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选址 政策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工作文件 山东省药监局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工作文件 山东省药监局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通知

文号:
鲁药监办〔2018〕9号
发布部门: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18-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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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政策级别
省级
最高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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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类别
政策描述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创新的有关精神,以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直接报告不良反应事宜的公告(2018年第66号)》(见附件)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制机制,切实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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