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各科室、单位:
现将《2022年市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德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5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2年市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进一步提升医保政务公开水平,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推动我市医保领域重大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规范透明,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的“含金量”,不断提高群众在医保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按照《关于贯彻落实《2022年德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任务的通知》(德政公开办〔2022〕9号),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做好基础信息公开
(一)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各科室、单位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严守公文类政府信息办文程序,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加强历史公文公开属性转化工作,对未开展过公文公开属性认定的公文进行公开属性认定。定期对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公文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转为主动公开,并在市局网站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强化服务理念,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和针对性。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推动法定公开事项公开到位、法定不公开事项保护到位。加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创新宣传手段,扩大群众知晓度,优化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要更好适应群众获取信息习惯和现实条件,着力加强公告解答、电话解答、现场解答等政策咨询渠道建设。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二)加强推动高质量发展信息公开。抓好医保助推新旧动能转换信息公开,围绕强化民生保障、促进共同富裕,加大医保支付方式、医保目录、集中带量采购和医药价格、医保基金、经办服务等信息公开力度。深化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已出台的各项医保政策,帮助参保群众和社会各界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政策。主动公开市政府工作报告、社会公开承诺事项、民生实事、年度重点任务等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三)加强重大战略实施信息公开。持续做好德州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主动公开工作,引导社会支持、监督规划实施。做好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工作进展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四)加强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加大医保基金“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围绕实施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集中公开一批适应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要的政策包。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医保经办服务的政策宣传和解读。
三、强化决策公开
(五)推进行政决策公开透明。决策事项需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综合选用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并向社会详细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进一步推进常态化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并将代表列席和意见发表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开,增强决策透明度。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定期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分析研究,在作出公开决策时予以考虑,将吸收采纳情况适时向社会公开。
(六)推进政策集中统一公开。参照规章集中公开的要求,年底前对市局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情况进行排查梳理,明确标题、正文、文号、成文日期、有效性等,并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集中展示。大力开展医保经办服务提标提质提速提效专项行动,完善首问负责制,优化电话咨询服务,建立医保短信服务平台,推行“一条短信工作法”,加大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力度,提高医保便民热线、医保服务站点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更好解答有关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及时充分回应社会关切。
(七)推进政策精细化解读。进一步规范解读程序,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组织同审签同部署,各科室、单位对牵头起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文件等应及时进行解读。深化解读内容,重点解读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政策事项,全面提升解读工作质量,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创新解读方式,实施领导同志解读、专家解读、问答式解读等形式,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以视频、图解、文字等形式予以解答,形成政策问答库并不断更新。坚持对社会解读与对县级医保部门解读并重,各项政策措施在向社会解读的同时,注重对执行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培训,确保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密切关注政策执行效果,加强政务舆情风险研判,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与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等手段,提高政务舆情监测能力,更好地回应社会关切。
四、强化保障措施
(八)加强公开平台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市局网站与其他媒体安全平稳运行。积极推动市局网站、政务新媒体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进一步优化市局网站布局,加强内容管理。进一步规范市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健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机制,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规范、集中发布工作。
(九)落实保障措施。充分发挥市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重点难点问题。市局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推动工作。加强经费保障,确保重点任务落实。进一步强化教育培训,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市局领导干部学法,加大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全员培训力度,年内组织政务公开培训不少于1次,提升工作能力水平。
(十)改进工作作风。大力倡树“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加大对全市医保系统的工作指导力度,加强与不同领域、不同部门间的交流互鉴,围绕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创新举措,提质增效,进一步提炼政务公开实践工作中的经验成果,打造具有医保特色的公开品牌。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考核制度,提升考核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科室、单位,督促工作整改提升。
(十一)抓好工作落实。建立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加强监督,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同时,各科室、单位结合2021年度全市政务公开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和短板,认真对照自查,切实抓好整改。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2022年市医保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
2022年市医保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工作任务 |
序号 |
具体工作要求 |
责任科室、单位 |
责任人 |
完成 时限 |
|
一、做好基础信息公开 |
(一)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 |
1 |
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 |
办公室牵头,各科室、 单位配合 |
刘丽丽 |
全年 |
2 |
各科室、单位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严守公文类政府信息办文程序,做好保密审查工作。 |
各科室、单位 |
刘丽丽 孙曙光 冯玉梅 陈 洁 于海共 周秀娟 |
|||
3 |
加强历史公文公开属性转化工作,对未开展过公文公开属性认定的公文进行公开属性认定。定期对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公文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转为主动公开,并在我局网站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 |
办公室牵头,各科室、 单位配合 |
刘丽丽 |
|||
4 |
强化服务理念,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和针对性。 |
办公室牵头,各科室、 单位配合 |
刘丽丽 |
|||
5 |
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推动法定公开事项公开到位、法定不公开事项保护到位。 |
规划法规和基金管理科 |
孙曙光 |
|||
6 |
加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创新宣传手段,扩大群众知晓度,优化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要更好适应群众获取信息习惯和现实条件,着力加强公告解答、电话解答、现场解答等政策咨询渠道建设。 |
办公室、规划法规和基金管理科、医保中心 |
刘丽丽 孙曙光 周秀娟 |
|||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二)加强推动高质量发展信息公开 |
7 |
抓好医保助推新旧动能转换信息公开,围绕强化民生保障、促进共同富裕,加大医保支付、医保目录、集中带量采购和医药价格、医保基金、经办服务等信息公开力度。 |
各科室、单位 |
刘丽丽 孙曙光 冯玉梅 陈 洁 于海共 周秀娟 |
长期坚持 |
8 |
深化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信息公开。 |
医保中心 |
周秀娟 |
按月公开信息 |
||
9 |
及时公开已出台的各项医保政策,帮助参保群众和社会各界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政策。 |
各科室、单位 |
刘丽丽 孙曙光 冯玉梅 陈 洁 于海共 周秀娟 |
长期坚持 |
||
10 |
主动公开市政府工作报告、社会公开承诺事项、民生实事、年度重点任务等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
办公室牵头,各科室、 单位配合 |
刘丽丽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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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重大战略实施信息公开 |
11 |
持续做好德州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主动公开工作,引导社会支持、监督规划实施。 |
规划法规和基金管理科 牵头,各科室、单位配合 |
孙曙光 |
按月公开信息 |
|
12 |
做好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工作进展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
待遇保障科牵头,各科室、单位配合 |
冯玉梅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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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 |
13 |
加大医保基金“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公开力度。 |
执法支队 |
于海共 |
按月公开信息 |
|
14 |
围绕实施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集中公开一批适应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要的政策包。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医保经办服务的政策宣传和解读。 |
各科室、单位 |
刘丽丽 孙曙光 冯玉梅 陈 洁 于海共 周秀娟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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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化决策公开 |
(五)推进行政决策公开透明 |
15 |
决策事项需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综合选用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并向社会详细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 |
各科室、单位 |
刘丽丽 孙曙光 冯玉梅 陈 洁 于海共 周秀娟 |
全年 |
16 |
进一步推进常态化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重要会议,并将代表列席和意见发表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开,增强决策透明度。 |
办公室牵头,各科室、 单位配合 |
刘丽丽 |
|||
17 |
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定期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分析研究,在作出公开决策时予以考虑,将吸收采纳情况适时向社会公开。 |
规划法规和基金管理科 牵头,各科室、单位配合 |
孙曙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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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推进政策集中统一公开 |
18 |
参照规章集中公开的要求,年底前对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情况进行梳理排查,并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集中展示。 |
规划法规和基金管理科 牵头,各科室、单位配合 |
孙曙光 |
11月底前 |
|
19 |
大力开展医保经办服务提标提质提速提效专项行动,完善首问负责制,优化电话咨询服务,建立医保短信服务平台,推行“一条短信工作法”,加大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力度,提高医保便民热线、医保服务站点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更好解答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及时充分回应社会关切。 |
医保中心 |
周秀娟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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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推进政策精细化解读 |
20 |
规范解读程序,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组织同审签同部署。深化解读内容,重点解读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政策事项。创新解读方式,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以视频、图解、文字等形式予以解答,形成政策问答库并不断更新。 |
各科室、单位 |
刘丽丽 孙曙光 冯玉梅 陈 洁 于海共 周秀娟 |
全年 |
|
21 |
坚持对社会解读与对县市区医保部门解读并重,各项政策措施在向社会解读的同时,注重对执行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培训,确保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 |
各科室、单位 |
刘丽丽 孙曙光 冯玉梅 陈 洁 于海共 周秀娟 |
|||
22 |
密切关注政策执行效果,加强政务舆情风险研判,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与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等手段,提高政务舆情监测能力,更好地回应社会关切。 |
办公室 |
刘丽丽 |
|||
四、强化保障措施 |
(八)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
23 |
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推动法定公开事项公开到位、法定不公开事项保护到位。 |
规划法规和基金管理科牵头,各科室、单位配合 |
孙曙光 |
全年 |
24 |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市局网站与其他媒体安全平稳运行。 |
党建办 |
夏峰 |
全年 |
||
25 |
积极推动市局网站、政务新媒体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 |
办公室 |
刘丽丽 |
11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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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进一步优化市局网站布局,加强内容管理。 |
办公室牵头,各科室、 单位配合 |
刘丽丽 |
全年 |
||
27 |
进一步规范市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健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机制,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规范、集中发布工作。 |
办公室、规划法规和基金管理科、医保中心 |
刘丽丽 孙曙光 周秀娟 |
2022年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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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强化保障措施 |
28 |
充分发挥市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重点难点问题。 |
规划法规和基金管理科 |
孙曙光 |
全年 |
|
29 |
市局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推动工作。 |
规划法规和基金管理科 |
孙曙光 |
全年 |
||
30 |
加强经费保障,确保重点任务落实。 |
办公室、规划法规和基金管理科 |
刘丽丽 孙曙光 |
全年 |
||
31 |
进一步强化教育培训,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我局领导干部学法,加大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全员培训力度,年内组织政务公开培训不少于1次,提升工作能力水平。 |
规划法规和基金管理科 |
孙曙光 |
全年 |
||
(十)改进工作作风 |
32 |
大力倡树“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加大对全市医保系统的工作指导力度,加强与不同领域、不同部门间的交流互鉴,围绕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创新举措,提质增效,进一步提炼政务公开实践工作中的经验成果,打造具有医保特色的公开品牌。 |
各科室、单位 |
刘丽丽 孙曙光 冯玉梅 陈 洁 于海共 周秀娟 |
全年 |
|
33 |
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考核制度,提升考核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科室、单位,督促工作整改提升。 |
办公室、规划法规和基金管理科 |
刘丽丽 孙曙光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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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抓好工作落实 |
34 |
建立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梳理形成工作台账。 |
规划法规和基金管理科 牵头,各科室、单位配合 |
孙曙光 |
5月2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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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各科室、单位结合2021年度全市政务公开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和短板,认真对照自查,切实抓好整改。 |
各科室、单位 |
刘丽丽 孙曙光 冯玉梅 陈 洁 于海共 周秀娟 |
6月底前 |
||
36 |
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
规划法规和基金管理科 |
孙曙光 |
2022年底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