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日政办发〔2021〕4号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
实施意见
各区县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体教融合,促进我市青少年健康发展,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任务目标
到2025年,全市青少年运动意识明显提升,近视率、肥胖率明显降低,体质健康水平稳步提高;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规模进一步扩大,青少年体育活动更加丰富多彩,竞赛体系不断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体教融合机制更加健全,打造体教融合示范区,体教融合成果转化为城市影响力、经济发展力、社会亲和力、文化传播力和人的健康力。
二、主要工作
(一)探索学校体育教学改革体系
1.实行体育课教学改革。根据学生身心发育规律,科学设定教学内容,按体育技能项目,结合青少年兴趣爱好,推行体育课学生走班选课制,建立“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的学校体育课教学模式,使每一名学生均能选择自己喜欢的体育课程和项目,提高体育课质量效益,为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掌握1—2项体育技能奠定基础。到2025年实现具备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体育课教学改革全覆盖。(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各区县政府、管委)
2.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严格按照国家体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积极开展校园体育课后服务,鼓励学校成立体育兴趣小组、体育社团。着力提升早操、大课间、课外活动等时间的校园体育活动质量,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学生体育活动参与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各区县政府、管委)
3.深入推进“三大球”进校园。将“三大球”列入学校体育教学内容和校本课程,列入学校大课间和课外活动,定期开展班级、年级、校际间比赛,举办“三大球”专项联赛。按照“一校一品”“一校多品”原则,加大“三大球”运动队建设。争取到2022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立“三大球”运动队达到150支,到2025年实现全覆盖。(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区县政府、管委)
4.开展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创建。整合原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特色体育项目学校资源,制定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创建标准,推进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设,到2025年,创建市级体育传统特色学校200所。(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区县政府、管委)
5.配齐配强体育教师。加大力度配齐中小学体育教师,未配齐的区县、学校应每年拿出岗位用于招聘体育教师。设立专(兼)职教练员岗位,建立聘用符合条件的优秀退役运动员为体育教师或教练员制度,鼓励体校教练员进入学校开展专业训练指导。(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政府、管委)
(二)搭建青少年体育竞赛体系
6.强化市级青少年高水平体育竞赛规划和管理。创新学校—区县—市级三级竞赛体系。继续办好市级青少年体育锦标赛,搞好特色项目比赛;对接省运会年龄组设置,设立U系列体育赛事。(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7.完善区县联赛体系。各区县要组织好与市级锦标赛衔接的区县级青少年体育联赛,鼓励区县间开展区域联赛。(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区县政府、管委)
8.夯实中小学常态化竞赛体系。各学校召开春、秋两季中小学田径运动会,积极开展具有自身特色的体育项目校内比赛、校际联赛。(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各区县政府、管委)
(三)建立社会力量促进体系
9.支持业余教练员进校指导。选派驻日高校和具有资质的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社会体育组织的优质体育人才,定期进校园开展学校体育活动教学与训练。有条件的区县、学校可以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与相关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合作向中小学提供体育教育教学服务。(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区县政府、管委)
10.鼓励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支持学校成立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丰富青少年赛事活动供给;支持具备资质的社会体育组织举办、参与各级各类青少年体育赛事、体育冬夏令营、户外体育活动和技能培训等活动,建立衔接有序的社会体育俱乐部竞赛、训练和培训体系。(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区县政府、管委)
11.统筹整合社会资源。完善学校和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互促共进机制,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公共体育场馆向学生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提高体育场馆开放程度和利用效率。鼓励学校和社会体育场馆合作开设体育课程。统筹好学校和社会资源,城市和社区建设规划要统筹学生体育锻炼需要,新建体育场馆优先建在学校或其周边。综合利用公共体育设施,为中小学体育课后服务活动提供保障。(牵头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管委)
(四)完善体育人才培养体系
12.巩固体校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支撑阵地。鼓励市队项目区县办、学校办、俱乐部办,争创国家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继续按照“六个有”标准,完善体教融合的区县新型体校建设,办学重心下沉,抓好4—6年级阶段的日常训练,夯实三级训练网络的基础;在县级新型体校中开展市级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创建活动。(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区县政府、管委)
13.加强学校体育人才培养测评认定平台建设。根据我市青少年体质状况与实际情况,参照《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三级运动员认定标准》,与驻日照高校合作,研究制定我市青少年运动技能认定体系,组织开展青少年运动技能测评工作,并结合学生参加国家、省、市各级体育比赛成绩,由市体育局和市教育局联合授予日照市青少年运动技能等级称号。(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区县政府、管委)
14.开展体育特色幼儿园创建活动。完善提升幼儿体育试点课程体系和指标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幼儿体质监测数据库,跟踪监测幼儿体质,每年至少开展1次幼儿体质监测活动;建立校园幼儿体育活动开放日,搭建幼儿体育成果展示平台,丰富幼儿体育活动内容,持续推进幼儿体育工作。到2025年,建立100所体育特色幼儿园。(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区县政府、管委)
(五)健全激励评价体系
15.强化体育教师技能提升。积极开展各级各类体育教师技能提升培训班,并将培训课时列入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组织开展体育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体育教师教学技能展示大会,增强体育教师教学和课余训练能力。(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政府、管委)
16.合理设置体育教师量化考核。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体育教师素质的第一标准。围绕教会、勤练、常赛的要求,完善体育教师绩效工资和考核评价机制,将评价导向从教师教了多少转向教会了多少,从完成课时数量转向教育教学质量;将体育教师课余、节假日期间指导学生勤练和常赛,以及承担学校安排的运动队训练、大课间、课外活动、课后服务、指导参赛和走教任务计入工作量,并根据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和竞赛成绩,在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时给予倾斜。完善体育教师职称评聘规范,确保体育教师在职务职称晋升、教学科研成果评定、培训进修、工作量计算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享受同等待遇。优化体育教师岗位结构,畅通体育教师职业发展通道。打通体育和教育系统赛事成绩互认通道,对体育教师在体育系统(省年度青少年体育锦标赛及以上比赛)与教育系统组织的比赛中,所获成绩同等对待。加大对体育教师支持力度,在教学成果奖等评选中,保证体育教师占有一定比例。(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政府、管委)
17.改革中考体育项目设置与评价体系。改进中考体育测试内容和计分办法,科学确定并逐步提高分值。对参加上级体育和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正式比赛(省年度青少年体育锦标赛、省中学生体育联赛、省中学生运动会及以上)获得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前八名的队员,学业水平考试体育测试成绩按满分计入。(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各区县政府、管委)
18.完善体育教学风险防范处置机制。建立健全政府、学校、家庭共同参与的学校体育运动伤害风险防范和处理机制,建立和完善涵盖体育意外伤害的学生综合保险机制,实行学校体育意外伤害事故第三方调解机制。(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各区县政府、管委)
三、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市教育、体育、发改、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部门和各区县政府、管委为成员单位的市体教融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下设办公室,分别设在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体教融合推进中存在的问题,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市政府决定。各区县参照市级层面成立本区县的深化体教融合联席会议制度,推进体教融合发展。
强化部门协作。教育、体育部门将学校体育发展纳入教育、体育发展总体规划;发改部门将提高青少年健康发展工作纳入“十四五”规划;财政部门负责做好体教融合发展经费保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做好体育教师、教练员的招聘、培训等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负责配合做好学生体质与健康监测等工作;各区县政府、管委负责推进落实体教融合各项工作。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