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府办〔2022〕28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广东茂名滨海新区、茂名高新区、水东湾新城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茂名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医疗保障局反映。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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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专家解读
《茂名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媒体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