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科)信局,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规〔2020〕7号)精神,《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措施办事指南》已经我局局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7月21日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措施办事指南
厦门市生物医药企业技术中心研发费用补助资金办事指南
政策依据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规〔2020〕7号)第五条;
《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厦经信技术〔2016〕487号);
《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厦经信办〔2018〕575号)。
二、奖励标准
对经认定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给予中心所在企业100万元奖励。同一级别的多种类型研发机构只能享受一次奖励。
三、申报流程
(一)市工信局发布申报通知。
(二)企业登陆“i工信”(https://www.ixiamen.org.cn/lyzt/ijx/)-“资金类项目申报”;选择“厦门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资金”项目类别,按要求填写项目申请表,并根据系统所列要求上传申报材料待申报系统显示申报材料通过预审,并提示“送交纸质件”,企业方可提交纸申报材料。
(三)市工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所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专项审计。
(四)现场核查。
(五)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
(六)征求海关、税务等部门意见、信用查询及涉黑涉恶信息比对审核。
(七)公示。
(八)发布认定文件。
(九)资金拨付。
四、申报材料
企业根据《厦门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及当年市工信局发布的申报通知,在申报截止时间之前报送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及电子文档)。申报材料主要包括《厦门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厦门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及相关报表和证明材料。
五、市工信局联系方式
投资技改处
汤海婴,0592-2896745;康少波,0592-2896770;
网上申报技术支持电话:5397711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61号市政府大院东楼803室。
厦门市生物医药企业增资扩产项目技改补助资金办事指南
政策依据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规〔2020〕7号)第(七)条;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企业增资扩产和提质增效的通知》(厦府办〔2019〕65号)。
二、奖励标准
鼓励生物医药企业运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对现有生产设施、工艺条件、生产环境等进行改造升级,支持生物医药企业实施信息化技术改造项目。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给予技改设备投资补助和技改基金融资支持,其中技改设备按照设备投入(含技术、软件,不含税)的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三、申报流程
(一)市工信局发布申报指南;
(二)企业向注册地所在区工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三)各区(火炬)工信部门初审、现场核查;
(四)信用查询及涉黑涉恶信息比对审核;
(五)项目查重;
(六)项目公示;
(七)资金拨付。
四、申报材料
(一)厦门市工业企业技改补助资金申请表;
(二)厦门市工业企业技改补助资金项目汇总表;
(三)厦门市工业企业技改补助资金项目申请报告;
(四)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
(五)设备(技术、软件投入)购置明细表;
(六)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100000);
(七)项目申报企业诚信承诺书。
五、各区(火炬)工信部门联系方式
思明区科信局,联系电话:5818265;
湖里区工信局,联系电话:5280681;
海沧区工信局,联系电话:6085939;
集美区工信局,联系电话:6221819;
同安区工信局,联系电话:7022319
翔安区工信局,联系电话:7880521;
火炬管委会经发处,联系电话:5380132。
厦门市生物医药企业兼并重组补助资金办事指南
政策依据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规〔2020〕7号)第(九)条;
二、奖励标准
支持我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生物医药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兼并重组项目发生的前期费用(包括评估、审计、法律顾问费用)及并购贷款利息予以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申报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市财政支持的,不再予以重复支持。
三、申报流程
(一)市工信局发布申报通知。
(二)企业登陆“i工信”(https://www.ixiamen.org.cn/lyzt/ijx/)-“资金类项目申报”;选择所要申报的项目类别,按要求填写项目申请表,并根据系统所列要求上传申报材料待申报系统显示申报材料通过预审,并提示“送交纸质件”,企业方可提交纸申报材料。
(三)市工信局召开专家评审会、现场核查。
(四)信用查询及涉黑涉恶信息比对审核。
(五)项目查重。
(六)项目公示。
(七)资金拨付。
四、申报材料
(一)厦门市企业兼并重组专项资金申请表。
(二)申报项目的并购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及并购双方(各方)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境外企业提供当地法定企业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申报项目完成股权、资产并购或合并(兼并)的资产权属变更证明资料复印件。股权收购或合并(兼并)项目,需提供工商登记变更证明(股权收购项目属相对控股的,还需提供对被并购企业实际控制权证明);资产并购项目,需提供资产交易证明及被并购资产(如土地、房屋、专利和商标)的权属变更证明。
(四)并购费用明细清单:并购双方(或各方)已发生的评估(附评估报告)、审计(附审计报告)、法律顾问3项费用的合同(或协议)及财务凭证复印件,并购贷款银行合同(或协议)、资金往来凭证及已发生利息凭证复印件。
(五)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复印件(境外并购,需提供)。
(六)外汇管理部门审批文件复印件(境外并购,需提供)。
(七)科技型并购项目并购境内企业应提供被并购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明复印件;并购境外企业应提供被并购企业从事行业有效证明材料及专利证书复印件。
(八)由在厦门市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报告应包含对被并购企业经营情况、并购金额、前期费用、并购贷款利息等涉及申报条件有关内容审计。
(九)并购申报材料中为外文文本的,需提供具有资质的第三方翻译机构提供的中文译本;翻译机构应在译文文件加盖公章,并声明译文准确无误。
五、市工信局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莹,电话:2211086,地址:湖滨南路83号(港澳中心)六楼。
黄文彪,电话:2896785,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61号市政府东楼812室。
厦门市生物医药企业加强首台(套)应用示范补助资金办事指南
政策依据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规〔2020〕7号)第(十三)条。
二、奖励标准
加强首台(套)应用示范。加强首台(套)医疗器械设备的宣传推广和采购使用力度。对医疗器械经认定属于国内首台(套)重大技术或智能制造装备的,按照不超过销售额的60%予以补助;对属于省内首台(套)的,按照不超过销售额的30%予以补助;单项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三、申报流程
(一)市工信局发布申报通知。
(二)企业登陆“i工信”(https://www.ixiamen.org.cn/lyzt/ijx/)-“资金类项目申报”;选择所要申报的项目类别,按要求填写项目申请表,并根据系统所列要求上传申报材料待申报系统显示申报材料通过预审,并提示“送交纸质件”,企业方可提交纸申报材料。
(三)市工信局召开专家评审会、现场核查。
(四)信用查询及涉黑涉恶信息比对审核。
(五)项目查重。
(六)项目公示。
(七)资金拨付。
四、申报材料
(一)承诺书。
(二)2020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与智能制造装备补助资金申请表、2020年厦门市民营企业研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补助申请表。
(三)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四)首台(套)智能制造装备制造方或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制造方和用户方所签订的正规合同及财务票据复印件。
(五)专项审计报告(由具备相关资质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七)企业产品被认定为福建省首台(套)智能制造装备、重大技术装备的相关证明材料。
(八)经市科技局认可的企业首台(套)装备属医疗器械设备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市工信局联系方式
行业管理处
薛钟慰,0592-2896584;刘华真,0592-2896871;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61号市政府大院东楼607室。
厦门市生物医药企业“双百计划”领军型人才创办企业业务收入奖励办事指南
政策依据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规〔2020〕7号)第(二十)条;
《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的意见》的通知(厦委发〔2017〕16号);
《〈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的意见〉办理事项补充说明》的通知(厦委组〔2018〕151号)。
二、奖励标准
申报主体上一年度主营收入3000万元以上,按其业务收入的1%给予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企业当年地方税收留成部分,奖励期限最长3年。
三、申报流程
(一)市工信局发布申报通知。
(二)企业登陆“i工信”(https://www.ixiamen.org.cn/lyzt/ijx/)-“资金类项目申报”;选择所要申报的项目类别,按要求填写项目申请表,并根据系统所列要求上传申报材料待申报系统显示申报材料通过预审,并提示“送交纸质件”,企业方可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三)市工信局召开专家评审会、现场核查。
(四)信用查询及涉黑涉恶信息比对审核。
(五)项目查重。
(六)项目公示。
(七)资金拨付。
四、申报材料
(一)市“双百计划”领军型创业人才创办企业业务收入奖励申报表;
(二)“双百计划”领军型创业人才或者被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符合省级以上领军人才引进条件的闽籍专家、闽籍优秀企业家所创办的企业的认定材料;
(三)申报企业商事登记证书复印件和企业注册相关证明材料;
(四)企业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税审报告和专项审计报告专项审计要包含四个部分:一是公司基本情况;二是双百人才认定的基本情况,截止上一年度,双百人才持股情况;三是营业收入情况,重点要体现跟双百项目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并列出明细;四是地方留成部分按照增值税50%,企业所得税40%两项相加计算。);
(五)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原件;
(六)如有符合我市《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指导目录》或列入我市重大项目计划的相关证明材料请一并提供;
(七)真实性声明。
五、市工信局联系方式
组织人事处 蔡凌婷,0592-2896830;曾惠敏,0592-2896831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61号市政府大院东楼8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