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确定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第二批国家级示范城市的通知》(国医改秘函〔2021〕34号),我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被纳入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国家级示范城市。2017年8月,我省宜都市被纳入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第二批国家级示范县(区、市、旗)。
为做细做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工作,充分发挥典型经验对全局改革的示范、突破、带动作用,推动全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向纵深发展,现就做好恩施州、宜都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国家级示范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国家示范工作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抓示范、树标杆是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纵深发展的重要方法,是引领改革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的有效手段。恩施州、宜昌市、宜都市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示范工作的重要意义,抓住国家级示范的重大机遇,加大政策支持和指导力度,坚持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积极培育、总结、提炼、推广先进改革经验。
二、系统联动推进示范工作
恩施州、宜都市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各项政策要求,重点深化医疗价格、药品采购、人事薪酬、医保支付、绩效考核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并将示范工作与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分级诊疗体系建设、优质医疗资源合理扩容和均衡布局、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等改革发展工作有机衔接,形成改革政策叠加效应,强化示范工作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见效。
三、建立示范工作激励约束机制
国家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工作实行动态管理。省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将加大跟踪检查力度,组织专家开展蹲点指导,委托第三方机构定期对示范工作开展评估,在分配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时,对示范地方予以倾斜;在向国家推荐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时,优先考虑示范地方。对工作出现滑坡或停滞不前的示范地方,及时预警并限期整改。恩施州、宜昌市医改牵头协调机构要建立督促检查、考核评估机制,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加强跟踪分析,协调解决制约示范工作深入开展的问题,并于每年1月10日和7月10日前对示范工作进行全年和半年总结,及时报送省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
四、强化示范工作组织实施
要坚持以思想破冰引领改革突围,切实加强对国家级示范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医改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部门协同配合,给予更多改革空间,形成推进示范的强大合力。恩施州、宜都市要按照《关于印发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医改秘函〔2021〕3号)精神,对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工作考评指标表、效果考评指标表要求,制定示范工作实施方案(2021年7月20前通过OA系统报省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
联 系 人:黄伟、余学礼
联系电话:027-87823125、87576396
省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 省卫生健康委 省财政厅
2021年7月5日
(政务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