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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
山西省人民政府网 07月13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全省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发展2019—2020年行动计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省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发展
2019—2020年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引领推动我省高质量转型发展,进一步推动《关于进一步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5〕46号)、《山西省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晋政发〔2018〕25号,以下简称《试点方案》)扎实落地,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聚焦试点建设,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
(一)推进实施标准化战略。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标准化战略的重要论述,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标准化的重大需求,加强标准化战略研究。
积极开展“标准化+”行动,推进标准化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深度融合,以标准助力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全面推进标准化战略深入实施,推动我省标准化工作进入全国第一方阵。
(二)全面推进综合改革试点建设。
以落实《试点方案》为主线,全力推进我省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建设。根据试点建设的目标要求,各地、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制定主要任务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和实施时间表,全力推动试点任务落实。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动态,定期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报告试点进展情况,确保试点任务按时序顺利向前推进。
(三)完善标准化体制机制。
严格落实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加强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协同配合,调动全社会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发挥“标准化+”效应,推动标准化工作上层次、上水平、出成果、出经验。建立公开、透明的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和工作机制。建立重点领域标准制修订“直通车”和经费优先保障机制。积极构建政府引导、协会主导、企业主体、技术支撑的“四位一体”团体标准工作模式,推进团体标准配套政策制度和监督激励措施落实。全面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的监督制度。
二、立足转型综改,建立高质量转型标准体系
(一)加强标准制修订工作。
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自主的标准制修订工作机制。建立地方标准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政府职责范围内标准有效供给。支持市
级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需要,经批准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地方标准。以优势产业为基础,积极参与或承担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广泛征集并组织制定一批我省转型急需的、人民群众期盼的、能引领和推动“三大目标”实现的特色地方标准。引导学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制定满足市场需求的团体标准,鼓励产业联盟制定满足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
(二)建立健全高质量转型标准体系。
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结合我省建设转型综改试验区和能源革命排头兵的要求,积极构建有机旱作、高端装备制造、营商环境、生态保护、安全生产、社会治理、公共服务、小杂粮、循环经济、新材料、健康养老、物流、旅游、政务服务等领域标准体系。基本形成市场规范有标可循、公共利益有标可量、社会治理有标可依、转型发展有标引领的新格局。逐步建立支撑我省高质量转型发展、具有山西特色的标准体系。
(三)推动标准有效实施。
加强标准的培训、解读、咨询、技术服务,培育发展标准化服务机构,推动发展标准化服务业。建立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机制,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价,探索建立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加大科技研发对标准研制的支持,增强标准适用性。强化政府在制定政策措施时的标准引用,运用标准化手段规范自身管理,提高公共服务效能。充分发挥企业在标准实施中的作用,把标准作为生产经营、提供服务和质量控制的依据和手段。在政务服务、旅游服务、物流服务和装备制造等重点领域开展地方标准的实施评估工作,取得经验在全省推广。
三、加强协调合作,推动标准化创新发展
(一)推动标准化创新发展。
围绕国家新型能源基地、世界煤基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基地、全国现代制造业基地和现代煤化工升级示范工程、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建设,促进科技创新、标准研制与产业融合发展。推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支持企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标准池。制定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并推进实施。鼓励经济社会发展创新成果和重大科技专项研究成果转化为标准,推动先进的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国际标准。
(二)推动标准化区域合作。
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京津冀省份、黄河金三角地区大力开展标准化工作合作、协作,以标准“走出去”带动我省产品、产业和服务“走出去”。加强全省标准馆藏和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与国际标准组织、国外标准机构的标准信息资源交换与合作。
四、注重示范创建,引领提升标准化整体水平
(一)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创建。
持续加强和推动农业、工业、服务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标准化试点示范创建,充分发挥试点示范的引领带动作用。支持
开展标准化助推太原、大同、晋城国家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太原、大同、吕梁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支持晋城特色小镇标准化示范市、吕梁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市、忻州小杂粮标准化示范市、运城果业标准化示范市、阳泉五城联创标准化示范市建设。
(二)加快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
认真落实《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支持山西综改示范区、太钢、太重积极组织申报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项目,省市场监管局要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等制定出台《山西省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管理办法》,加快推进省级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
五、优化力量配置,打牢一流人才队伍建设基础
(一)打造一流标准化队伍。
建立山西省标准化专家委员会,吸纳省内外专家为我省标准化改革和发展提供智力支撑。畅通国内外标准化高端人才引入渠
道,着力打造一支理论水平高、实践能力强、既懂专业又擅于标准化管理的复合型人才队伍。建立完善标准化人才培养机制,将标准化人才培养纳入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体系,致力创建山西省标准化高端人才培养基地,切实提高标准化管理人员素质水平。
(二)加大标准化培训力度。
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研究设计,不断提高培训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实用性。分专题组织好省标准化工作议事协调机构(以下
简称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和市县标准化工作业务骨干等业务培训,不断加大培训投入,下大力气培养标准化工作的明白人、实干家。
(三)组织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
依据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按照《山西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山西省标准创新贡献奖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制定评审细则,2019年组织开展首届山西省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活动,激发全省标准化工作者工作热情。
六、强化组织保证,形成标准化改革创新的工作合力
(一)夯实制度保障。
加强标准化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制修订工作,推动《山西省标准化条例》立法工作。组织修订山西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团体标准培育发展指导办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积极推动将承担国家、省级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以及主导和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标准起草单位的补助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积极推动市县政府将标准化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健全完善标准化工作制度体系。
(二)强化监测评估。
密切跟踪我省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实际,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加强对标准化改革发展进度、效果和质量实施动态监测。充分发挥我省标准化专家委员会的作用,借助智库等专业资源力量,推进开展第三方评估。将重点任务实施情况纳入监测评估范围,切实做好重点任务中期评估和年度总结评估。建立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充分利用各类信息和数据资源,提高监测分析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
各市、各部门要根据《试点方案》要求,主动认领任务,加强协调配合,持续跟踪落实,确保我省标准化工作改革取得实效。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