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委属各单位,委机关各科室:
现将《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百日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坚决打好安全稳定保底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银川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银川市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银安委发〔2022〕12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区、市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两个至上”,把握“两个大局”,统筹“两件大事”,紧紧围绕确保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安全稳定大局,在深入推进全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基础上,聚焦重点机构、重点部位风险防控,利用100天左右时间,集中精力、集中人力,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着力消除一批事故隐患,坚决控制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我市卫健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重点任务
(一)深入开展消防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紧密结合《关于印发<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银卫健通〔2022〕29号)等文件要求,扎实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切实加强重点场所火灾风险防控,对高层建筑、医疗卫生机构综合用房等重点部位以及地下人员密集场所等高风险场所进行全面摸排,切实解决消防栓内无水、水压不足、喷淋损坏等消防设施不健全的问题,全面清除使用可燃性彩钢板搭建的自建房屋,依法拆除消防通道和外窗安装的防护网、广告牌、金属栅栏等。坚决打击堵塞、侵占安全疏散通道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加强敏感场所火灾安全防控,扎实开展医院、医养结合机构、托育机构、建筑工地、临时建筑物等场所火灾隐患大排查,加强整治私拉乱接电线充电、电气线路老化、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损坏等火灾隐患。切实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深入推进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中心)消防安全整治,重点查处建筑外堆放易燃物、建筑用材料使用彩钢板等易燃材料、消防设备配备不齐全、人员培训不到位等问题。
责任领导:时新花、赵梅萍、汤齐生、李继跃
牵头科室:办公室、医政与中医药科、基层卫生与老龄健康科、人口发展与妇幼健康科
配合科室(单位):委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和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
(二)深入开展建筑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在全面自查、普查的基础上,加快自建房的清理整治进度,该拆除的依法拆除,该加固的尽快加固,坚决杜绝 D级危房继续使用,坚决防止在危房中居住或暂住现象,发现一起清理一起,坚决杜绝自建房坍塌伤亡事故。以在建工程为重点,集中排查治理建设工程基坑支护、土方开挖、脚手架、模板支撑等易发生坍塌事故的重大隐患。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筑施工规程,整治施工现场塔吊、升降机、电动吊篮等起重机械和设备倒塌等事故风险,防控因现场管理缺失引发的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设备碰撞、机械伤害等事故。
责任领导:张丽静
牵头科室:项目办
配合科室(单位):委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和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
(三)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专项整治行动。认真落实《关于印发<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银卫健通〔2022〕15号),聚焦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毒麻精药品、危险废物等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重点整治医疗卫生单位对危化品安全机制建设、风险分布、台账建立及“一图一表”的完善情况进行排查;是否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建立专门的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日常管理到位;是否按规定有符合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的视频监控、报警装置、警示标志等设施设备;危险化学品购买、储存、使用、内部转运、管理、处置全流程的管理制度是否完善;从业人员是否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是否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是否完善预案并开展演练等。
责任领导:赵梅萍
牵头科室:医政与中医药科
配合科室(单位):委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和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
(四)深入开展城镇燃气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落实《银川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银川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银安委发〔2022〕4号)部署,持续排查整治管道设施、瓶装液化气、餐饮、燃气具等问题隐患。重点整治医疗卫生单位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用具等问题。在前期排查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综合性、精准化措施,集中清除一批老旧管网、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着力消除燃气管网和涉燃气领域安全风险。
责任领导:时新花
牵头科室:办公室
配合科室(单位):委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和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
(五)深入开展特种设备领域专项整治行动。认真落实《关于印发<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银卫健通〔2022〕27号),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集中整治,重点抓好人员密集场所电梯、液氧罐区、高压氧舱、气瓶、医用压力消毒锅以及燃气锅炉等特种设备隐患排查,重点整治法规制度不落实,管理制度不健全、隐患排查走过场,设备维护保养缺失、无证使用、无证操作、违章作业、超期未检等问题;使用非法私自改装的设备,造成事故隐患;报废设备未及时向监管部门申请办理停用注销手续并私自非法使用等。
责任领导:时新花、赵梅萍
牵头科室:办公室、医政与中医药科
配合科室(单位):委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和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
(六)深入开展灾害救援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按照《银川市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操作手册》要求,针对“七下八上”降水集中和夏秋季节天干物燥实际,加强与应急、公安、交通、气象等部门联系,及时掌握各类自然灾害的预测预报信息。切实做好汛期防汛工作,完善本单位应急预案,提前做好辖区内医疗机构的防汛救灾准备工作,确保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健康宣教、物资保障等关键环节责任落实落细。
责任领导:汤齐生、赵梅萍
牵头科室:卫生应急与疾控科、医政与中医药科
配合科室(单位):委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和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
(七)深入开展卫生应急准备专项整治。突出组织机构、责任落实、预案体系、应急措施、值班值守等五个方面,集中开展应急准备排查梳理;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查找应急责任制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编制修订、队伍建设、物资装备保障和物资储备能力建设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和短板,对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责任、整改清单,高标准逐一落实整改,切实增强灾害综合防范和应对能力。结合本单位实际,切实做好安保反恐专项工作。
责任领导:汤齐生
牵头科室:卫生应急与疾控科
配合科室(单位):委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和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
对重点任务中未明确列入的行业领域,按照“谁牵头谁负责、谁靠近谁负责、谁为主谁负责”的原则,抓好有关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确保整治责任不落空。
三、成立工作专班及督导检查小组
为推动落实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特成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
主 任:叶 丹 市卫健委党工委书记、党组书记
章玉明 市卫健委主任
副主任:汤齐生 市卫健委副主任
赵梅萍 市卫健委副主任
时新花 市卫健委副主任
张丽静 市卫健委副主任(挂职)
李继跃 市卫健委一级调研员
成 员:陈祥军 市卫健委四级调研员、办公室主任
胡杰利 市卫健委项目办主任
季 楠 市卫健委卫生应急与疾控科科长
熊文涓 市卫健委基层卫生与老龄健康科科长
雷 平 市卫健委人口发展与妇幼健康科科长
马 宁 市卫健委医政与中医药科副科长
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全市卫生健康系统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推动落实工作。工作专班成立5个督导检查小组,对委属各单位、各县(市)医院、市管民营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托育机构开展不定期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委属各单位接通知后,尽快安排参与督查检查的人员主动与其相应组联络人对接,会同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
第一小组
组 长:叶 丹 市卫健委党工委书记、党组书记
副组长:时新花 市卫健委副主任
组 员:陈祥军 市卫健委四级调研员、办公室主任
马 勇 市卫健委二级主任科员
李东阳 市第一人民医院后勤主管
王倩莹 市卫健委办公室工作人员
专 家:孙 泉 银川注册安全工程师协会
抽查单位:
委属单位:市第一人民医院、第三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老院)
社会办医疗机构:兴庆区民营医疗机构随机抽查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兴庆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随机抽查
第二小组
组 长:章玉明 市卫健委主任
副组长:汤齐生 市卫健委副主任
组 员: 熊文涓 市卫健委基层卫生与老龄健康科科长
李 梦 市卫健委基层卫生与老龄健康科四级主任科员
王 勇 市中医院后勤保卫科科长
马晓清 市卫健委社管中心科员
专 家:鲍毓奇 银川注册安全工程师协会
抽查单位:
县级医疗机构:永宁县、贺兰县各医院
基层医疗机构:永宁县、贺兰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随机抽查
第三小组
组 长:赵梅萍 市卫健委副主任
副组长:马 宁 市卫健委医政与中医药科副科长
组 员: 罗卫祥 市口腔医院安全保卫科科长
马 霞 市卫健委健康医政与中医药科四级主任科员
孙 悦 市卫健委健康医政与中医药科四级主任科员
专 家:严立德 银川注册安全工程师协会
抽查单位:
委属单位:市第二人民医院、口腔医院、妇幼保健院阅海分院、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计划生育指导中心
社会办医疗机构:金凤区民营医疗机构随机抽查
基层医疗机构:金凤区基层医疗机构随机抽查
第四小组
组 长:张丽静 市卫健委副主任(挂职)
副组长:胡杰利 市卫健委项目办主任
成 员:李 穆 市妇幼保健院后勤保卫科科长
马西武 市第一人民医院危化品专干
田文丽 市卫健委卫生应急与疾控科科员
专 家:詹宏宁 银川注册安全工程师协会
抽查单位:
委属单位:市紧急救援中心
县级医疗机构:灵武市各医院
社会办医疗机构:西夏区民营医疗机构随机抽查
基层医疗机构:西夏区、灵武市基层医疗机构随机抽查
第五小组
组 长:李继跃 市卫健委一级调研员
副组长:雷 平 市卫健委人口发展与妇幼健康科科长
成 员:郭艳玲 市卫健委人口发展与妇幼健康科科员
田 馨 市卫健委人口发展与妇幼健康科科员
专 家:孙 泉 银川注册安全工程师协会
抽查单位:
托育机构:随机抽查
四、时间安排
本次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从7月中旬至11月中下旬结束,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全面排查整治阶段(7月中旬至9月底)。各单位按照“点面结合、突出重点”和“边排查、边整改”原则,对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与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自建房、城镇燃气、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等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有机结合,同步推进,深入对本地、本单位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场所、重要点位、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整治。排查整治实行台账式、清单化管理,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对能够立即整改的即查即改、立查立改;对暂不能整改的,采取定责任单位、定负责人、定完成时限、定成果绩效、定评估主体的“五定措施”,跟进督促落实整改。
(二)集中督查检查阶段(10月初至10月底)。在各单位全面摸排、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再组织一次整改问题“回头看”。我委将派巡查督查组,采取突击检查、重点核查、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现场检查等方式,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检查,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三)全面巩固提升阶段(11月初至11月中下旬)。各单位要结合全区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总结专项整治经验,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深挖问题产生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建立健全、补充完善具体制度,切实把专项整治过程转变为解决问题、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的过程,进一步巩固提升整治成果,推广经验做法,不断构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各单位、委机关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把查隐患、抓整改、保安全作为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全面完整准确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从严从紧从快集中攻坚。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成立相应工作专班,全力推进各项整治任务落实落地。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对专项整治行动负总责,要靠前指挥、靠前调度,统筹推动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分管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狠抓落实,确保抓出成效。委机关各科室按照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做好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委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百日专项整治行动;互联网办重点抓好信息安全;项目办重点督导委属各医疗卫生机构在建项目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卫生应急与疾控科负责落实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规划,推进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基层卫生与老龄健康科牵头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医政与中医药科负责危险化学品监督处置管理专项工作及生物安全工作;法规与综合监督科负责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人口发展与妇幼健康科负责督促托育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统筹协调推进。本方案下发后,各单位要迅速行动,结合实际细化工作内容,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排查整治的时间表、路线图,实行挂图作战,对基础薄弱的领域和工作滞后的环节,要及时跟进措施,确保销号挂账。各单位安全领导机构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协调推进有关工作,要组织专家团队问诊把脉、指导帮扶,及时开展督促检查,切实提高整治质效。要建立周调度、月通报制度,及时研究解决专项行动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四)压实各方责任。对标对表国务院安委会“15条硬措施”和“自治区20条措施”,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进一步压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特别是要压紧压实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压实单位的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检查和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压实单位自查自改责任,切实做到单位自查自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把安全隐患最大限度消除在单位内部。
(五)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运用安全生产月宣传成果,继续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关注安全生产、学习安全知识、参与安全活动,形成人人懂安全、事事讲安全、处处重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对专项整治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宣传报道,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把握好时度效,该曝光的及时曝光,强化正面引导,营造和谐良好的安全环境。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委属各单位于8月5日前将本地单位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报委办公室并于每月20日前将本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数据(附件1、2)、11月2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委办公室(邮箱 ycws_bgs@163.com)。
附件:1.银川市安全生产百日整治工作重大隐患明细
2.银川市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
统计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