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要求,强化市场监管部门在清费减负增效中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动“高质发展、后发先至”,现就加强全市涉企价费监管、保障惠企降费政策落实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涉企价费监管的主动性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惠企降费政策措施,稳定企业健康持续发展。有效整治涉企违规价费行为,对于确保惠企降费政策落地见效、有效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切实加强涉企价费监管工作,确保国家、省、市的各项惠企降费政策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突出工作重点,提高涉企价费监管的精准性
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要梳理近年来价格投诉举报的聚焦点,分析影响实体经济成本的关键点,聚焦水电气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业协会、商业银行及其他涉企违规价费问题突出的重点领域,重点围绕近年来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价格优惠政策,突出近期国家和省、市、县出台的涉企价费减免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推动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确保涉企价格秩序公平有序。
(一)切实加强对惠企价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近年来各级政府及部门出台的价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降低企业成本的各项政策落地见效。重点检查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近年来及疫情防控期间出台的减、免、缓等价费政策落实情况;违规设立的涉企收费项目;将取消、停征或减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变换名目或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收取等违规收费行为。
(二)扎实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监督检查。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国资委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违规涉企收费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市监竞争〔2019〕150号)《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政务办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违规涉企收费治理工作的通知》(苏市监竞争〔2019〕212号)《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政务办中国银保监会连云港监管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违规涉企收费治理工作的通知》(连市监价检〔2019〕229号)等文件要求,集中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检查,重点查处没有法定依据设定前置条件,将未纳入全省统一目录的中介服务事项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利用行政职能或行政影响力指定服务、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将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转为中介服务并收费;将审批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费用转嫁给申请人或其他第三方承担;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或通过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取费用、扩大收费范围等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等行为。
(三)组织开展电力价格监督检查。落实《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20〕187号)要求,组织开展电力价格监督检查,重点查处电网企业、转供电主体不落实国家降价政策、转供电环节违规加价、巧立名目收费、搭车或强制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5G基站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全面清理规范不合理加价行为。
(四)加强水气暖价格监管。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257号)文件精神,检查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非居民用气价格优惠等政策落实情况;加强对城市供水、供气、供暖等公用事业领域的价格监督检查,按照相关部门公布的清理供水供气供暖领域相关收费的政策要求,检查取消收费项目是否落实到位。
(五)集中开展行业协会收费检查。加大对具有法定职责、具有行政部门委托或授权事项的行业协会收费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行业协会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或者利用行政资源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强制企业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展览、考核评比、表彰、出国考察和强制赞助、捐赠、订阅刊物等违规收费行为。
(六)重点查处商业银行服务收费情况。重点检查商业银行违规向小微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利用贷款强势地位捆绑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将信贷业务中开展的尽职调查、贷款发放、支付管理、贷后管理等应尽的工作职责转变为收费项目,将商业银行自身应承担的费用转嫁给企业承担,以及未执行收费减免优惠政策等行为。
(七)加大对其他重点领域的涉企价费监管力度。密切关注企业房屋租金、交通物流收费等其他重点领域的价费优惠或减免政策执行情况,及时办理投诉举报,适时组织专项督查。继续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口岸收费清理工作。
三、注重监管质量,彰显涉企价费监管的实效性
(一)精心组织实施。加强涉企价费监管,确保惠企降费政策落地见效是今年市场监管的重点工作。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找准价费监管薄弱环节和价费违规隐蔽环节,统筹价格监督和价格检查职能,注重事前承诺告诫、事中密切关注、事后严肃查处等环节,精心制定方案,认真开展培训,不断提高工作质效。
(二)密切部门合作。涉企价费涉及部门多、影响面广,要加强与监察、发改、财政、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合作,注重政策信息的沟通交流,建立健全联合监管机制,努力形成监管合力。要发挥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作用,督促下属单位政策理解到位、内控措施到位、整改落实到位,实现共管、共治违规价费的工作格局。市局将会同市有关部门适时对各地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违规涉企收费治理工作的通知》(连市监价检〔2019〕229号)情况进行督查,并向各县区反馈督查结果。
(三)增强监管效果。要认真回顾近几年涉企价费专项检查情况,在总结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重点聚焦违规收费集中多发的行业和部门,对政策界限明晰仍顶风作案、屡查屡犯、查而不改的单位,要从重处理、公开曝光。要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调查监测,了解掌握企业缴费的真实情况,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查找发现涉企价费违法行为隐蔽问题,切实增强实体企业对减费降本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要对市场监管系统减免中小企业委托检验检测收费、相关特种设备检验收费等一系列惠企价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推动系统内部带头执行各项收费政策。
(四)突出特色亮点。各地要增强大局意识和系统思维,按照要求做好“规定动作”,保质保量完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局、市局部署的各项检查任务。同时,可结合本地实际,围绕监管内容、监管领域、监管方式、监管机制等方面,创造性开展涉企价费监督检查工作,做好“自选动作”,形成亮点突出、富有成效的地方经验。
2020年度全市涉企价费专项监督检查的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