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选址 政策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我省居住证持有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我省居住证持有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文号:
闽医保〔2021〕92号
发布部门: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1-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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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政策级别
省级
最高扶持
¥-
政策类别
政策描述
根据《福建省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75号),我省实施居住证制度后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可依法参加并享有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待遇。现就做好我省居住证持有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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