医疗卫生机构预检分诊、发热门诊(诊室)、隔离病房等,合理预留改造提升扩容空间,加强应急物资、防护用品等的储备和配置。(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
7.强化公共卫生应急支撑保障。坚持平急结合、常备不懈,健全完善监测、预警、决策、处置全链条响应机制和全市公共卫生事件协调统一、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动态调整公共卫生应急预案,完善防控规范,细化部门职责,提升应急应对能力。完善公共卫生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公共卫生大数据应用平台,优化哨点测布局,扩展疾病监测种类,加强对相关数据的实时监测和动态分析,提升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和预警能力。统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第三方机构检测资源,构建质控统一、资源联动、信息共享的实验室检测网络。加强采供血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血,保证血液采供平衡,完善采供血应急保障机制。强化疫情、舆情联判联动。建立医保基金应急预付制度,健全医疗保障救助体系和应急医疗救助机制。(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大数据中心、市医疗保障局)
8.强化医防协同机制建设。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将履行公共卫生职责作为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推进内容,将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职责、履行方式、相关公共卫生知识培训纳入临床医生的入职教育和继续教育体系。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按规定落实补助政策。加强二级以上医院公共卫生科建设,配齐配强专兼职力量,强化疾控机构对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科的业务指导,推进疾病三级预防和连续管理,推动医防机构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健全医院感染防控体系和管理制度,建立院感事先介入机制,合理配备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疾控、妇幼、精神卫生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密切协作工作机制,强化医保对慢病管理的支持作用,从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病入手,将医疗机构的医疗技术优势、医联医共体的组织优势、基层医疗机构的网络优势、互联网的联通优势组合,探索构建慢性病的管理新模式,为居民提供全程、全周期的慢性病健康管理。(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医疗保障局)
专栏2 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基层公共卫生组织体系建设: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明确公共卫生专员,乡镇(街道)明确具体承担公共卫生职能的工作机构,村(居)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立公共卫生委员会,乡镇(街道)、村(居)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形成联动工作机制。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工程:按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山东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编制标准》以及实验室配备标准,重点加强市疾控中心基础设施、实验室检验检测和公共卫生大数据应用等能力建设;加强县级疾控中心的基础设施、基本检验检测设备和现场调查处置等能力建设。 市中心医院分院(市传染病医院)扩建项目:推动市传染病医院扩建,建设具有一流诊治水平、较大收治规模的传染病院区。 |
五、高标准推动提质扩容,推进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
9.进一步提升优质医疗资源服务供给能力。实施新一轮医疗服务能力“攀登计划”。 强化优质医疗资源的带动、辐射作用,推动若干家医疗机构、临床专科建成省内领先的医院和专科。整合优质资源,以泰安市中心医院为重点,三级医院为支撑,对标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持“扶优扶强、示范引领”,加强对国家级和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的支持,进一步增强在全省的学科影响力。推进我市前沿医疗技术的开发、高水平科研平台的建设、拔尖医学人才的集聚和一流医学学科的打造,为争创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储备力量。大力扶持传染病、儿科、麻醉、重症、急诊、康复、精神卫生、老年护理等学科和领域发展。努力实现2025年全市新创建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1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5个。(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10.科学精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按照合理调整存量,有序发展增量的原则,调整优化医疗卫生资源,严格落实三级医院功能定位,持续提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促进区域医疗机构协调发展。合理规划拓宽医院发展空间,使优质医疗资源覆盖更广区域。鼓励优质医疗资源向医疗洼地输出,稳步推进形成优质医疗资源集群。强化政府举办公立医疗机构的公益性质和在医疗服务体系中的主导地位。鼓励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发展中医中药,合理布局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11.全面提升综合优质服务质量。指导三级综合医院加快提高手术科室和重症医学专业床位规模及所占比例。有序引导部分城市区级医院转型为康复、护理、精神卫生等专科医疗机构。发挥公立医院在城市医疗集团中的牵头作用,支持通过专科联盟、远程医疗协作等多种形式,扩大优质医疗服务覆盖面。持续深化城市三级医院对县级医院的对口帮扶。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以死亡率高、外转率高的疾病为重点,加强临床专科建设,加快补齐专科短板,全面提升诊疗能力。持续推进“六大中心”建设。大力推进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创新急诊急救服务模式,加强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的有效衔接,强化医疗机构急诊科建设,有效提升医疗急救服务能力。(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发展改革委)
12.全面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改进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和标准体系,开展重点专业、重点技术、重点病种质控评价,促进临床合理诊疗、合理用药,降低低风险死亡率和医疗事故发生率。持续改善医疗服务,改进服务流程和服务方式,精准开展预约诊疗、预约检查,全面推广多学科诊疗、日间手术、优质护理、精准用药等服务模式。加强患者隐私保护,开展公益慈善和社工、志愿者服务。深入推进平安医院建设,完善必要安检设施。持续改进行业作风,优化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做好医患沟通交流,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患者满意度保持在90%以上。加强采供血(浆)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布局采血点、单采血浆站,保障临床用血(血液制品)供应和质量安全。(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
专栏3 优质资源扩容项目 临床重点专科项目:根据我市学科发展的现状和临床工作需要,选择多个重点支持专科,作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的储备专科,培育成为我市相关专业的学术领头羊,打造专科知名品牌。突出精品亚专科特色,打造出多个具有技术优势、行业知名度及社会影响力的临床精品特色专科。 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市中心设立一个急救(急救指挥)中心统一指挥调度区域内救护车辆,并根据常住人口、医疗机构数量及院前急救需要,下设若干个急救点。城市地区服务半径不超过5公里,农村地区服务半径10-20公里。以县域为单位,在每3万人口配置1辆救护车的标准基础上,结合服务半径、人口数量等因素,合理增加救护车数量,确保满足急救服务需求。根据院前医疗急救服务需求合理配置救护车。平均急救呼叫满足率达到95%。 “六大中心”建设:积极开展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癌症中心等6大中心建设,构建急危重症救治网络。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全部建成胸痛中心、卒中中心;持续加强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实现开设肿瘤病房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癌症规范化诊疗病房全覆盖,推动癌症规范化诊疗医院建设。强化健全信息化支撑,建立诊治信息上报系统、数据库及远程救治信息共享平台,加强数据采集、分析、利用。 |
六、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构建科技创新体系
13.加强人才队伍体系建设。把牢固树立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意识作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重点,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高职业道德素质;努力提高卫生人员技术业务素质,增强服务能力,努力建设一支忠实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卫生人才队伍。建立适应行业特点和社会需求的卫生健康人才培养机制和供需平衡机制。深化医教协同,稳步发展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专业教育,提升全科、儿科、妇产科、精神科、老年医学、公共卫生、护理、康复、疾病控制、中医药等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能力,强化住院医师临床和实践能力培养,加强住培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质量和能力。鼓励团队协作,培养一批创新目标明确、结构合理、核心竞争力突出的科技创新骨干团队;积极开展科研能力培训,提高尖子人才的研究规范化水平、研究组织和团队管理能力。(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4.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以创新作为卫生健康事业、产业协同发展的战略基点,把科技创新工作放在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聚焦健康泰安战略目标和保障人民生命健康重大需求,统筹配置优势科技资源。加强医养健康产业领域重大创新平台建设,深化“科卫协同”机制,加强科技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协同,共同进行卫生与健康领域科技创新的顶层设计,实施一批重大科技攻关专项,推动健康领域关键技术研发、重大产品创新突破。实施重点研发计划,提升战略前沿、关键共性和高新科技等领域的研究水平,紧密结合健康泰安建设重大需求,积极实施面向2030年“健康保障工程”。继续做好新药创制和传染病防治科技重大专项以及精准医学、重大慢病、生殖健康和出生缺陷防控等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的组织实施。围绕公共卫生体系、医防协同机制、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应对人口老龄化等重点难点问题,谋划开展卫生健康政策和顶层设计研究,推进卫生健康发展战略研究平台建设。(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参与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中心)
七、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促进中医药事业传承发展
15.健全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遵循中医药特点和规律,构建科学高效的中医药管理模式,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建设中医药特色优势鲜明的综合性现代化中医医院,努力促进中医药医疗服务走在全省前列;依托三级中医医院与中医药优势专科,打造中医药特色优势明显、中西医相结合的中医药医学高地。加强中医医院标准化建设,推动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推进各级治未病中心建设,加强中医康复体系建设,普及基层中医药服务,积极构建预防、治疗、康复为一体的中医药特色服务体系。(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16.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和文化建设。加大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引育、选拔和传承创新型人才培养。完善师承教育模式,加强名中医人才梯队建设,推进市、县名中医评选机制改革,建设名中医工作室。聚力实施“中医药文化弘扬传承工程”,加强中医药文化资源开发利用,统筹中医药文化对外交流、文化传播和贸易,打造泰安中医药文化品牌,全面提升泰安中医药文化竞争力和影响力。加强中医药文化保护研究,整理挖掘中医药特色理论、技术、疗法、方药,开展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医疗机构共建中医研究平台。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普及活动,提升全市居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到2025年,新增省级名(老)中医药专家、省级基层名中医药专家10人以上。(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7.促进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发展。拓展中医药服务新业态,推动中医药向健康食品、休闲旅游、养生养老等领域的跨界延伸,加快构建“中医药+”融合发展新格局。加快推动中医药产业升级,全力发展泰安道地药材,全力做大做强中药工业,全力推进“中医药+”融合发展,鼓励发展中药保健食品、日用品、化妆品、农药、中药制药设备等延伸性产品,进一步加强中医药传承与创新能力。(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林业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
专栏4 中医药传承创新项目 争创中医药综合改革创新:在健全管理体制机制、打造高质量人才队伍、弘扬中医药文化、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方面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力争将泰安市建设成为贯彻落实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精神的引领区、中医药体制机制改革完善的示范区、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先行区。 中医药人才建设工程:完善师承教育模式,健全评价激励机制,着力培育高层次人才。加快打造中医药科研高地、医疗高地、人才高地、产业高地、文化高地。 实施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支持中医药宣传教育基地、知识角、文化科普协会等建设,推进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进机构、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等。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普及,打造泰安中医药文化品牌。 中医药信息化工程:积极探索“互联网+中医药”服务模式,推进中医线上诊疗、远程医疗服务,发展线上问诊、即时结算、送药到家、养生宣教、健康管理等覆盖医疗全流程的线上线下一体化中医药特色医疗服务。 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实施齐鲁中医药名品工程,建设以东平湖为重点道地药材产业带,加强灵芝、白首乌、紫草、四叶参、黄精等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建设泰安特色道地药材基地。拓展中药材精深加工产业链条,打造中医药产业高地。推动中医药企业转型升级,推动医疗机构院内制剂向中药新药转化。 |
八、全周期保障生命健康,提升重点人群健康水平
18.落实生育配套政策,促进婴幼儿健康教育。贯彻落实中央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部署要求,加强人口形势分析研判,进一步促进相关经济社会配套政策衔接,优化生育保障制度,稳定基层工作网络和工作机制。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加大政府投入和托位补贴,发展普惠型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支持开展婴幼儿家庭照护和社区服务,推动有条件的用人单位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提供普惠托育服务,鼓励幼儿园发展托幼一体化服务。打造一批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普惠性托育机构。将托育服务配套设施及场所建设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引导鼓励驻泰大中专院校,开设婴幼儿照护专业,加强人才培养,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发展,提高保育保教质量和水平。指导婴幼儿照护机构建立行业协会,推进能力提升,加强行业自律。到2025年,千人口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9.加快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大力实施老年人疾病预防、筛查和干预。加快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依托,以社区医务人员为核心,以社区工作人员为支持,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体和社区养老服务主体的功能全面升级,采取多种渠道扩大老年人健康服务供给,到2025年,全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0%,街道综合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到100%。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比例不低于80%。持续提升“养老泰安•养生泰山”服务品牌影响力,巩固医养结合示范市创建成果,创新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加快建立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医养结合培训基地建设,强化推进安宁疗护工作开展,到2025年,每个县(市、区)建成1个安宁疗护病区,5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提供安宁疗护服务。(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医疗保障局)
20.强化妇幼健康优质服务。深入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到2025年,全市县(市)妇幼保健机构中,二级甲等妇幼保健机构所占比例达到50%;规范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到2025年建设2处技术精良、依法运行、管理规范,专业辐射能力强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机构,不断满足群众生殖服务需求。实施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全市妇幼健康核心指标位居全省前列。优化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到2025年建设、规范提高2处产前诊断机构、7处婚检机构(市及县市区两级妇幼保健机构),每个县(市区)规范建设1-2处产前筛查机构;统筹婚前、孕前健康检查,规范出生缺陷三级预防。实施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加强未成年人健康保障,到2025年,全市0-6岁儿童实现眼保健及视力检查全覆盖。做好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到2025年,全市妇女常见病筛查率达85%以上。实施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消除行动。加强生殖健康,促进优生优育,为妇女儿童提供优质服务。(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妇联、市总工会)
21.加快健康中小学建设。健全学校卫生发展制度和体系,大力开展健康学校建设,深化学校体育、健康教育教学改革,普遍开设体育和健康教育课程,根据学生的成长规律和特点,分阶段确定健康教育内容并纳入评价范围,加强中小学校校医、保健教师配备,做到教学计划、教学教材、课时、师资“四到位”,强化青少年近视、龋齿、肥胖等防控,全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参与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
22.加强职业健康保护。以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为重点,深入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加强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遏制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严格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针对不同职业人群,倡导健康工作方式,积极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和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提升健康管理能力和水平,逐步拓展丰富职业健康工作范围。到2025年,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85%以上,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90%以上,职业卫生违法案件查处率达到100%。实现职业健康相关信息的部门间数据共享和协调联动。加强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估,提升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能力,加强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救治保障。(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
23.加强脱贫人口和残疾人健康服务。认真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保持过渡期内健康扶贫主要政策总体稳定,持续推进巩固提升健康扶贫成果。优化疾病分类救治,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与民政、医保、扶贫(乡村振兴)等部门协调配合,联合建立健全因病易返贫致贫风险人群监测预警和精准帮扶机制,通过加强人才培养、对口支援等形式,提高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整合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慈善救助资源,对患者实施一站式救助。实施减少残疾行动,开展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残疾预防。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加强残疾人康复和托养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救助制度。进一步加强辅助器具推广和适配服务,建立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残联;参与部门:市民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市乡村振兴局)
专栏5 全生命周期健康保障项目 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强化老年医学、康复医学学科建设。通过新建、转型、提升等措施,全市新增6家以上老年医院、护理院、康复医院、安宁疗护等接续性医疗机构,满足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和生命终末期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全市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80%以上。 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完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制度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二级以上医院全面配置标准母婴室,推进流动母婴室建设。建立完善以市县(市、区)两级妇幼保健机构为龙头的高标准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机构。 |
九、全方位干预健康问题,高水平实施健康泰安行动
24.普及健康生活方式。牢固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将健康元素全方位融入公众生产生活中,以推进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和健康促进示范县(市、区)活动为抓手,深入开展普及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建立并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构建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用,在诊疗过程中主动提供健康指导。二级以上医院要组建健康科普队伍,制定健康科普工作计划,建设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健康科普平台,推动“互联网+精准健康科普”建设。建立鼓励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的绩效考核机制,将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纳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绩效考核,纳入医务人员职称评定和绩效考核,推动医疗机构查体中心向健康管理中心转变。持续推进健康促进县(市、区)建设工作,到2025年,争取创建国家级健康促进县(市、区)1个,省级健康促进县(市、区)达到5个,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30%以上。(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5.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落实全民健身战略,构建更高水平的“体泰心安”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实施运动促进健康行动计划。积极组织青少年开展徒步登泰山等富有泰安特色的文体活动,培养健康体魄,提升文明素养,传承泰山文化,塑造坚韧不拔意志和爱国爱家情怀。支持各县(市、区)建设全民健身中心、公共体育场和体育公园;推动市全民健身中心、全民健身广场、市体育中心、市生态绿地健身活动公园和县级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打造城区“15分钟健身圈”;推动全民健身运动会向乡镇、社区延伸,加强农村体育工程建设,改善农民健身环境;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实施“全民健身技能入户工程”。深入推进“体医融合”,建立完善针对不同人群、不同环境、不同身体状况的运动处方库,为群众提供个性化的科学健身指导和康复指导服务,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到42%以上。(牵头部门:市体育局;参与部门:市教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
26.加强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控。健全重大传染病监测预警体系,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要求,以新发突发传染病、食源性疾病、不明原因疾病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传染病监测数据采集预警系统。加强免疫规划工作,维持高水平人群免疫屏障,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加大新冠肺炎、艾滋病、结核病、病毒性肝炎等传染病防治力度,其中新发乙肝病例较2020年下降10%以上。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保持全国较低水平。强化禽流感、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源头治理,全市艾滋病疫情保持低流行水平,肺结核报告发病率每年降低1%以上。巩固消除疟疾成果,维持无本地病例状态。落实食盐加碘和改水降氟等综合防治措施,做好大骨节病、氟骨症、克山病等地方病现症患者的救治帮扶,保持控制和消除重点地方病。(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利局)
27.强化慢性病综合防控。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提高慢性示范区的覆盖率。提升慢性病监测能力,健全慢性病监测信息网络报告机制。实施重点慢性病干预计划,充分发挥医保支持作用,强化心血管疾病、糖尿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及癌症等慢性疾病的防治,实施“三减控三高”项目(减盐、减糖、减油,控制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引导餐饮单位积极采取控制油、盐、糖使用量的措施,引导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餐饮单位落实“三减”措施,强化重点人群、高危人群和患者生活方式干预。提升癌症防治能力,构建以市、县癌症中心为技术支撑的癌症防治综合网络。到2025年,全市人均每日食盐和食用油摄入量分别降到9克和32克以下,中小学生每日添加糖摄入量控制在15克以下,高血压、糖尿病治疗控制率分别达到45%和36%,35岁及以上人群血脂检测率达到35%,高发地区重点癌种早诊率达到70%。(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中心)
28.加强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促进。完善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完善“线上+线下”心理服务平台,不断健全乡镇(社区)、单位、学校、专业机构四位一体的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强化重点人群心理干预和心理援助工作,提升服务能力,强化心理救援队伍建设,健全危机干预机制,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开展焦虑、抑郁等常见精神障碍早期筛查与干预,逐步将心理健康筛查纳入升学、入职体检评价体系,全面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回归社会。到 2025年,精神科医师数提升至4.2名/10万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和服药率维持在90%以上。(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29.维护环境健康与食品药品安全。深入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加强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饮用水、空气(雾霾)、农村环境卫生、公共场所、人体生物等环境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完善健康相关影响因素干预措施。积极谋划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试点工作。到2025年,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考核标准;实现全市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全覆盖。加快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研制,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管理,重点推进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信息化建设,有序推广县乡村一体化监测,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工作体系,提高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水平。高水平推进“合理膳食行动”,系统开展营养基础性工作,强化科技创新驱动,促进营养干预措施落实落地。加快推进药品使用环节的追溯系统建设,实现药品去向可追。(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生态环境局;参与部门:市水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
30.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高水平推进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融入村(居)网格化管理,推动村(居)委会设立公共卫生委员会,建立健全基层健康治理机制。全面改善城乡环境面貌,完善公共卫生设施,提升卫生城镇覆盖率,推进健康城市和健康细胞建设,广泛普及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全面提高社会健康综合治理能力。深入开展控烟行动,加大控烟宣传教育力度,积极推进无烟环境建设。到2025年,国家卫生乡镇比例不低于50%,省级卫生村实现全覆盖;城市厕所全部达到二类标准;无烟法规保护人口比例达到60%以上,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下降至21%以下。(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
专栏6 全方位干预主要健康问题项目 健康教育与促进:深入推进健康促进示范县(市、区)项目,健康促进学校、健康促进机关、健康促进企业等健康促进场所建设。 慢性病防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项目,高血压、糖尿病规范管理项目。 重大传染病防控:重大传染病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艾滋病、结核病、病毒性肝炎干预项目。 重大干预行动: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合理膳食行动、控烟行动、环境健康促进行动、心理健康促进行动。 爱国卫生:国家卫生城市(县城)复审,国家卫生乡镇、省级卫生村创建。 |
十.做大做强医养健康产业,增加高质量服务和产品供给
31.优化多元办医格局。落实社会办医扶持政策,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的非营利性、资源稀缺的专科医疗机构,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妇儿等专科医疗机构,鼓励医学检查检验、血液透析等独立设置医疗机构,促进品牌化、专业化发展。鼓励社会办医与公立医疗机构规范开展医疗协作。鼓励保险业投资、设立医疗机构,推动非公立医疗机构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鼓励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医疗保障局)
32.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鼓励积极向上级机构争取,开发与健康管理服务相关的重大疾病保险、特定疾病保险等与基本医保相衔接的健康保险产品,以及长期护理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医疗责任险等多样化保险产品,促进商业保险公司与医疗、体检、护理等机构的合作,探索新型健康服务机构管理模式和用人机制。(牵头部门:市银保监局;参与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
33.壮大发展医养健康产业。大力发展分子诊断、医疗器械、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推动健康旅游、健身休闲、养生保健、旅居养老等健康产业,促进健康新消费。积极培育拓展健康产业链供应链,探索打造若干以区域医疗中心等为核心的高质量健康产业集群。完善全周期健康服务产业链,推动医疗、养老、休闲、体育等多业态融合发展。大力发展生物制药、化学制药、医药器械等医药产业,打造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集群;充分发挥我市生态环境、文化旅游、医疗资源、交通区位等方面优势,积极发展高端医疗、健康管理、智慧医疗、养生保健等新兴业态,坚持中西医并重,建设集医疗康复、养老养生、休闲健身为主体功能的健康产业链,创建医养结合示范市,着力打造康养福地。(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参与部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专栏7 医养健康产业项目 壮大发展产业集群:重点推进泰安生物医药产业集群、瑞星集团生物医药产业集群、泰邦生物科技园、健通生物基因重组人血白蛋白项目、泰通生物QK320单克隆抗体项目、宝来利来年产2000万支口服特异性免疫微生态制剂项目、国际氨糖产业基地、宁阳优质医用银杏新品系产业化及精深制造项目、容大中药标准化煎煮服务及中药饮片生产加工项目、中医高端医疗器械产业园、迈科珍生物项目等建设。 健康医疗旅游示范基地建设:发挥本市生态旅游优势,建设东平文旅康养小镇、泰谷·国泰民安康养产业小镇、泰山佑·国际生态旅游度假区等旅游示范基地。 |
十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34.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体系。按照居民自愿、基层首诊、政策引导、创新机制的原则,以降低向上转诊率和提高县域就诊率为重点,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完善服务网络、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推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完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科学建立分级诊疗病种目录和转诊标准。合理控制门诊、住院患者增量,主动调整门诊病种结构,逐步减少常见病患者占比,进一步提升三四级手术占比。建立健全上下级医院、医共体内外、城市医联体之间转诊标准、工作机制,畅通慢性期、恢复期患者向下转诊通道。加强家庭医生团队建设,探索推行医疗处方和健康处方“双处方”,逐步建立预防、医疗、慢病管理、康复为一体的服务链,逐步使家庭医生成为居民健康、资源配置与卫生费用的“守门人”。(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医疗保障局)
35.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按照管办分开、放管结合的要求,强化政府办医责任,创新医院治理方式,建立健全权责明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面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健全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落实公立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强化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完善激励奖惩挂钩机制,联动推进药品耗材采购供应、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方式、医务人员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管理等综合改革,找准高质量发展的突破口,通过加强临床专科建设、推进医学技术创新、推动服务模式转变、强化智慧医院建设等,探索高质量发展的实现路径,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健全决策机制和管理制度,推进医院管理专业化、科学化、精细化,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单位: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
36.完善全民医疗保障制度。建立健全普通门诊费用医保统筹机制,提高门诊慢性病医疗保障水平,逐步将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改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医保基金总额预算办法,健全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协商谈判机制,科学制定总额预算,与医疗质量、协议履行绩效考核结果相挂钩。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推广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医疗康复、慢性精神疾病等长期住院按床日付费,门诊特殊慢性病按人头付费。探索医疗服务与药品分开支付。完善医保基金付费方式和结算管理机制。探索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探索按协议约定向医疗机构预付部分医保资金,进一步完善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办法。(牵头部门:市医疗保障局;参与部门:市卫生健康委)
37.完善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制度。健全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科学有效的综合监管制度,完善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方式,建立健全分类监管制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加强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推开“一码监管”,推行风险监管和智能监管,运用区块链、大数据等新技术提升智慧监管水平,推进以在线监测、在线监控、智能图像分析、大数据预警、在线视频或电子送达等方式的非实地执法。聚焦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执法“蓝盾行动”,实施精准监督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行为。落实定点医疗机构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合理使用医保基金的主体责任。加强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强化基层体系和能力建设,健全专业高效、统一规范、文明公正的卫生健康执法监督队伍。(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
十二、着力提升卫健信息化水平,打造智慧赋能、数字健康新模式
38.技术创新驱动信息化发展。全面推进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数据质量。大力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电子健康卡创新应用、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健康医疗大数据发展应用。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和智慧医疗、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重构线上和线下结合的就医服务流程,实现预约、诊疗、支付、药品配送、健康管理等医疗全路径数字化。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居民县域内签约管理、预约诊疗和双向转诊。推动人工智能、区块链、5G网络等全行业新基建等广泛应用。建立健全关键基础信息设施安全保护制度,切实提高网络安全管理水平、应用水平和服务水平。到2025年,80%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电子病历应用水平达到四级以上,规范化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动态使用率达到90%。(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大数据中心)
39.统筹建设区域重点业务系统。依托省市(县)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统筹建设在医疗与保障、公共卫生、药品供应和使用监测、妇幼健康、老年健康、职业健康、卫生监督等领域的重点业务系统,积极探索一级部署多级应用的业务云模式。加强“互联网+监管”建设。统筹规划药品使用监测、疫苗追溯、血液制品追溯、云影像、云HIS等应用服务场景。统筹开展医养结合、托幼机构信息化建设。推进中医医院和基层中医馆的信息化融合建设。(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大数据中心)
十三、组织实施
(一)强化党的领导。要进一步强化党对卫生健康事业的全面领导,把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摆在更加突出重要的位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规划实施列入政府工作目标,推动将主要健康指标、重大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纳入各级党委政府考核指标体系,精心组织实施,切实落实好领导责任、保障责任和监督责任。(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发展改革委)
(二)强化投入保障。合理确定政府、社会、个人卫生健康投入责任。建立稳定可持续的卫生健康事业经费投入机制,按照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切实加强基本医疗、公共卫生、中医药事业发展等所需经费保障,加大对困难地区和薄弱领域、关键环节的投入倾斜力度。建立健全绩效考评体系,提升政府投入绩效。建立完善多元卫生健康投入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卫生健康事业投入,稳步降低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例并维持在合理水平。(牵头部门: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发展改革委)
(三)强化宣传引导。加强“十四五”卫生与健康规划政策宣传,提高群众政策知晓度和参与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群众合理预期。弘扬伟大抗疫精神,积极宣传卫生健康发展成果,选树正面典型,加强健康促进教育和科学理念普及,提高舆情应对能力和文化宣传阵地建设,努力营造“社会支持、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委宣传部)
(四)强化监测评价。
建立卫生健康规划监督评价机制,建立规划执行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推进机制,制定年度执行计划,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主体、细化工作举措、层层抓好落实。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统筹协调推进规划实施。积极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及时发现问题,研究解决对策,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