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医药产业相关企业:
2019年9月,国家发改委公布了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名单(第一批),通化市生物医药产业集群是吉林省唯一一个列入国家首批名单的集群。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我委牵头起草了《通化市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5年)》、《通化市国家级生物医药产业集群领军企业认定办法(试行)》、《通化市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公共服务综合体认定办法(试行)》、《通化市生物医药产业集群统计监测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在征求各(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意见基础上,对上述文件进行了修改完善。
为确保我市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建设取得扎实成效,按照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有关要求,本着“开门编规划”的原则,现通过市发改委网页,就上述四个文件,面向全市各医药制造企业及医药产业相关企业征求意见建议。企业经所在地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调度,有正在实施或谋划项目拟列入2020年生物医药产业集群重点项目清单的,也请企业一并核实,并完善项目有关情况。
由于国家、省对该《规划》出台有时限要求,本次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企业反馈意见的,需加盖公章,将扫描文件发送至市发改委指定邮箱:thgjs3213914@163.com。
欢迎全市医药及相关企业踊跃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对您的参与表示衷心感谢!
附件:1、通化市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及附件
2、通化市国家级生物医药产业集群领军企业认定办法(试行)
3、通化市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公共服务综合体认定办法(试行)
4、通化市生物医药产业集群统计监测工作方案
联系人:徐宏达 赵传扬
联系电话:3213914
通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