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选址 政策 关于印发《北京市推进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全域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北京市推进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全域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京药监发〔2021〕26号
发布部门: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1-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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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政策级别
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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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类别
政策描述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和规划财务司、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药监综械注〔2019〕56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第一批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2019年第72号)以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深入推进试点做好第一批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的公告》(2020年第106号),为加强三医联动,进一步推进北京市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全域试点工作,结合本市实际,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及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制定了《北京市推进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全域试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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