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华蓥山景区管委会,市级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广安市疾病防控救治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14日
广安市疾病防控救治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疾病防控救治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川办发〔2020〕47号)要求,统筹当前疫情防控和长远体制机制改革发展,加快补齐全市公共卫生短板,完善疾病防控救治体系,切实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卫生健康治理能力,有效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根据《中共广安市委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健全完善全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广委深改革办〔2020〕4号)精神,制定我市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推进医、教、研、防、管融合发展,坚持中西医并重,优化疾病防控救治区域布局,强化疫情监测、决策指挥、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平战转换能力,全面提升全市疾病防控救治水平,更好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综合考虑各县(市、区)人口分布、城镇化水平、疾病救治能力、疾病谱等影响因素,优化配置疾病防控救治资源,按轻重缓急有序推进。
2.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充分落实政府举办公共卫生事业的主体责任,按照各级政府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加大疾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投入力度,切实保障公共卫生公益性、公平性、可及性。
3.补齐短板、平战结合。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全面推进全市疾病防控救治体系达标建设。超前谋划、有效储备,更好满足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求。
(三)建设目标。
到2022年底,全市医疗卫生资源投入结构进一步优化,疾病防控救治设施设备条件明显改善,实现重大传染病快速检测能力县级全覆盖,市本级和6个县(市、区)建成传染病医院或传染病区(科)全覆盖,初步形成高效统一、上下联动、全域共享的指挥调度机制,基本建成全面覆盖、区域协同、快速反应、保障有力的疾病防控救治体系。到2025年底,建成以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为中心的现代疾病防控救治体系。
二、强化公共卫生应急防控救治能力建设
(一)实施疾病预防治疗能力提升工程。
1.建设广安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市传染病医院)。按照“平战结合、医防一体”思路,高起点高质量规划项目建设,打造川东北一流的区域性公共卫生中心,建成集预防医学、临床治疗、应急响应、患者管理、科研培训“五位一体”的三级专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增强全市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引领作用,提升疾病防控救治整体水平。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
2.完善疫情防控救治网络。各县(市、区)依托综合能力强的县级医疗机构(含中医医院),通过新建、改扩建传染病医院或传染病院区,按标准规范设置传染病区,增加传染病治疗床位,形成“1+6”公共卫生临床救治体系〔“1”指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6”指每个县(市、区)有一个传染病医院或传染病院区〕。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3.完善改造市县两级医院发热门诊。按照发热门诊设置规范,完善改造市、县两级医院(含中医医院)发热门诊、预检分诊等设施条件,同时配置隔离诊室(病房)、购置医疗设备设施,强化哨点医院实验室等建设,增强快速反应能力,储备一批可快速转化的“后备床位”。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二)实施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工程。
4.提升全市检验检测能力。依托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和川渝两地医学院校提升高等级生物安全、传染性疾病和微生物检测等能力。按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及实验室生物安全要求,强化市、县两级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和改造升级,加快推进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市人民医院至少配置4个P2实验室(含至少1个P2+),市中医医院至少配置1个P2实验室,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至少配置1个P2实验室,市疾控中心至少配置8个P2实验室(至少1个P2+),配备微生物质谱鉴定系统、基因测序系统、核酸检测仪、全自动细菌鉴定仪,能开展新冠病毒、鼠疫、中东呼吸综合征、艾滋病、结核、流感、禽流感、肠道/食源性疾病和不明原因的疾病检测等核酸检测;各县(市、区)至少配置4个P2实验室(至少1个P2+),配备核酸检测仪、全自动细菌鉴定仪,能开展新冠病毒、艾滋病、结核、流感、禽流感、肠道/食源性疾病等核酸检测,形成24小时内禽流感、鼠疫、中东呼吸综合征、新冠肺炎、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快速检测诊断能力。确保一旦出现新冠肺炎疫情,能立即投入检测工作。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
(三)实施重症医疗救治能力提升工程。
5.提升市、县两级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加强重症监测和诊疗设备配置,支持市、县两级医院(含中医医院)重症学科建设,重症监护病房(ICU)床位原则上按照不少于救治床位的10%设置,加强负压病房建设,完善相关设施,负压病房床位占比达到重症床位的30%—40%。配置负压救护车加强院前医疗急救能力建设,加大投入,加强120指挥中心信息化建设,提高全市救护车配置水平,加快提升医疗机构危急重症救治和转运能力。建设市中心血站检验大楼,提升全市采供血能力。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四)实施紧急医学救援能力提升工程。
6.建设市县联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调度中心。加快市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调度中心建设,纵向与省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和定点医院、疾控中心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联网,横向与市应急指挥中心、动物疫病防控指挥中心等市级中心联网,形成功能完备、反应迅速、处置高效且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调度系统。健全由市政府主导、部门参与、专业融合、信息共享的应急处置指挥机制。建立与其他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应急指挥平台。加快建设生物安全大数据监测信息平台,定期开展生物安全风险评估。健全全市卫生监督体系,合理配置市、县、乡三级卫生监督机构执法装备和快速检测设备。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7.加强市县医用物资周转储备。建立健全市、县两级医用物资周转储备制度。依托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和国家下拨的重大传染病防控防疫物资储备基金,储备一定数量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设备,并建立医用物资储备周转核销机制、医用物资保障统一调度机制,有效提高医学救援保障能力。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经济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8.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培训体系。依托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市120指挥中心和市人民医院(市急救中心)建设市级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培训体系,大力开展全市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培训和急救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培训,提高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和市民的自我急救能力。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9.提高医疗卫生行业平战转换能力。借鉴方舱医院和人防工程经验,统筹规划实施大型体育场馆、展览馆(会展中心)等针对性改造,在场地设置、通风系统、传染病分区、通道设置等方面预留接口、空间和设施,在应急需要时能够快速转化为救治和隔离场所。在新建上述大型公共设施时,调整规划方案,把救治和隔离场所所需要素一并纳入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
(五)实施基层预防控制能力提升工程。
10.推进县域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依托县级综合医院建立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县域医学影像中心、临床检验中心、消毒供应中心等,推动县域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支持市、县综合性医院在医疗资源短缺、人口较多、距离主城区较远的地区依托乡镇卫生院建立县域医疗次中心,更好地满足群众就医需求。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11.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防控能力建设。加强社区医院和达到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的基层医疗机构建设,推进规模较大、服务人口多的乡镇卫生院创建二级医院,打造县域医疗次中心,改扩建发热门诊、发热(隔离)病房、中医馆等业务用房,加强院感防控流程再造。健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按3万—10万居民建设1所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基层实际所需配置救护车辆,升级换代“带病”服务的必要设备,强化基层防治能力,发挥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守门人”作用。加强学校医务室(保健室)建设,配备必要的医务人员从事学校公共卫生工作。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
(六)实施中医药预防救治能力提升工程。
12.加强市中医医院能力建设。继续推进与成都中医药大学合作共建市中医医院,加快市中医医院新院建设进度,力争2022年底投入使用。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加强中医学科专科建设,把市中医医院建设成为全市的重大疫情中医药救治基地。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市人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3.提升中医医疗机构防治能力。健全中医医疗机构院内感染防控体系,加强急诊科和感染疾病科建设,补齐公共卫生短板,充分发挥中医药防治传染病独特优势作用。根据气候季节变化和疾病流行特点推广一批中医治未病服务方案,编制推广一批传染病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推进中医药技术储备和研发生产,推动临床创新成果转化。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三、健全疾病防控救治保障制度
(一)加强公共卫生制度体系建设。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健全完善公共卫生安全应急管理、传染病防治、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等方面制度体系。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应急局等
(二)加快公共卫生人才引进培养。在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医学院开设公共卫生专业,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技能和公共卫生医师、中医温病学医师等人才引进和培养,完善全科医生培养、分级诊疗等制度,加强公共卫生监督执法队伍业务培训和分级管理。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广安职业技术学院
(三)健全应急物资保障机制。优化全市重要应急物资特别是医用物资产能布局和技术储备,建立健全生产、流通、使用分段储备机制,落实应急物资储备属地责任,构建市、县联动的应急物资储备保障格局。制定医用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积极推动应急防疫物资产业发展,提升应急物资供给能力,构建更加安全高效可控的医用物资供应保障网。
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完善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完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确保在突发疫情等紧急情况下医疗机构先救治、后收费。健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制度。健全重点救助对象医疗费用救助机制,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提高年度医疗救助限额,合理控制贫困群众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比例。
牵头单位:市医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五)建立中西医高效协同机制。健全中医药第一时间参与重大疫情响应机制,建立完善中西医结合救治工作机制和中西医联合会诊制度,开展中西医协同攻关,推动中医药深度介入医疗救治,实现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推广实施中西医结合“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医疗模式。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四、组织实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要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谋划和储备本地疾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重点项目,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并纳入“十四五”规划统筹实施,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完善工作推进机制,确保方案加快实施、顺利完成。
(二)保障资金投入。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对接国家资金投向,积极争取中、省资金支持。市、县按财政事权分别承担自身支出责任。拓宽资金筹集渠道,探索运用地方政府债券、政策性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社会资本参与等合法合规筹资方式,保障疾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资金需要。
(三)强化部门协同。市级有关部门要强化大卫生意识,上下协同、内外联动,积极支持各地落实建设条件,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卫生健康部门要强化业务指导,统筹推进全市疾病防控救治能力提升工作。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加强资金争取和保障力度。自然资源规划部门要统筹保障疾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用地指标,开辟绿色通道,提高用地审批效率。司法、教育、经济信息化、医疗保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统筹完善法治建设、人才培养、应急物资保障、医疗保障等制度体系,优化疾病防控救治能力提升制度环境。
(四)加强督导评估。卫生健康、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加强行动方案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建立项目推进通报机制,强化项目阶段性督导评估,确保项目尽快建成、发挥效能。
附件:广安市疾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重点项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