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府办函〔2022〕8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部门,市垂直管理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东省公共卫生与重大疾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粤办函〔2021〕10号)和《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佛山市公共卫生与重大疾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佛府办函〔2021〕54号)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公共卫生与重大疾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佛山市顺德区公共卫生与重大疾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长:区柱明 区委副书记、区长
常务副组长:柯宇威 副区长
副
组 长:何文莉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穆 晶 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杜友华
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区委外办主任
李少玲 大良街道办事处主任
欧胜军
容桂街道办事处主任
梁嘉斌 伦教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广庆 勒流街道办事处主任
梁锦棠
陈村镇镇长
王崇曦 北滘镇镇长
黄长旺 乐从镇镇长
伍成亮 龙江镇镇长
胡永峰 杏坛镇镇长
黄东青 均安镇镇长
吴庆强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
区植朋 区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劳广行 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林钦耀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温联洲 区教育局局长
谭 素 区科学技术局局长
王德华
区经济促进局局长
汪 刚 区公安局副局长
麦玉团 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及 莉
区司法局局长
黎劲康 区财政局局长
黎景带 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局长
吴振海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谭逢显 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局长
李发彬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宁 磊
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吴显强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何海洋 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局长
余厚坚 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陈 莉 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局长
何广辉
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局长
赖朝辉 市医疗保障局顺德分局局长
朱艺婷 区工商联党组书记
曾正能
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陈智聪 团区委书记
曹 毅 区妇联主席
吴 力
区残联理事长
郑 勇 区气象局副局长
何耀明 佛山海关驻顺德办事处主任
冯 利
顺德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站长
周任帮 佛山顺德海事处处长
曾庆民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二、工作职责
研究拟订对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影响公共卫生安全问题的干预措施和防控政策,并推动各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定期会商研判应对我区急性传染病传播风险和重大疾病发展趋势,研究确定急性传染病和重大疾病防治策略、应对预案;统筹协调和指导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治措施;统筹协调重大疾病医疗救治、防控经费、物资保障、药物开发等;统筹疫情防控信息化建设和大数据收集、分析和应用;统筹发布关于公共卫生重大问题和有关事件的信息,积极正确引导舆论。
三、工作机制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领导小组下设急性(烈性)传染病、艾滋病、结核病、职业病、地方病、精神卫生、重大慢性病等7个防治专项小组。专项小组的工作职责、组成人员等具体事项及其调整,参照市的相关设置,由领导小组结合实际研究确定。
(三)公共卫生与重大疾病相关应急信息在报送区委、区政府的同时,抄送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区应急管理局)。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区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区职业病防治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同时撤销,相关职责划入区公共卫生与重大疾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