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双凤经开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长丰县开展政府代缴群体定点医疗保障和健康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7月6日
长丰县开展政府代缴群体定点医疗保障和
健康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意见
为推进我县医疗保障改革步伐,落实县委“不是最好、就学最好、创成最好”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县特困供养人员医疗保障和健康服务试点工作成果,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安徽省医保局关于开展待遇保障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以及《合肥市财政局合肥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解决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支缺口的反馈意见》等文件精神和政策规定,现就政府代缴群体定点医疗保障工作和健康服务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
二、目标任务
建立政府为主、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共同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水平和救助能力,充分发挥医疗保障工作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积极作用,整合各类救助、健康服务和医保资金,实现基层社会救助、健康服务、医疗保障等良性循环发展,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综合治理格局,全面提升我县救助对象社会救助、健康服务和医疗保障水平。
三、试点工作对象
试点工作对象为全县政府代缴群体:包含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社会散居孤儿、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父母、脱贫人口及边缘易致贫户、重点优抚对象等。
四、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
县医保局:负责试点工作的日常管理、督查、考核,牵头协调各部门共同推进试点扩面工作;积极配合市医保局做好基金控费管理,支持医保中心依据相关文件,制定县域紧密型医共体总额控费办法;积极争取市医保局支持,指导县内紧密型医共体牵头医院与省、市级三甲医疗机构探索建立医联体,推动优质资源下沉和患者有序转诊,形成医联体间相互竞争、互相制衡,医联体内风险共担的格局,实现“以量换价,以量提质”,让患者享受优质医疗服务;督促指导各乡镇(区)采取网格化管理服务模式,做好群众日常健康管理,创新医保政策宣传方式;积极寻求基层首诊有效路径,确保有限的医保基金发挥更大的效益,积极探索“智慧医保”便民服务模式,在全县各乡镇(区)设立医保自助服务“一体机”,提供群众医保政策查询、医保缴费、慢性病申报、定点购药服务,实施患者定点住院精细化管理,实现基层首诊、有序转诊、住院信息查询等医疗保障主要事项一网办理、一体化服务;探索医保电子凭证医院场景下全流程应用试点,开启定点医疗机构“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
县卫健委:负责加强县内医疗机构规范化管理,按照中央全面推进健康乡村建设,提升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健康管理水平的工作要求,精准识别签约服务对象,注重提升签约服务质量,着力加强日常健康管理,努力实现让患者“留得下,治得好,能满意”。
县民政局:负责指导各乡镇(区)做好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协助各乡镇(区)做好代缴群体的精准识别、精细化管理及信息化服务。
各乡镇(区):将试点工作纳入辖区内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实施代缴群体基本生活情况、健康状况调查和居民健康宣传教育服务,确保人民健康日常有保障、住院能规范、就诊能及时。
县内商保经办机构:负责利用经办优势,定期对县外住院情况进行分析、开展调查,全面了解住院患者的基本生活情况、健康状况;结合县域医共体医保基金使用情况,每月开展县内医疗机构(50+N)、(100+N)病种、县域内住院率、县外病人流向、基金支出等分析通报,为试点工作“过程监管”提供科学依据;积极探索开发基本医保之外的健康保险产品,实现信息共享,赔付同步。
县财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乡村振兴局、残联、融媒体中心等相关单位要围绕各自职责和服务的群体,细化相关服务措施,支持各乡镇(区)和定点医疗机构做好“基层首诊,有序转诊”服务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地方主体责任。健全完善考核、管理、经办服务机制,组建乡村医疗保障和健康服务团队(由乡村联系村组干部、乡村医生组成),实行网格化管理,最大程度把患者留在县内,营造全社会关注人民健康的良好氛围。以提高县内就诊率为主要考核指标,结合参保、慢病服务、健全乡村经办服务机构等辅助指标,对各乡镇(区)实施过程和结果进行考核。
(二)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强化县内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实现“基层首诊,有序转诊”,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提高县内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水平;建立属地乡镇(区)和基层卫生院为辖区患者“基层首诊”责任人制度,围绕90%患者留在县内的目标,通过日常签约服务、康复人员分类管理、专家定期问诊、定向转诊等服务手段,探索实施刷脸住院、网上办理等“智慧医疗”服务,真正让小病、常见病、老年病患者、康复患者留在基层、留在县内。
(三)创新优化服务模式。探索县内医共体牵头医院与省市级三甲医疗机构共建紧密型医联体,探索建立医联体医保基金包干使用风险共担机制,严格把控12%的年度总住院率指标,以县外住院人次和次均费用逐步下降为目标,实行医共体总额包干,医联体风险共担,实现医疗质量同质化管理,让有序转诊患者能够通过“绿色通道”及时得到救治。
(四)灵活适度调整政策。积极探索“同病同保障、日间病房、先诊疗后付费、长丰参保居民市内定点社区服务中心首诊”等服务模式,引导患者遵循基层首诊、有序转诊的医疗秩序;探索“政院”合作、“军地”融合新模式,提升基层综合治理水平,打造人民满意政府。
六、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长丰县开展政府代缴群体定点医疗保障和健康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区)、县直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分解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县医保局作为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责,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切实形成推进试点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广泛动员宣传。充分运用报刊、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做好试点工作宣传报道,针对服务群体年龄结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健康意识不强等特点,对该群体开展医保政策和健康知识“音频”宣传,提供精准医疗保障服务。
(三)构建监管机制。健全完善县纪委监委、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委、医保局等联合监管机制,建立“两代表一委员”监督员制度,加强医疗行为、医保基金使用的监管,规范医疗秩序,维护基金安全。
附件
长丰县开展政府代缴群体定点医疗保障和健康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成 员:县纪委分管负责人
县医保局主要负责人
县卫健委主要负责人
县民政局主要负责人
县财政局主要负责人
县乡村振兴局主要负责人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负责人
县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
县融媒体中心主要负责人
县公安局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医保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县医保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直各相关单位分管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文件下载:长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展政府代缴群体定点医疗保障和健康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doc
长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展政府代缴群体定点医疗保障和健康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