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祁门县2021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祁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9日
2021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的重要突破口,是推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的重要基础。为进一步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规范化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好基层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健康守门人”作用,继续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促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质增效,现根据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坚持“四个结合”,自愿签约与政策引导相结合;门诊签约与入户签约相结合;基础服务与个性化服务相结合;公共卫生服务与基本医疗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促使县、乡、村医务人员转变服务模式,强化居民健康管理和慢性病防控措施,不断努力提高城乡居民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签约医生的信任度、依从性,增强居民自我健康管理意识,养成“有序就医、逐级转诊”习惯。提高医疗卫生资源整体利用效率,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由单一的医疗服务向综合的健康管理转型,加快建立我县“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体系。在2020年签约服务工作基础上,加强Ⅱ型糖尿病患者的一体化管理,提升Ⅱ型糖尿病患者签约服务覆盖面,2021 年全县一体化管理的Ⅱ型糖尿病患者的签约率占辖区确诊患者总数的比例不少于 25%。
二、重点内容
(一)签约服务对象。根据我县医务人员数量和技术技能的实际情况,2021年我县家庭医生签约对象分为有偿签约和无偿签约。有偿签约对象为辖区内有签约服务需求的居民,无偿签约对象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应签尽签”对象(65岁以上的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病、肺结核患者和重大疾病患者),计生特扶家庭。
(二)签约服务主体。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和具备资质的乡村医生为主体,县级医院专科医师共同参与,根据居民健康需求和签约服务内容选配成员组建家庭医生团队,每个团队成员3—5人。
(三)签约内容。家庭医生团队在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结合签约居民的健康需求,依法依约为签约对象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健康管理和约定的个性化延伸服务。
1.基础服务包: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健康管理服务构成,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免费为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康复指导、转诊服务等。
2.有偿服务包:本着知情、自愿、自费、优惠原则,针对居民个人健康状况和需求,结合我县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制定不同类型的个性化延伸服务内容。(具体项目及收费标准见附件)。
(四)签约方式。为便于服务,原则上以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责任区范围签约,每位居民在签约周期内自愿选择1个家庭医生团队并选定服务包,签约双方凭有效证件(身份证、社保卡等),签订服务协议,确定双方应承担的责任、权利、义务及其他有关事项。签约周期为1年,基础服务包服务期满后,家庭医生和签约居民如无异议,视为自动续约,有偿服务包期满后需续约或另选服务团队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妥相关手续。
(五)签约费用。家庭医生团队为居民提供约定的签约服务,根据签约服务人数按年收取签约服务费,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付费分担。城乡居民中的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的成员,每人每年100元的签约服务费均由县财政全额补助。
签约服务包分基础服务包和有偿服务包两大类,基础服务包由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组成,费用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承担,签约居民不承担费用。
有偿服务包包含基本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个性化延伸服务项目。其费用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付费共同承担。有偿服务项目价格,以合理补偿项目成本为原则,按有利于减轻签约居民负担的原则核定,由县发改委会同卫健委联合公布,并根据服务成本和服务内容的变化适时调整。由居民签约时一次性预缴个人付费部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按半年预拨,年终考核结算的方式核拨。
三、签约、履约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
(一)签约:从本方案下发至2021年3月31日,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社区)负责宣传动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本辖区居民签约履约工作并做好数据汇总上报,服务对象缴纳的签约服务费交由乡镇卫生院进行统一管理。
(二)履约:自签约之日至12月31日,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团队根据服务包内容采取预约签约服务对象或入户进行服务,完整填写签约服务手册并及时录入系统。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双向转诊制度
1.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和平安医院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绿色通道,指定专人负责与家庭医生对接,对需转诊的患者及时予以转诊。赋予家庭医生一定比例的医院专家号、住院床位等资源,对经家庭医生团队转诊的患者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
2.经上级医院治疗后的恢复期(含术后恢复期)患者、慢性病病情稳定期患者,及时下转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由家庭医生团队指导或协调继续治疗与康复。
(二)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技术支撑
1.建立健全县级医院医生定期到基层开展业务指导制度,充分发挥县级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帮扶作用,实行“1+1+1”的组团签约模式,为基层医生签约服务提供临床知识技能培训和检查检验等技术支持,为群众提供疾病诊疗和咨询解答等健康服务。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能力建设,尽可能满足签约对象的服务需求,本机构不能开展的服务要及时与县级医院联系,做好衔接工作。鼓励村医参加全科医学知识培训,提高村级业务水平,优先安排综合能力较强的团队到开展签约服务的村卫生室开展指导。
(三)建立签约医生激励机制
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补助工作机制,补助标准为每签订一个服务包并有效履约,初级包补助10元,中级包补助20元,补助经费用于人员薪酬分配,体现多劳多得。签约服务团队的签约服务劳务补助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
(五)建立考核评估机制
建立以签约率、履约情况、签约服务质量、健康管理效果签约对象满意度等为核心的签约服务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定期对家庭医生团队开展评价考核,考核结果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以及团队和个人绩效分配挂钩。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是基层医疗服务模式的重大转变,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签约服务工作稳步推进。
县发改委积极支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所需的设施设备配备,做好签约服务价格的相关工作;县财政局统筹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各项补偿资金,并建立与签约服务数量和质量相挂钩的机制;县人社局和县卫健委建立健全有利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人事政策;卫健委切实承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职能,统一调配医疗卫生资源,加强对签约服务行为的监管;各乡镇政府要落实签约服务的宣传动员发动工作,确保签约履约工作落实落细。
(二)强化监督检查。县卫生健康委每半年督查一次签约服务团队履约服务情况,结合有效签约率、履约服务到位率、续约率、签约居民满意率及有序就诊等情况,兑现相关补助经费。对“重签约、轻履约”、“重形式、轻服务”、“重进度、轻质量”等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对有逐利行为或因履约服务不到位,导致群众不满,或流于形式、弄虚作假的签约服务,将严肃处理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各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要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微信、宣传栏、展板、文艺演出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家庭医生签约工作给村、居民带来的方便和优惠,深入宣传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必要性,引导群众合理使用医疗卫生资源,节约个人医疗费用。各基层医疗机构要在醒目位置安装服务团队公示牌或宣传栏,标明团队人员姓名、联系电话、投诉电话等内容,做到公示牌深入村(社区)、联系卡深入家庭、家庭医生团队服务深入人心,让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要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客观回应舆论关切,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附件:1.祁门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2.祁门县家庭医生家庭签约服务协议书
3.2021年农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记录
4.2021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附件1:
祁门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志英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建勋 县卫健委主任
成 员:叶树勤 县扶贫开发局局长
胡益民 县残联理事长
郑 忠 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天顺 县医保局副局长
程前程 县物价局二级主任科员
胡永丰 县卫健委副主任
舒永琴 县卫健委四级主任科员
程金木 县卫健委四级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委,舒永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平安医院及县卫健委相关股室负责人组成。
附件2:
祁门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书
甲方: 乡(镇) 村 组
姓名: 性别: 年龄: 电话:
紧急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甲方类型(可多选):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计生特扶对象□ 高血压□ 糖尿病□ 65岁以上老年人□ 精神病□ 肺结核□ 重大疾病□ 自费人群□
乙方:家庭医生: 联系电话:
乡镇健康团队责任医生: 联系电话:
县级团队专科医生: 联系电话:
为了向我县居民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充分发挥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的作用,本着平等、利民、互惠的原则,甲方自愿聘请乙方人员为本人的签约服务医生,成为乙方的服务对象。经甲乙双方协商,并在充分理解签约服务条款的前提下,签订本协议。
一、协议服务内容
(一)基础服务内容
1.基本医疗服务。家庭医生要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和城乡居民医保管理制度,为签约贫困人口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服务,对于需要转上级医院诊疗的病例,家庭医生要及时为签约服务对象联系和预约上级医院的门诊挂号和住院床位。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并保证服务的质量和及时性。
3.健康综合服务。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家庭医生每年对签约居民进行1次健康状况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量体制订个性化健康方案,使居民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知道如何进行预防保健。
(二)有偿服务
根据本人的主要健康问题,选择适宜的针对性服务。具体内容参照《2021年祁门县家庭医生家庭签约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甲方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决定选择 服务包 型,并缴纳服务费用 元。(根据上级文件政策规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计生特扶对象签约服务自费部分由政府统一代缴)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一)主要权利:自愿选择签约对象和特需服务内容;享有签约单位提供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约定的有偿服务和优惠服务;监督签约服务内容的规范实施,及时举报乙方在服务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
(二)主要义务:将本人身体健康状况、变化情况及与健康相关的信息、资料及时、准确告知乙方,并保证相关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需要提供上门服务时,应提前与乙方预约;主动配合并严格执行乙方为其制定的防病治病的相关措施;确诊为慢性病的对象主动加入慢性病自我管理小组;理解家庭医生工作的特殊性,维护家庭医生的尊严,配合支持家庭医生工作;每年积极对家庭医生进行客观测评;拥护农村卫生政策,首诊在基层医疗机构,优先选择基本药物,接受家庭医生的转诊建议;主动缴纳签约费用。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一)主要权利:得到签约对象的尊重和客观评价;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得到劳务报酬。
(二)主要义务:加强学习和信息收集,提升自身服务能力;科学安排服务时间,保证日常诊疗服务的及时性和便捷性;严格执行诊疗规范,提供优质安全服务;配足基本药物,方便群众;在保证医疗安全前提下,提供双方约定的家庭服务;按规定提供免费服务,不乱收费、多收费;执行城乡居民医保支付政策,控制医药费用。
四、其他约定
(一)甲方如对乙方服务不满意,可向乡镇卫生院投诉,也可请乡镇卫生院协调解决,直至更换签约医生。如发生医疗纠纷,可向黄山市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乙方在给甲方提供服务中,应当保守甲方隐私。如甲方对乙方隐瞒病史信息,不执行乙方制定的防治方案或不听从指导意见,影响服务质量的,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三)签约居民自行承担在接受履约服务途中发生的意外风险,年老体弱或行动不便的签约居民应在亲属或监护人陪同下接受履约服务。
(四)履约周期:甲乙双方签订协议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满后自动解约。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3:
祁门县农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记录
服务时间: 年 月 日
服务方式: 家庭访视 £ 门诊£ 集中宣教£
服务内容: ①血压: / mmHg
②血糖: mmol/L(空腹£ 随机£)
③心率 次/分 ④ 体温 ℃
健康指导:① 合理膳食 ②适量运动 ③遵医嘱服药 ④建议转诊
⑤随访复查⑥
签约居民签章: 家庭医生签名:
附件4:
2021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适宜 对象 |
服务包种类 |
服务包内容 |
收费标准 |
年服务次数 |
应收金额 |
合计应收金额 |
基本公卫补偿金额 |
签约机构优惠减免金额 |
个人自付金额 |
普通 人群 |
初级包①型 |
按照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管理类型提供服务 |
0 |
年度内 |
0 |
40 |
10 |
10 |
20 |
提供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提供就医途径和合理用药指导 |
10元/次 |
1次 |
10 |
||||||
开展面对面一般健康服务,如测量血压、血氧饱和度等 |
10元/次 |
1次 |
10 |
||||||
每年提供一次空腹血糖检查 |
10元/次 |
1次 |
10 |
||||||
每年提供一次尿常规检查或增加一次空腹血糖 |
10元/次 |
1次 |
10 |
||||||
65岁以上老年人 |
初级包②型 |
按照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管理类型提供服务 |
0 |
年度内 |
0 |
50 |
10 |
20 |
20 |
提供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提供就医途径和合理用药指导 |
10元/年 |
年度内 |
10 |
||||||
开展面对面一般健康服务,如测量血压、血氧饱和度等 |
10元/次 |
2次 |
20 |
||||||
每年提供一次空腹血糖检查 |
10元/次 |
1次 |
10 |
||||||
每年提供一次尿常规检查或增加一次空腹血糖 |
10元/次 |
1次 |
10 |
||||||
0-6岁儿童 |
初级包③ |
按照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管理类型提供服务 |
0 |
年度内 |
0 |
82 |
10 |
52 |
20 |
提供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提供就医途径和合理用药指导 |
10元/年 |
年度内 |
10 |
||||||
每季度面对面健康访视1次,以健康指导为主 |
10元/次 |
4次 |
40 |
||||||
开展健康评估、健康干预服务,每年完成履约服务后,对签约居民提供一份健康评估报告。 |
10元/次 |
1 |
10 |
||||||
每年提供一次血常规、尿常规检查 |
22元/次 |
1 |
22 |
||||||
孕产妇 |
初级包④型 |
按照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管理类型提供服务 |
0 |
年度内 |
0 |
100 |
10 |
60 |
30 |
提供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提供就医途径和合理用药指导 |
10元/次 |
1次 |
10 |
||||||
每季度面对面健康访视1次,以健康指导为主 |
10元/次 |
4次 |
40 |
||||||
开展健康评估、健康干预服务,每年完成履约服务后,对签约居民提供一份健康评估报告。 |
10元/次 |
1次 |
10 |
||||||
每年提供一次血常规、尿常规检查 |
20元/次 |
1次 |
20 |
||||||
提供一次血糖检查 |
10元/次 |
1次 |
10 |
||||||
每年提供一次心电图、心率检查 |
10元/次 |
1次 |
10 |
||||||
普通 人群 |
中级包①型 |
按照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管理类型提供服务 |
0 |
年度内 |
0 |
195 |
20 |
75 |
100 |
提供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提供就医途径和合理用药指导 |
10元/年 |
年度内 |
10 |
||||||
每季度面对面健康访视1次,如测量血压、血氧饱和度等 |
40元/次 |
4次 |
40 |
||||||
开展健康评估、健康干预服务,每年完成履约服务后,对签约居民提供一份健康评估报告。 |
10元/次 |
1次 |
10 |
||||||
每年提供一次尿常规、心率、心电图、血压、体温、心电图、血糖、肝功能5项、肾功能3项、血脂、肝肾B超检查。 |
135元/次 |
1次 |
135 |
||||||
原发性高血压患者 |
中级包②型 |
按照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管理类型提供服务 |
0 |
年度内 |
0 |
195 |
20 |
75 |
100 |
提供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提供就医途径和合理用药指导 |
10元/年 |
年度内 |
10 |
||||||
每季度面对面健康访视1次,如测量血压、血氧饱和度等 |
10元/次 |
4次 |
40 |
||||||
开展健康评估、健康干预服务,每年完成履约服务后,对签约居民提供一份健康评估报告。 |
10元/次 |
1次 |
10 |
||||||
每年提供一次尿常规、心率、心电图、血压、体温、心电图、血糖、肝功能5项、肾功能3项、血脂、肝肾B超检查。 |
135元/次 |
1次 |
135 |
||||||
正常人群、糖尿病患者或糖尿病兼患高血压的病人 |
中级包③型 (糖尿病一体化管理服务包) |
按照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管理类型提供服务 |
0 |
年度内 |
0 |
195 |
20 |
75 |
100 |
提供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提供就医途径和合理用药指导 |
10元/年 |
年度内 |
10 |
||||||
每季度面对面健康访视1次,如测量血压、血糖、血氧饱和度等 |
10元/次 |
4次 |
40 |
||||||
开展健康评估、健康干预服务,每年完成履约服务后,对签约居民提供一份健康评估报告。 |
10元/次 |
1 |
10 |
||||||
每年提供一次尿常规、心率、心电图、血压、体温、心电图、血糖、肝功能5项、肾功能3项、血脂、肝肾B超检查。 |
135元/次 |
1 |
135 |
||||||
残疾人 |
按照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管理类型提供服务 |
0 |
年度内 |
0 |
60 |
0 |
35 |
25 由残联补助 |
|
每年提供康复指导和随访4次 |
10元/次 |
4次 |
40 |
||||||
建立康复档案 |
20元/年 |
1次 |
20 |
||||||
计生特殊 人群 |
按照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管理类型提供服务 |
0 |
年度内 |
0 |
175 |
0 |
75 |
100 由计生协补助 |
|
每年提供康复指导和随访4次 |
10元/次 |
4次 |
40 |
||||||
每年提供一次尿常规、心率、心电图、血压、体温、心电图、血糖、肝功能5项、肾功能3项、血脂、肝肾B超检查 |
135元/次 |
1次 |
1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