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选址 政策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

文号:
文件编号:海政办发〔2020〕44号
发布部门: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0-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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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政策级别
区县级
最高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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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类别
政策描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6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9〕63号)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甬政办发〔2020〕52号)文件精神,建立严格规范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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