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选址 政策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的实施意见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的实施意见

文号:
津政办发〔2018〕63号
发布部门: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
2018-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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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政策级别
省级
最高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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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类别
政策描述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基础,是医疗卫生领域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2009年以来,本市稳步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对完善全市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患者用药负担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还存在基本药物使用比例不高、不完全适应临床基本用药需求、相关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为进一步落实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8〕88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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