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选址 政策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

文号:
沪医保医管发〔2021〕7 号
发布部门: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1-03-26
收藏
政策解读
政策级别
省级
最高扶持
¥-
政策类别
政策描述
-
推荐政策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