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卫科教〔2020〕1号
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医学重点专科建设和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工作的意见》(徐政办发〔2018〕8号),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医学重点专科建设和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工作,加快打造高水平的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我委将以人才引进和培养为着眼点,不断做大做强临床医学专家团队和医学临床重点专科,自2018年起,力争五年内引进临床医学专家团队20个,全职引进特聘人才100名以上,培养(培育)市级高层次卫生人才和技术骨干100名以上,创建成1-2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为做好2020年度医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项目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单位须为我市主城区三级医疗机构。申报项目必须是本单位、本地区重点发展的学(专)科或重点培养的人才,所有参与项目依托单位必须承诺并落实建设和培养经费,并接受统一管理、考核评估工作。申报评审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二、申报条件
(一)柔性引进高层次卫生人才的条件
鼓励医疗卫生单位在不改变人才与原单位人事关系的前提下,以契约管理为基础,以临床指导、科研合作、培训咨询等形式柔性引进人才。柔性引进人才项目合同期限2年以上,根据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的协议,按实际支付劳动报酬的30%对用人单位予以补助,单个人才不超过10万元,同一单位每年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其申报条件为:
1、引进的人才必须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三甲医院或省级以上公共卫生单位工作的省级以上重点学(专)科带头人;②担任省级学会专业委员会副主委以上职务;③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任相当于教授(国外可放宽到副教授级)职务,国外高层次临床医学人才应有所在国医师执照。
2、用人单位须与引进的卫生高层次人才签订以提升人才与学科建设为主、目标任务可量化、易考核的协议,且人才每年在徐工作时间不少于30个工作日。
(二)全职引进特骋人才的条件
全职引进的特聘人才必须为2019年5月份以后引进的人才,在履行公开招骋相关程序的基础上,经有关部门核准,设立特聘岗位,办理录用、用编、调动等手续。可不受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特聘人才可采用一人一议的协议工资,经主管部门审核及人社、财政部门批准后执行,协议薪酬工资不计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A类、B类、C类特聘人才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安家补贴(含家庭生活补贴和工作环境补贴)。其申报条件为:
A类:省级以上重点人才。应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职称,一般不超过55周岁。熟练掌握本专业前沿核心技术,近5年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或有重大影响的科研项目,且取得过以下业绩之一:作为主要研究人员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励(前5位),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前3位),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前2位);省级重点学(专)科带头人,省级医学或公共卫生领域重点人才;担任省级以上医学会、中医学会、中西医结合学会、预防医学会等专业委员会副主委以上职务(含候任);近五年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核心期刊(含一类国家级中医杂志)或国外有较大影响的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6篇以上(其中被SCI收录3篇以上,影响因子6分以上)。
B类:地市级重点人才。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高级以上职称,一般不超过45周岁。掌握本专业前沿核心技术,近5年主持过地市级以上的科研课题2项以上,且取得过以下业绩之一:作为主要研究人员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前5位),或地市级科学技术二等奖(前3位),或市厅级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前2位);地市级医学或公共卫生领域重点人才,地市级重点学(专)科带头人;担任地市级以上医学会、中医学会、中西医结合学会、预防医学会等专业委员会副主委以上职务(含候任);近5年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核心期刊(含一类国家级中医杂志)或国外有影响的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4篇以上(其中被SCI收录2篇以上,影响因子4分以上)。
C类:地市级青年人才。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一般不超过40周岁。掌握本专业前沿技术,有独立解决本专业问题的经验及从事一定水平科学研究的能力,且取得过以下业绩之一:参与地市级科研课题1项以上(前3位),或获得地市级科学技术三等奖以上(前3位),或地市级医学新技术引进奖二等奖以上(前3位);地市级医学或公共卫生领域青年人才;担任地市级医学会、中医学会、中西医结合学会、预防医学会等专业委员会委员。
(三)临床技术骨干研修计划的条件
每年选拔一批临床技术骨干到国内外名校名院名所名科研修一年,根据培训合同,市财政一次性给予每人每年不超过10万元的资助。其申报条件为:
1、临床技术骨干研修计划采用“导师制”,导师可以为1-2名,正高职称,其中1人至少为省级专业学会副主任委员以上,保证有足够的时间指导培训对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其从事的专业方向特色突出、优势明显,掌握本专业最前沿核心技术且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
2、临床技术骨干年龄在45周岁(1975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具有硕士学位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对本专业基础知识及实践技能有较深厚的基础,具有发展潜能,能承担本学科的医疗、科研、教学工作。已列入省“科教强卫”工程和我市“六个一”工程培养对象的不再列入选拔对象。
3、选送单位与导师所在单位须签订培训合同,明确导师、培养对象、培养目标、经费结算方式等 ,并与培养对象签订协议,保证培训结束后在单位工作5年以上。平时加强培训过程的全程管理,并开展培训效果评价工作。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可信,申报单位对所有申报材料要严格审查,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将一票否决。
(二)各项申报材料原则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二级、三级学科申报。
(三)柔性引进的高层次卫生人才和全职引进的特聘人才不得与已引进的临床医学专家团队核心成员重复申报。
(四)请各申报单位于7月31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委,要求使用A4纸打印,申报表一式六份,附件1份,分别装订,每个项目装一个资料袋,资料袋封面贴上申报书首页。
四、遴选程序
申报、遴选工作按照单位推荐、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综合评价、入围公示、领导小组确认等程序进行。
联系人:高巍、周淑芳 邮箱:xw5583123@163.com
联系电话:85583123、83723286
徐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