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026/2022-01905 | 信息分类: | 市卫生健康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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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发文日期: | 2022-05-30 | |
文件编号: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关于印发《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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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 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市直各卫生健康单位: 现将《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建立问题台帐,限期销号治理,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定西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25日
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 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安全生产相关要求,推进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医疗机构建筑物、构筑物、自建房和危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定安委发〔2022〕3号)要求和市卫健康委安排部署,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立底线思维,强化红线意识,突出问题导向,进一步压紧压实卫生健康管理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的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整治行业安全风险隐患,不断提升行业管理水平,维护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二、工作安排 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自即日起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 (一)开展全面自查。各医疗卫生单位立足查治重大隐患、防范重大风险、遏制重大事故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狠抓隐患治理。要坚持标本兼治、立查立改,对于重大风险隐患要分级建立台账清单,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强化重大突出问题协调配合,集中攻坚,务求实效。 (二)开展督查检查。结合“五一”节、国庆节、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党的二十大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安排部署。全面落实“三个必须”要求,开展卫生健康领域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全面排查重大风险隐患,全面查找突出问题,努力做到安全监管无死角、无盲区,推动大检查工作走深走实,巩固提升工作成效。 (三)开展重点巡查。定期开展系统性巡查督查,对重大隐患胸中有数。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深入分析研究制约本单位安全发展的主要矛盾、瓶颈性问题,采取果断有效措施大力推动解决,坚决消除各类隐患。4 月中旬至4月底,以贯彻全国和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决扭转事故频发多发势头为专题,开展巡查督查。5月中旬至5月底,以确保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期间安全稳定为专题,开展巡查督查。10 月至 11 月上旬以确保党的二十大期间安全稳定为专题,开展巡查督查。巡查督查期间综合运用督办、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措施,督促大检查工作责任落实、措施落细、工作落地。 (四)开展“回头”检查。各县区、各单位要强化检查效果,防止走马观花、蜻蜓点水,留于形式。对存在隐患问题较多、整改迟缓等不放心的县区和单位,要杀回马枪,开展“回头看”,严防因漏管失控,出现问题反弹,确保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三、检查范围和主要内容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市各卫生健康单位,包括卫生健康管理部门办公场所,全市范围内医疗机构、疾控机构,民营医院,做到检查范围全覆盖无死角。大检查工作紧紧围绕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深入查找、坚决整改贯彻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确保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一)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方面。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和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尤其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及省、市安全生产相关文件会议贯彻落实情况,系统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顽瘴痼疾措施落实情况。是否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全国全市安全生产会议及市卫生健康委会议精神,将有关精神传达到每个单位、每个人员。 (二)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方面。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落实情况,健全问题清单台账,列出未整治到位问题及防范措施;卫生健康系统燃气和医用气体安全排查整治、危化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特种设备隐患治理等重点任务部署落实情况;围绕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废弃处置,扎实开展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情况;聚焦管道设施、瓶装液化气、餐饮、燃气具等方面,深入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情况。 (三)安全责任制及机构负贵人履职尽责落实方面。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是否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贵”的原则,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将安全责任细化分解到到岗、到位、到人。是否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其他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问题,协调解决了哪些具体问题。是否组织和参与安全检查等。 (四)落实安全生产和安全能力提升方面。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安排部署安全工作和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督导落实整改等情况;各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管理队伍人员组成、素质能力及作用发挥等情况;各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人员的持证上岗、业务培训和实操能力等情况;重点岗位资格准入管理,岗位风险辨识、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风险告知和培训等情况;一线干部职工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学习、基本技能掌握和消防“四懂四会”情况。 (五)重点部位安全管理方面。门诊、住院、医技等办公用房及职工宿舍等房屋设施、建筑工地的安全管理及隐患排查整改情况;人员密集场所和供水、供电、供气等重点设施开展安全防护检查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情况;各医疗卫生单位使用、存储的放射性物品、易燃易爆危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有毒生物制剂、毒麻精药品和致病微生物菌毒种安全管理情况。 (六)消防安全和特种设备管理方面。电梯、液氧罐区、高压氧舱、气瓶、医用压力消毒锅以及燃气锅炉等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法规制度落实,设备维护保养等情况;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逐级岗位责任制,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保障火灾隐患整改资金情况;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要求,巩固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成果,督导整改使用危房、违规搭建彩钢板房、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防火分隔不到位等情况;督导整改疏散通道不畅通、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及无证上岗、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等情况。 (七)应急预案建立及应急演练方面。医疗卫生单位落实应急值班、领导带班和信息报送情况;安全生产各类应急预案建立、应急队伍建设、日常培训和开展应急演练情况,医院安全管理人员与物业等第三方服务机构处置应急事件中协作配合情况,与驻地消防部门开展演练等情况;各重要部位、重点场所人防、技防、物防措施落实情况;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设备设施维护和良好状态等情况。 (八)组织开展大检查情况。是否制订检查方案,围绕毒麻药品、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消防安全、放射性危害、生物安全、职业健康、医废处置、压力容器、在建工程、医疗机构建筑物、构筑物、自建房、危房等涉及安全方面的制度、场所、人员、设施、设备、工程进行全方位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漏盲区。梳理问题隐患,分类建立台帐,对问题隐患跟综督促整改落实。 (九)省十四次党代会、党的二十大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方面。开展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支持指导卫生监督部门根据职责要求严格执法,加强监管执法队伍力量和专业化建设,切实解决执法力量薄弱的问题,为重大活动提供安全监管保障情况;加强对易燃易爆易腐蚀危险化学品和有毒物品的安全监管情况;强化值班值守和应急准备,健全完善预防消防、医疗、治安、后勤等各类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确保预案中包括人员、应急装备物资等内容。 (十)以往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方面。针对以往各级在安全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能够举一反三,开展“回头看”,查缺补漏,及时消除隐患。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安全大检查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全程监督。其他分管同志要认真履行岗位安全职责,落实落细职责分工抓具体、具体抓,一抓到底,全面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二)强化问效问责。各县区、各单位要针对重点、难点、堵点问题,组织专业力量深入现场严督细查,强化指导服务,真正解决安全问题。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督办等方式,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对安全生产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出现问题的,将严肃追责。 (三)强化自查自纠。各县区、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立即对照主要内容开展自查,自查情况要逐一登记造册,载明所检查的场所、检查的人员、存在的隐患、采取的整改措施。凡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和严重事故隐患的单位,如果不能及时消除,必须停业整顿,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县区、各单位要以此次大检查为契机,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安全生产方面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认清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安全意识,提升管理水平。同时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全国消防日”“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宣传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积极宣传安全发展和综合减灾理念,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宣传“五进”活动,充分运用微信、微博和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推动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形成全系统关注、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疫情防控。各县区、各单位要统筹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动态调整安排,各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加强个人防护,切实保障安全。 (六)强化信息报送。各县区、各单位要及时报送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情况,并将安排部署情况、自查报告和工作总结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委(传真:0932-82175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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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亚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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