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十四五”卫生与健康规划
根据《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滨政发〔2021〕10号)、《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卫生与健康规划的通知》(鲁卫发〔2021〕5号)等相关文件,结合全市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背景
(一)“十三五”工作成效
“十三五”时期,全市卫生健康事业稳步发展,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综合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城乡居民健康水平大幅提高。人均预期寿命由“十二五”末的77.95岁增长至2020年的78.9岁;孕产妇死亡率由10.26/10万下降到7.23/10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由3.21‰、3.8‰降至2.02‰、3.04‰,主要健康指标持续向好。
健康滨州建设扎实推进。印发了《“健康滨州2030”规划纲要》(滨发〔2019〕3号)、《滨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发〔2019〕15号文件推进健康滨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滨政字〔2020〕117号),深入推进健康滨州与爱国卫生运动融合发展,健康滨州建设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卫生县城实现全覆盖。
重大疾病防控成效显著。新冠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艾滋病保持低流行水平,肺结核发病率处于较低水平,地方病达到国家控制或消除标准,加强慢性病防治,精神卫生服务网络不断健全,在册登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实现免费救治。全市每万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5.17人,公共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586张,比2015年增长39.19%。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体系日趋完善。县域医共体建设实现县(市、区)全覆盖,7个县(市、区)全部纳入国家试点。基层诊疗量保持在65%左右,分级诊疗成效进一步显现。全面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建立健全多渠道补偿机制,卫生健康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10%以上。医疗保障水平显著提高,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行,“三医”联动成效显现。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基本建立。
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完善以三级公立医院为核心、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纽带、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基础的基本医疗卫生体系。2020年,全市共有医疗机构3079个,比2015年增长7.28%。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5.86张,比2015年增加0.67张。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达到3人和3.22人,比2015年分别增加0.71人和0.67人。每万人口全科医师达到3.12人,比2015年增加2.12人。
基层卫生基础不断夯实。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持续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基层机构总体达标率较2015年底提高31.8%。创新实施“千名医师下基层”活动,推动基层服务能力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稳定在35%以上,落实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政策,累计发放补助资金2.6亿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提高至74元,2016-2017年连续两年在全省考核中列第二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逐步提高。
重点人群健康服务有效保障。推进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市、县全部新建妇幼保健院,8家新建妇幼保健院规划建筑面积26.4万平方米,投资16.6亿元。新生儿四种遗传性代谢病筛查率和听力筛查率均保持在98%以上。积极创建省级医养结合示范乡镇(街道),持续优化老年人优待政策,全面发放老年人高龄补贴。健康扶贫攻坚取得重大成效,健康扶贫目标任务总体上全面实现。
中医药创新发展实现新突破。深化中医药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强化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全市96%以上的二级以上政府办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传染病医院设置中医药科室,90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设有中医馆(堂)。
(二)形势分析
——发展优势。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把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发展的根本目的,提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大任务。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卫生健康工作,省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明确提出实现“健康强省”目标。市委、市政府提出聚焦“民富市强”美好前景,努力实现“七个走在前列”“八个全面开创”任务目标,把健康滨州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工作重点,成立了市委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市促进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高位推进卫生健康改革发展。进入新发展阶段,特别是发生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对卫生健康事业的重视程度空前高涨,社会公众的健康意识大幅提升,健康越来越成为群众关心的重大民生福祉问题、社会关注的重点产业投资领域和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数字经济飞速发展,基因工程、分子诊断等重大技术快速应用转化,互联网、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5G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深度应用,将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风险挑战。大卫生、大健康格局尚未完全形成,“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实施路径还需进一步探索实践。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转入常态化,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依然巨大。人民群众高品质健康需求不断增长,要求加快卫生健康供给侧改革,提高健康服务与管理水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存在,区域差别、城乡差别、医防差别、学科差别、中西医差别等矛盾较为突出,高端优质医疗资源相对不足,高层次人才数量偏少,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创新成果较少,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的支撑能力不足。人口老龄化加速推进,出生人口呈下降趋势,生育、养育、教育成本较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仍面临较大压力。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健康中国2030”战略目标的关键五年。面对机遇挑战,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始终保持战略定力,把握发展规律,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抢抓重要机遇,补齐发展短板,提升供给质量,努力在高质量发展中赢得优势、赢得主动。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坚持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着眼于推动“走在前列、全面开创”总要求,以高水平建设健康滨州为统领,以打造优质高效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体系为主线,以深化改革和科技创新为动力,全面夯实基层基础,有效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显著提升医学综合实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为富强滨州建设打下坚实的健康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健康优先。始终把维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摆在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充分调动全社会各主体合理有序融入到健康工作,坚定不移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人民群众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水平。
——坚持走在前列,全面开创。牢牢把握“走在前列、全面开创”目标要求,对标发达地区,着眼于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服务质量更加优质,资源配置更加均衡,坚定不移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预防为主,医防融合。坚决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风险防范,坚持关口前移,强化医防在机制、人员、信息和资源等方面协同,加快推进“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
——坚持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坚持供给侧改革与持续发展并重,强化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坚持“三医”联动,推进政策协同,加快卫生健康领域理论、制度、管理和技术创新,增强卫生健康治理体系整体效能。
——坚持统筹兼顾,协同发展。坚持中西医并重,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发挥各自优势,相互补充。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健康事业和产业“双轮驱动”,统筹卫生健康资源整合协作,加快推进卫生健康事业协同发展。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建立健全区域协调、医防协同、中西医并重的优质高效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公共卫生应急管理能力显著提升,人人享有更加公平可及、综合连续、经济有效的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医养健康产业体系不断完善,群众身心健康素质明显提高,人群主要健康指标全面明显向好,居民健康水平明显提升。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0岁左右。健康行为全面普及,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30%以上,重点疾病防治效果显著,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8.2/10万、3‰和4‰以内。
公共卫生安全有效保障。公共卫生十大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专业化、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精准疫情防控机制更加完善,公共卫生基层“网底”更加稳固,医防高效协同,重大疾病、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救治能力显著提升,打造省级区域公共卫生中心。
健康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结构更加合理,优质资源更加充裕、均衡,整合型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分级诊疗格局加快形成,县域就诊率达到90%以上,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和婴幼儿托育服务需求。
中医药特色优势充分发挥。中医药健康服务可及性显著增强,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和学术水平大幅提升,人才培养体系不断完善,中医药产业在国民经济建设中作用显著增强,符合中医药规律的政策机制进一步完善,中医药综合实力明显增强。
现代化治理水平明显提高。卫生健康智慧化程度不断提升,“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深入推进。适应行业特点的医学教育和人才培养体系更加完善,健康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行业管理法治化、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更加均等可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更加成熟定型。
表1 主要发展指标
领域 |
序号 |
主要指标 |
单位 |
2020年 |
2025年 |
指标性质 |
健康 水平 |
1 |
人均预期寿命 |
岁 |
78.9 |
80左右 |
预期性 |
2 |
健康预期寿命 |
岁 |
- |
同比例增加 |
预期性 |
|
3 |
孕产妇死亡率 |
/10万 |
7.23 |
8.2 |
预期性 |
|
4 |
婴儿死亡率 |
‰ |
2.02 |
3 |
预期性 |
|
5 |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 |
3.04 |
4 |
预期性 |
|
6 |
重大慢病过早死亡率 |
% |
15.21 |
14以下 |
预期性 |
|
健康 生活 |
7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 |
22.05 |
30 |
预期性 |
8 |
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 |
% |
23.44 |
22以下 |
预期性 |
|
9 |
国家卫生城市(含进入评审程序)数量占比 |
% |
100 |
100 |
预期性 |
|
健康 服务 |
10 |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 |
张 |
5.86 |
7.5 |
预期性 |
11 |
每千人口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 |
个 |
0.6 |
4.5 |
预期性 |
|
12 |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 |
人 |
3 |
3.85 |
预期性 |
|
13 |
每千人口中医执业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 |
人 |
0.46 |
0.62 |
预期性 |
|
14 |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 |
人 |
3.22 |
3.95 |
预期性 |
|
15 |
每千人口药师(士)数 |
人 |
- |
0.54 |
约束性 |
|
16 |
每千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 |
人 |
0.52 |
0.85 |
预期性 |
|
17 |
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 |
人 |
3.12 |
4 |
约束性 |
|
18 |
青少年总体近视率 |
% |
- |
力争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 |
约束性 |
|
19 |
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 |
% |
92.3 |
100 |
预期性 |
|
20 |
政府办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传染病医院中医药科室设置比例 |
% |
- |
100 |
预期性 |
|
健康 保障 |
21 |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
% |
28左右 |
27左右 |
约束性 |
健康 产业 |
22 |
医养健康产业集群营业收入 |
亿元 |
48.13 |
120 |
预期性 |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健康滨州建设
1.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开展全民健康科普行动,牢固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普及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深入推进健康教育“六进”(进家庭、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活动,建立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推进“互联网+健康科普”,构建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健康教育骨干作用,建立激励考核机制,将健康指导主动融入诊疗服务全过程。实施健康素养提升工程,加强健康促进县(市、区)、健康促进场所和健康教育基地建设,健全监测体系,着力提升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推进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深入开展“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到2025年,力争国家级健康促进县(市、区)比例达到15%,省级健康促进县(市、区)全覆盖,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30%以上。(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2.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深入开展“全民健身行动”,大力实施体育惠民提升工程,加大体育设施投入,完善体育健身场馆、站点、步道、广场、公园等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全民健身设施网络,提升县级以上主城区“10分钟健身圈”,打造全国体育公园城市。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对社会开放。大力发展群众健身休闲项目,鼓励实行工间健身制度。鼓励和扶持“一县一品牌、一镇一特色”健身活动,定期举办全民健身运动会和适宜各类人群参与的综合性赛事,打造“走进黄河韵动滨州”品牌赛事。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深入推进“体医融合”,建立完善针对不同人群、不同环境、不同身体状况的运动处方库,为群众提供个性化的科学健身指导和康复指导服务。到2025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2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到45%以上。(牵头部门:市体育局;参与部门: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
3.加强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控。深入实施“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加强重点传染病监测预警,提高各类传染病早发现、早诊断和早处置能力。坚持综合防控、多病共防,有效控制新冠肺炎、流感、手足口病、麻疹等传染病。实施减少乙肝病毒新发感染和慢性乙肝相关死亡行动计划,持续降低全人群乙肝病毒感染率。启动结核病患者筛查治疗提升计划,全面实施结核病患者耐药性检测。扎实开展艾滋病、性病等疾病综合防控,遏制艾滋病性传播。加强禽流感、布鲁氏菌病、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和流行性出血热、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等自然疫源性传染病的综合防治与源头治理,减少人群发病。筑牢口岸检疫防线,严防登革热、中东呼吸综合征等境外传染病输入传播。巩固消除疟疾成果,维持无本地病例状态。加强免疫规划工作,维持高水平人群免疫屏障,推广成人预防接种服务,扩大免疫规划疫苗接种范围。落实食盐加碘和改水降氟等综合防治措施,做好氟骨症、地方性甲状腺肿大等地方病现症患者的救治帮扶,保持控制和消除重点地方病。到2025年,新发乙肝病例较2020年下降10%以上,肺结核报告发病率每年降低1%以上,艾滋病疫情保持低流行水平,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城乡水务局)
4.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实施重点慢性病干预计划,深入推进“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癌症防治行动”,加强慢性病全生命周期预防控制。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县(市、区)实现全覆盖,加强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打造一批特色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提升慢性病监测能力,健全市、县慢性病监测信息网络报告机制。加强健康危险因素干预,实施“三减控三高”项目。提升癌症防治能力,构建以省、市、县癌症中心为技术支撑的癌症防治综合网络,形成癌症中心、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分工协作机制;以食管癌、胃癌、结直肠癌、乳腺癌、肺癌等为重点,全面开展癌症风险评估与高危人群早诊早治。到2025年,全市人均每日食盐和食用油摄入量分别下降至9克和32克以下,中小学生每日添加糖摄入量控制在15克以下,高血压、糖尿病治疗控制率分别达到45%和36%,35岁及以上人群血脂检测率达到35%,高发地区重点癌种早诊率达到70%。(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局)
5.加强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深入推进“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完善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市精神卫生中心达到三级精神卫生机构标准,县级精神卫生机构实现县(市、区)全覆盖,健全乡镇(社区)、单位、学校、专业机构四位一体的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加强精神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增加精神专科医疗资源供给,规范开展精神病患者诊疗、随访管理、服药指导和康复训练,提升服务能力。探索开展抑郁、焦虑、老年痴呆等疾病的监测,关爱老年人、儿童、孕产妇等重点人群心理健康。加强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工作,将心理危机干预纳入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到2025年,精神科医师数提升至4.2名/10万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和服药率在90%以上。(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6.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将爱国卫生运动融入乡村振兴战略,推动爱国卫生运动向基层延伸。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推动村容村貌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不断改善农村环境面貌。深入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加强城乡公共卫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深入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广泛普及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全面提高社会健康综合治理能力。开展“控烟行动”,强化控烟宣传教育,推进无烟环境建设。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辖区人均预期寿命、用户龙头水合格率、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等指标达到全国文明城市标准。到2025年,全市国家卫生城市(含进入评审程序)、县城、省级卫生村实现全覆盖,国家卫生乡镇比例不低于50%,无烟法规保护人口比例达到60%以上。(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局;参与部门: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
7.维护环境健康与食品药品安全。深入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加强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饮用水、空气(雾霾)、农村环境卫生、公共场所、人体生物等环境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完善健康相关影响因素干预措施。加强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研究,开展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试点。到2025年,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考核标准;实现全市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全覆盖。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管理,重点推进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信息化建设,有序推广县乡村一体化监测,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工作体系,提高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水平。高水平推进“合理膳食行动”,系统开展营养基础性工作,强化科技创新驱动,促进营养干预措施落实落地。加快推进药品使用环节的追溯系统建设,实现药品去向可追。(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生态环境局;参与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专栏1 健康滨州建设项目 健康教育与促进:深入推进健康促进县(市、区)项目,开展健康促进学校、健康促进机关、健康促进企业等健康促进场所及健康教育基地建设。 慢性病防控: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高血压、糖尿病、肥胖规范管理项目,癌症早诊早治、口腔疾病综合干预等。 重大传染病防控:开展新冠肺炎防控,实施艾滋病、结核病、病毒性肝炎干预项目。 |
(二)构建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1.健全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健全政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体系,明确政府、部门和属地责任,建立覆盖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医疗卫生机构和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各层级各领域各点位公共卫生工作网络,构建统一领导、权责匹配、权威高效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格局。坚持市区联动、医防协同,全面提高重大疫情和突发事件早期监测预警、快速检测、应对处置和综合救治能力。坚持大卫生、大健康理念,以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为目标,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举措,健全完善公共卫生服务“十大”体系。严格落实公共卫生安全和疫情防控法律法规,依法打击妨害疫情防控、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等违法犯罪行为。(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
2.健全完善公共卫生标准设施和医疗救治体系。加快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探索建立保障到位、管理科学,分配有利于调动人员积极性的运行机制。实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标准化建设行动,实现市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配备、房屋建设、仪器装备、职能落实等达标。编制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关键技术规范,建立统一的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技术工作要求。市级传染病医院达到三级传染病医院标准。建立健全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西医协作机制,政府举办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传染病医院应当规范设置中医药科室。在综合医院、传染病医院、专科医院等逐步推广“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加强承担传染病集中救治任务的传染病医院、综合医院传染病病区负压隔离病房建设,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全部建成规范化发热门诊。规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建设和运行管理,有效发挥疫情防控哨点作用。(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健全完善应急处置和物资保障体系。动态调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强化协同联动。组建传染性疾病防控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医药专家组。健全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西医协同机制,中医药系统人员第一时间全面参与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中医药防治举措全面融入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完善应急物资储备预案和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物资纳入市应急物资储备目录,按照日均消耗医用物资上限不少于1个月进行物资储备,加强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疫苗、药品、试剂和医用防护物资实物、生产能力和技术等储备。健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实施医疗保障、政府补助、医疗机构减免等综合保障措施。(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应急局、市医保局;参与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4.健全完善监测预警和教育培训体系。有效利用传染病监测数据采集预警系统、症状监测系统,完成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数据直接对接采集,实现实时健康监测、自动化预警。加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构建覆盖重点公共场所、重点部位的监测网络,健全多渠道、多点触发的智慧化监测预警机制,提高分析研判预警能力。将公共卫生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纳入智慧城市建设管理体系,在全市一体化综合指挥平台统一框架下,推动区域之间、部门之间、企业以及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相关数据协同应用。全面开展以学校为基础的中小学公共卫生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教学,加强以学校为基础的健康普及教育。将公共卫生和卫生应急管理等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等机构干部教育培训内容。(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
5.健全完善科研创新和人才培养体系。通过“揭榜挂帅”“组阁制”等方式,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加强预防控制、医防融合、中西医结合等方面科学研究,加快推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公共卫生领域医药产业升级,加强疾控中心与医学高等院校合作,共同设立预防医学研究院,建设公共卫生临床培训基地,培养医防结合的复合型公共卫生人才。落实市、县疾控中心多领域首席专家制度,实施灵活的内部薪酬分配方式,培养公共卫生领域高层次人才。(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参与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6.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强化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加强二级以上医院公共卫生科建设,将履行公共卫生职责作为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推进内容,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按规定落实补助政策。建立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医疗机构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人员交流、业务融合、信息共享的工作机制,实现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以“三高共管、六病同防”医防融合慢性病管理试点为依托,推进疾控中心、二级以上医院、基层机构深度融合,逐步拓宽慢性病医防融合服务范围,为患者提供全过程、全周期健康管理。统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使用,提升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水平,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有效衔接。(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
专栏2 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基层公共卫生组织体系建设: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明确公共卫生专员,乡镇(街道)明确具体承担公共卫生职能的工作机构,村(居)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立公共卫生委员会,乡镇(街道)、村(居)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形成联动工作机制。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标准化建设行动:实现市、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配备、房屋建设、仪器装备、职能落实标准化。 公共卫生学科骨干培养:每年遴选不少于5名技术骨干,到国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疾控机构等进行研修学习,提高公共卫生专业技术水平。 |
(三)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1.推动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提档升级。统筹县域资源整体谋划和规划建设,实施基层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到2025年,县(市)综合医院、县级中医医院达到国家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占比均不低于100%、70%;开展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建设,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达到国家基本标准,达到省提升标准和国家推荐标准占比不低于70%、20%。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1家社区医院,新建或由卫生院转型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照社区医院标准建设。落实新建小区配套社区卫生服务用房政策,积极推进村卫生室产权公有。按照乡村振兴战略要求,结合人口规模科学布局村卫生室设置,建成以中心村卫生室为主体、一般村卫生室和村卫生室服务点为补充的新型村级卫生服务体系,服务半径原则上以2.5公里服务半径为宜,形成更加方便可及的“15分钟健康服务圈”。(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推动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提质增效。推动二级以上医院人才、技术等资源下沉,提高医学影像、远程心电、远程会诊、检查检验、病理诊断、药品供应保障、消毒供应、后勤服务等中心运行效能,推进基层检查、上级诊断,远程医疗覆盖全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中心村卫生室,拓展对医疗质量及院感控制、健康管理、中药饮片、教育培训的县域统筹管理,进一步提升县域医疗服务和管理同质化水平。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设置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到2025年,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中医药服务全覆盖。支持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着力发展符合群众需求的全科、口腔等特色科室,推行“预约就诊—定向分诊—诊前健康管理服务—诊间就医取药—复诊预约”的标准化全科服务流程,提升与二、三级医院出院或日间手术患者相关接续性、延伸性医疗、护理和康复等服务能力。支持二级以上医院临床医师或退休医务人员到基层设立工作站(室)。推进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专联动、医防融合的家庭医生团队建设,健全保障激励机制,丰富签约服务内涵,扩大签约覆盖面。(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大数据局)
3.配齐配强基层卫生适宜人才。积极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按照“两个允许”要求,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推动基层医疗机构人员收入逐步达到县级医院同职级人员水平。推动基层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设置、职称评聘、收入分配等优惠政策落地见效,对急需紧缺专业采取面试、直接考察等方式招聘,增强基层岗位吸引力。持续开展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人才下派帮扶和“千名医师下基层”活动,完善“业务院长”选派长效机制,推动基层服务能力提升。加强示范性基层培训基地建设。设立基层首席公共卫生医师,为每个乡镇卫生院配备1-2名专兼职公共卫生医师。加快推进紧密型乡村一体化管理,推行“县招乡管村用”,乡镇卫生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免试为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医学学历的医学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开展乡村医生执业注册,乡村医生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比例提升到80%以上。(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专栏3 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项目 基层机构特色科室建设: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原有科室基础上,全部设置中医药综合服务区,根据当地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和居民服务需求,在康复科、口腔科、老年医学科、疼痛科等特色科室中至少选择设置1个。 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建设:在每个乡镇办好1所政府办卫生院的基础上,在涉农县(市、区)重点支持11所乡镇卫生院将服务能力提升到二级医院标准,打造成为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构建农村地区30分钟重点疾病救治服务圈。 社区医院建设:全面推进社区医院建设,新建或由卫生院转型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照社区医院标准建设,以县(市、区)为单位实现全覆盖。 |
(四)推动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
1.扩大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与区域均衡布局。实施新一轮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腾飞计划”,坚持“扶优扶强、示范引领”,打造专科知名品牌,重点支持在省内有潜力和影响力的专科发展,积极创建一批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一批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市级临床精品特色专科,为争创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储备力量。支持部分实力强的公立医院在控制单体规模的基础上,适度发展多院区,推进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合理布局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2.全面提升综合优质服务能力。三级综合医院加快提高手术科室和重症医学专业床位规模及所占比例。发挥公立医院在城市医疗集团中的牵头作用,支持通过专科联盟、远程医疗协作等多种形式,扩大优质医疗服务覆盖面。持续深化城市三级医院对县级医院的对口帮扶。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以死亡率高、外转率高的疾病为重点,加强临床专科建设,加快补齐专科短板,重点发展重症、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感染、儿科、麻醉、影像、病理、检验等临床专科。持续推进“六大中心”建设。推进分级、分层、分流的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建设,完善救治网络,合理规划布局区域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市级紧急医疗救援基地、紧急医疗急救站(点)。创新急诊急救服务模式,加强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的有效衔接,强化医疗机构急诊科建设,有效提升医疗急救服务能力。(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发展改革委)
3.全面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改进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和标准体系,开展重点专业、重点技术、重点病种质控评价,促进临床合理诊疗、合理用药,降低低风险死亡率和医疗事故发生率。持续改善医疗服务,改进服务流程和服务方式,精准开展预约诊疗、预约检查,全面推广多学科诊疗、日间手术、优质护理、精准用药等服务模式。加强患者隐私保护,开展志愿者服务。深入推进平安医院建设,完善必要安检设施。持续改进行业作风,优化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强化医患沟通交流。加强采供血(浆)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布局采血点、单采血浆站,加强采供血信息化和装备建设,保障临床用血(血液制品)供应和质量安全。(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
专栏4 推动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项目 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①6个二级以上医院建设项目:滨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西院区建设项目、邹平市人民医院医养中心建设项目、惠民县人民医院康养中心建设项目、阳信县人民医院外科楼建设项目、阳信县人民医院新院区项目、博兴县第二人民医院病房建设及门诊改造提升项目;②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2处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提升至二级医院标准,成为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建设2处社区医院;全市3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推荐标准;创建省级、市级、县级示范标准化村卫生室分别达到15%、35%、50%。 临床重点专科项目:选择35个市级重点支持专科,作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的储备专科,打造专科知名品牌。打造150个左右具有技术优势、行业知名度及社会影响力的市级临床重点专科。 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建设:完善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布局,合理布局全市院前医疗急救网络站(点),增设急救站118个。以县域为单位,每3万人口配置1辆救护车。120呼救电话10秒内接听比例达到95%,3分钟出车率达到95%,院前急救病历书写率达到100%,危急重症现场医疗监护或抢救措施实施率达到98%。 “六大中心”建设:积极开展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癌症等6大中心建设,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全部建成胸痛中心、卒中中心;继续开展市、县级创伤中心建设工作;持续加强市县二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实现开设肿瘤病房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癌症规范化诊疗病房全覆盖,推动癌症规范化诊疗医院建设。 市肿瘤医院项目:按照“大专科、小综合”的发展思路,参照专科医院设置标准,建设门诊医技病房楼,床位240张。 市采供血机构能力提升项目:①智慧血站建设:实现献血者招募、血液采集、血液分离、检测、储存和发放、信息查询网上选择等功能,配备相应信息化软硬件和网络安全设备;②构建全市覆盖城乡的献血服务网络:在每个县(市、区)建设或更新一处固定献血点,对三部献血车予以更新;③更新或增加成分制备、血液检测、血液保存、血液运输等专用设备;④选址建设标准化、现代化血站。 |
(五)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1.健全完善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坚持系统观念,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实施中医药生态建设工程。健全符合中医药发展规律的中医药管理体制,进一步构建市、县领导有力、衔接通畅、协调有序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中医药工作有机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卫生健康事业全局,建立健全适合中医药发展的政策机制,强化对中医药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形成推动中医药发展的整体合力。探索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健全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推广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收付费,在有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内探索设立日间诊疗中心。(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参与部门:市促进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其他各成员单位)
2.健全完善优质高效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以中医类医院为主体、综合医院等其他类别医院中医药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为补充、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将滨州市中医医院纳入滨州医学院直属附属医院,并委托滨州医学院运营管理,实现滨州市中医医院的中医医疗服务能力、教学科研能力、辐射带动能力明显提升,创建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政府办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全部设置治未病科和康复科,将治未病与临床有机融合,在适宜人群中推广20个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中医药学经典、用经方、传经验“三经传承”战略,强化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支持市、县级中医医院积极与中医药高等院校、国家名中医工作室开展合作,引进一批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创建一批名中医工作室,外聘一批中医名家定期到医院坐诊和带教。推动中医药专科联盟建设,组建滨州中医药优势专科集群,对接融入省优势专科集群,打造山东省中医药滨州样板。深入实施“中医中药进万家”活动、“方便看中医、放心用中药”行动,拓展延伸中医药服务,改善患者就医体验。(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促进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3.促进中医药传承发展。挖掘和传承中医药文化精髓。开展中医药特色疗法的调查、挖掘、整理,加强中药验方收集、研究、评价、推广应用。深入推进“齐鲁医派”传承,加强中医药理论精华和名家经验挖掘整理。在滨州市中医医院新院区建设中医药主题文化园,鼓励各县(市、区)、各单位积极建设中医药文化馆,争创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中医药文化建设示范单位。扎实推进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家庭行动,提升公民中医药健康素养。在中医药科研项目立项、考核、验收、评奖等环节,遵循中医药规律,实行同行评议。支持中医药领域项目申报省市级科技奖。(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促进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专栏5 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项目 中医药健康服务网络完善工程:①惠民县中医院、阳信县中医医院、无棣县中医院、博兴县中医医院和邹平市中医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②对全市13家中医药综合服务区进行改扩建,对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综合服务区购置中医诊疗设备、进行人员培训,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中医药科技创新工程:依托市内中医药科研力量,加强与省内外优质资源的合作,提升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支持中医药领域项目申报省市级科技奖。鼓励我市医疗机构、高等院校、企业开展各级各类中医药科研项目,加大基于经典名方、中药制剂等的中医药健康产品研发力度,通过资金扶持、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 中医药人才建设工程:强化各层次的中医药人才培养,继续开展多层次的师承教育项目,完善师承教育模式,健全评价激励机制,着力培育高层次人才。 中医药文化传承弘扬工程:筹建滨州市中医药博物馆和中医药研究院,支持中医药文化馆、宣传教育基地、文化科普协会等建设,建立市级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团,推进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进机构、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加强中医药古籍挖掘整理、中医药文化宣传普及,打造齐鲁中医药文化品牌。 中医药生态建设工程:强化中医药管理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各级中医药管理机构人员,组建中医药发展专家智库。持续开展中医药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中医药从业人员法治素养。强化中医药监管,严厉查处非法行医、虚假医疗广告等违法行为。 |
(六)推动健康产业提质增效
1.大力发展医养健康产业。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扩大健康服务供给,创新服务模式。鼓励引进国内外健康服务机构,打造地方健康服务业品牌,大力发展心理咨询、母婴照料、健康咨询、家庭医生等健康服务形式,提供人性化的健康服务。培育壮大健康服务支撑产业,积极支持自主知识产权药品、医疗器械、健康信息化服务产品和其他相关健康产品的研发和应用。支持滨城、沾化、邹平、无棣等地建设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打造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培育一批领军企业。加强中医药种植栽培、加工炮制的质量控制和标准化研究。鼓励研发基于经典名方、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等的中药新药及中医药健康服务产品。推动医疗、养老、旅游、体育、食品等多业态融合发展,开发设计多层次、多样化的产业项目,扩大产品供给,促进健康新消费。推进“中医药+”多业态融合,鼓励发展中药保健品、食品、日用品、农药、中药制药设备等延伸性产品,大力推进中医药产业发展。(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部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
2.扶持发展“银发经济”。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企业,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管理规范、服务标准的龙头企业,鼓励连锁化经营、集团化发展,加快形成产业链长、覆盖领域广、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养老服务产业集群。加大老年产品研发力度,支持生活护理、监测呼救等产品、用品开发,优先发展健康促进、健康监测可穿戴设备,加快开发康复辅助、智能看护、应急救援、旅游休闲等老年产品。鼓励设立老年用品专柜、专营店、连锁店,增强老年食品、药品、保健品和生态产品的供给能力。大力发展智慧养老服务,重点发展适合老年人的情感陪护、娱乐休闲、残障辅助、安防监控等智能化产品。(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参与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
3.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支持商业保险机构不断提高医疗、疾病、康复、照护、生育等领域综合性健康保险产品销售服务水平;探索将医疗新技术、新药品、新器械应用纳入商业保险保障范围内。支持医疗机构与商业保险机构合作开展健康管理服务,将老年人常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健康管理纳入服务范围。鼓励商业保险机构不断优化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滨州医惠保”保障方案,提高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衔接程度,加强综合服务,提升群众医疗保障水平。支持保险公司做好中医药养生保健、治未病保险产品的开发和销售工作,满足社会对中医药服务多元化、多层次的需求。商业保险机构积极销售满足老年人保障需求的健康养老保险产品。(牵头部门:滨州银保监分局;参与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4.优化多元办医格局。落实社会办医扶持政策,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资源稀缺的专科医疗机构,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妇儿等专科医疗机构,鼓励发展医学检查检验、血液透析等独立设置医疗机构。鼓励社会办医与公立医疗机构规范开展医疗协作。鼓励保险业投资、设立医疗机构,推动非公立医疗机构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鼓励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
专栏6 健康产业项目 壮大发展产业集群:积极申报“十强”产业“雁阵形”集群,卫健、发改、民政、国资等部门为沾化国昌怡心园康养社区等健康产业项目争取资金支持。鼓励滨城鲁北医药健康科创城、沾化药谷产业园、邹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生物医药产业园、无棣新海工业园、无棣工业园延伸产业链条,实行集群化发展。 医养健康产业优选项目:推进滨州市人民医院西院区PPP项目、国昌怡心园康养社区项目、绿地云栖桃源康养项目、高新区医养联合体项目、中医药智慧药房项目建设。 |
(七)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
1.完善老龄事业政策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准确把握人口发展趋势和老龄化规律,完善老年社会保障体系、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养老服务体系“三大基石”,着力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的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加强市、县(市、区)两级老龄工作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完善乡镇(街道)、社区(村居)的老龄工作,督促老龄重点工作落实。到2025年,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推动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员覆盖全体居民,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养老服务体系成熟定型,医养结合服务可及性进一步提升。加强老年人权益维护,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机制更加健全,老年人优待水平持续提高。持续推动相关领域的适老化改造,老年友好型社会基本建成。到2025年,争取创建15个以上国家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医保局、市体育局)
2.推进健康老龄化。深入开展“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多渠道扩大老年人健康服务供给。到2025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比例不低于80%,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老年友好型医疗机构不少于90%,逐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巩固提升省级医养结合先行市创建水平,落实医养结合服务标准规范,创新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对医养结合机构医疗服务监管。扩大安宁疗护项目试点,到2025年,每个县(市、区)建成2个安宁疗护病区,5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提供安宁疗护服务。(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医保局)
3.优化生育配套政策。落实国家生育政策,促进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健全重大经济社会政策人口影响评估机制,加强人口监测与形势研判,深化生育服务管理改革,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完善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稳定完善基层队伍建设和组织网络。发展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发展,提高保育保教质量和水平。到2025年,每千人口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计划生育协会)
专栏7 应对人口老龄化项目 老年健康服务体系:通过新建、转型、提升等措施,全市新增8家左右老年医院、护理院、康复医院、安宁疗护等接续性医疗机构,满足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和生命终末期老年人的服务需求。不断加强老年医学、康复医学相关的学科建设。 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完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制度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二级以上医院全面配置标准母婴室,推进流动母婴室建设。 |
(八)加强重点人群健康维护
1.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深入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市妇幼保健院推动省内领先特色专科建设,创建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建成鲁北地区有影响力的妇女儿童医院;到2025年,各县(市、区)妇幼保健机构二级甲等所占比例达到50%。实施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全市妇幼健康核心指标位居全省前列。优化出生缺陷防治体系,统筹婚前、孕前健康检查,规范出生缺陷三级预防。实施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加强未成年人健康保障,到2025年,全市0-6岁儿童实现眼保健及视力检查全覆盖。做好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到2025年,全市妇女常见病筛查率达85%以上。实施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消除行动。加强生殖健康,促进优生优育,为妇女儿童提供优质服务。(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妇联)
2.加强中小学健康促进。深入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健全学校卫生发展制度和体系,大力开展健康学校建设,深化学校体育、健康教育教学改革,在中小学全面开设健康教育课程。在大中小学广泛开展特色鲜明的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在大中小幼各学段师生中全面普及急救知识和技能。加强中小学校校医、保健教师配备。高校校医院全部达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严格落实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开展近视、肥胖、龋齿、脊柱侧弯等学生常见病及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和干预。建立近视防治“三级检测”“三级预警”“三级防控”综合干预体系,建设0-18岁眼健康预警监测系统。开展青春健康教育,提升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水平。到2025年,实现全市体检机构学生体检数据智能采集系统全覆盖,学生常见病及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县(市、区)全覆盖,总体近视率每年降低不少于1个百分点。(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参与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
3.加强职业健康保护。以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为重点,深入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加强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遏制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发生。严格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到2025年,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85%以上,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90%以上,工伤保险参保人数稳步提升。依托省一体化职业健康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职业健康相关信息的部门间数据共享和协调联动。加强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估,提升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能力,做好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救治保障。(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
4.加强脱贫人口和残疾人健康服务。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保持过渡期内健康扶贫主要政策总体稳定,持续推进巩固提升健康扶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健全因病易返贫致贫风险人群监测预警和精准帮扶机制,整合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慈善救助资源,对患者实施一站式救助。实施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开展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残疾预防工作。加强残疾人健康管理服务,推进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康复服务,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残联;参与部门: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市农业农村局)
专栏8 重点人群健康维护项目 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市、县均建设1所由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坚持临床和保健相结合,履行公共卫生职能,以妇女儿童健康为中心开展服务。机构建设规模应根据区域卫生规划设置的保健人员编制数和床位数确定,机构实有床位数不少于100张,妇产科、儿科床位数不少于全院总床位数的85%。 职业健康诊疗康复服务:鼓励现有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职业病诊疗康复中心;持续推进市级或县(市、区)级职业病防治和服务能力建设,依托疾控机构或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市级职业病防治院(所)或职业病医院。持续提升防治和服务能力。 |
(九)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1.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诊疗服务功能定位。督促引导三级公立医院主动落实分级诊疗制度,科学建立分级诊疗病种目录和转诊标准,逐步减少常见病患者占比,进一步提升三四级手术占比。深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优化整合县域医疗卫生资源,完善城市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绩效考核制度,建立健全上下级医院、医共体内外、城市医联体之间转诊机制,畅通慢性期、恢复期患者向下转诊通道。充分发挥医保支付的激励引导作用,合理调整不同级别医疗机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引导医疗联合体更加注重疾病预防、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和推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发展灵活多样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周期,落实签约居民在就医、转诊、用药等方面引导政策。(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2.进一步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全过程,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坚持公益性定位,强化政府办医责任,健全筹资和补偿机制,统筹推进治理结构、人事薪酬、服务价格、医保支付、编制管理改革。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促进资源有效分配和使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强化成本消耗管理。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全面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改革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完善激励奖惩挂钩机制。建设特色鲜明的医院文化,唱响大医精诚、医者仁心主旋律。建立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激发医务人员对工作极端负责、对人民极端热忱、对技术精益求精的不竭动力。(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
3.进一步完善全民医疗保障制度。建立健全普通门诊费用医保统筹机制,提高门诊慢性病医疗保障水平,将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改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完善医保基金总额预算办法,健全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的协商谈判机制,科学制定总额预算,与医疗质量、协议履行绩效考核结果相挂钩。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按病种付费为主、精神疾病和安宁疗护按床日付费、住院分娩按服务单元付费为辅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做实按病种分组(DIP)付费、居民医保普通门诊按人头付费。持续深化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完善居民医保基金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的总额预算控制和预付费制度,健全完善医共体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结算办法,落实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对医共体的监督考核,引导分级诊疗、合理医疗。探索医疗服务与药品分开支付。完善医保基金付费方式和结算管理机制。(牵头部门:市医保局;参与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4.进一步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在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整体框架下,建立完善多部门协调机制,确保药品供应和质量安全。切实抓好基本药物优先配备使用,全力推动基本药物制度落地落实。扎实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强化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分类施策、分级应对。全面开展药品使用监测,稳步开展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促进科学、合理、安全用药。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完善医保支付标准与集中采购价格协同机制,强化供应配送,确保优先使用,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牵头部门: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
5.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方式,建立健全分类监管制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加强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全面推开“一码监管”,推行风险监管和智能监管,运用区块链、大数据等新技术提升智慧监管水平,推进以在线监测、在线监控、智能图像分析、大数据预警、在线视频或电子送达等方式的非实地执法。聚焦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执法“蓝盾行动”,实施精准监督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行为。落实定点医疗机构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合理使用医保基金的主体责任。依托全省统一的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实现对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服务项目设立、价格收费、药品耗材购销存、医疗服务行为、处方流转和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等实时监控。(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十)强化科技、人才和智慧化支撑能力
1.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坚持高端引领、整体开发,完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完善医教协同机制,提升医学教育质量,促进医学人才供需平衡。深入实施“十佳”滨州名医、滨州基层名医人才工程,培育一批专业领先技能人才。到2025年,力争培育硕士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才1000人以上。用足用好人才引进政策,精准引进掌握核心医疗技术、具有省内外影响力的医学专家。补足补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满足新时期公共卫生服务需求。完善全科医生培养激励机制,加强全科医生培养培训,拓宽乡村医生学历提升路径。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全面提升培养质量和能力。优化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大力推行“互联网+继续医学教育”,扩大继续医学教育覆盖面。改进人才评价制度,探索建立以需求为导向,以医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体系,全面推行专业成果代表作制度,健全人才激励使用、服务保障机制,促进评价与使用相结合。(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加快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完善“科卫协同”机制,引导高校院所、医疗机构等创新主体,开展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代谢性疾病、恶性肿瘤等领域的科技创新研究。加强重大传染病和慢性病防控干预研究,开展适宜医疗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积极鼓励医疗机构建设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支持符合条件的争创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积极推动研究型医院建设,加快推动卫生健康领域技术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加快推进中医药科技创新,开展中医药临床、中药材种植等相关领域研究,为中医药发展政策制定提供支撑。积极参与全省健康医疗大数据科技创新联盟平台建设,引导生物样本库规范化建设,实现临床科研资源共建共享。围绕公共卫生体系、医防协同机制、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应对人口老龄化等重点难点问题,加强政策研究和理论创新。(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参与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
3.提升卫生健康信息化服务能力。深入推进市县两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完善四大资源数据库,提升行业综合监管能力和水平。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和智慧医院建设,完善智慧医院、远程医疗、云影像等智慧医疗服务,重构线上和线下结合的就医服务流程,推进电子健康码全面替代医疗机构就诊卡,普及发展移动端预约诊疗、移动支付、诊间结算、检验检查结果查询等服务。实现在患者知情同意前提下,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医学影像等信息在不同医疗机构间调阅共享。加强基层卫生信息化建设,推进签约管理、远程医疗、分级诊疗、双向转诊信息服务。到2025年,80%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电子病历应用水平达到四级以上,规范化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动态使用率达到90%。(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大数据局)
4.推动智能化发展和创新应用。统筹规划并推动卫生健康领域人工智能、区块链、5G网络、密码技术等新基建关键基础设施应用。推进医疗机构医疗诊断、治疗、康复、管理等各环节的数字化、精准化和智能化发展,推广远程机器人手术、医学影像辅助判读、临床辅助诊疗等医学人工智能应用。建立健全关键基础信息设施安全保护制度,切实提高网络安全管理水平、应用水平和防护水平。加快实现电子健康档案自我管理和更新,村卫生室普遍配备重点人群智慧随访设备,实现公共卫生随访和体检数据的自动采集、上传分析。(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的重要论述,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以党建统领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将卫生健康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规划实施列入政府工作目标,切实落实好领导责任、保障责任和监督责任。(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发展改革委)
(二)完善投入机制。合理确定政府、社会、个人卫生健康投入责任。建立稳定可持续的卫生健康事业经费投入机制,按照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切实加强基本医疗、公共卫生、中医药事业发展等所需经费保障。建立健全绩效考评体系,提升政府投入绩效。建立完善多元卫生健康投入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卫生健康事业投入,稳步降低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例并维持在合理水平。(牵头部门: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发展改革委)
(三)强化宣传引导。加强规划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政策知晓度和参与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规划实施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弘扬伟大抗疫精神,积极宣传卫生健康发展成果,加强健康促进教育和科学理念普及,提高舆情应对能力,加强文化宣传阵地建设,努力营造“社会支持、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
(四)加强监测评价。健全规划监测评估机制,建立规划执行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推进机制,制定年度执行计划,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主体、细化工作举措、层层抓好落实。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统筹协调推进规划实施。积极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及时发现问题,研究解决对策,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