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阜阳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9日
阜阳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市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2017年版)》(国中医药医政发〔2018〕128号)和《关于做好2019-2021年创建周期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19〕104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市创建活动,着力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促进我市中医药事业快速发展,全面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加安全、有效、便捷、廉价、优质的中医药服务。现结合阜阳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根据《地级市以上地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地检查重点指标》要求,建立健全中医药服务与管理体系。到2022年末,各级中医医院达到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实现“三个全覆盖”即全市综合医院(含专科医院)中医科、中药房设置实现全覆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设置实现全覆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药服务实现全覆盖。中医药人员配备、中医药适宜技术应用达到国家标准,基本满足广大城乡居民不同层次的中医药需求,推动全市中医药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中医药政策支撑
1.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建立中医药联席会议制度,出台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保障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完善财政补偿机制,落实政府对公立中医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包括中医药适宜技术)、中药饮片、中成药、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并提高在医保中的报销比例,降低中医医院和以中医药治疗为主的病种起付线。引导城乡居民选择应用中医药服务。制定应用中医药治疗优势病种的鼓励政策,对疗效确切的中药制剂可以在医联体、医共体、对口支援的医疗机构中调剂使用,满足群众需求。(牵头单位:市医保局;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积极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
加大对市、县两级中医医院的扶持力度,加大经费投入,完善基础设施,提高综合诊疗能力和水平,达到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要求。加强综合(专科)医院中医科建设,综合(专科)医院按照综合医院中医科建设标准设立中医科、中药房,中医床位数不低于总床位数的5%,三级医院门诊开设中医专业不少于5个,二级医院门诊开设中医专业不少于3个,医院各临床科室要通过与中医临床科室建立协作机制等形式提供中医药服务。10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高标准建成中医药综合服务区(中医馆),100%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1.加强中医医院重点专科(专病)、特色专科建设。每个县(市)要扶持建设3~5个市级及以上中医重点专科,积极申报建设国家级、省级重点中医专科和基层医疗机构特色中医专科,同级财政给予经费支持。全市中医医疗机构列入建设和达标的国家级和省级重点专科力争达到15个,培育一批特色突出、优势明显、疗效显著的中医名科,形成中医药专科品牌优势。(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包括执业注册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执业的大中型医疗机构在职和退休中医人员)占本机构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0%以上。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100%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乡村医生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处方占处方总数比例达到30%;中医处方(包含中药饮片、中成药)占处方总数的比例达30%以上;中药饮片处方占处方总数的比例达5%以上或中医非药物疗法治疗人次占总诊疗人次的比例达10%以上。(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市县两级中医医院要建好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依托基地建设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视频网络系统,接入国家适宜技术推广视频网络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中医远程会诊和视频会议等。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至少能够开展6类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至少开展4类中医药适宜技术。(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1.各县(市、区)要制定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计划,在高技能人才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经费予以支持。要制定政策鼓励大中专中医药类毕业生到基层中医医疗机构工作。积极开展西医学习中医、中医学经典活动,培养中西医结合人才。探索建立基层优秀中医药工作者评选机制。各县级中医医院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探索建立中医药人才培养新机制,加快培养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完善中医师承制度。突出中医临床能力培养和评价,在传承人的确定上适当向基层中医医疗机构倾斜。支持各级中医药专家师承导师和优秀中医临床研修,并给予经费支持。积极做好老中医专家的学术和临床经验的总结和整理。到2022年,在全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中分期分批遴选50名有丰富、独到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的中医药师承指导老师,培养100名传承人。(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加强基层中医药实用型人才的培养。以阜阳市中医医院为依托,建立基层中医药人员培训基地,通过继续医学教育、业务培训和适宜技术推广等方式,加快培养基层中医药实用型人才。开展全市乡村医生、社区全科医生和乡镇中医师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基层中医药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
各级医疗机构要积极利用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推进中医药健康管理工作。广泛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和宣传咨询活动,提高城乡居民的中医药预防保健能力;积极开展老年人和0~36个月儿童等人群的中医药健康管理;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开展慢性病管理服务,加强对孕产妇、高血压及2型糖尿病患者等人群的中医药健康管理;积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逐步实现每个家庭医生团队都有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师或乡村医生,不断扩大中医药服务范围。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积极参与传染病的防治工作。(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努力提升中医药服务的满意度
加强对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日常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努力提升城乡居民对中医药常识的知晓率和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满意率,城乡居民对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满意率不低于85%,对中医药常识知晓率不低于90%,对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内容知晓率不低于85%;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人员对中医药相关政策知晓率不低于85%。(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
加大对中医药文化总结、整理、宣传的力度,推动全市中医药文化体系建设。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尤其是中医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归纳、总结、推广中医药文化建设经验,从服务理念、行为规范、环境形象等方面形成我市中医药文化特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利用多种形式开展中医药宣传工作,使群众了解中医药、认识中医药、认同中医药、使用中医药、感受中医药文化。(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组织保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对中医药事业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统筹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市政府成立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市领导小组(详见附件),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发展改革、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市场监管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具体研究部署基层中医药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具体创建措施,将创建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政府及相关部门共同推动基层中医药工作的协调机制,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定期研究中医药发展。
(二)明确职责,合力推进。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相互协作,共同推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市创建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部门负责中医药机构编制保障,财政部门负责落实中医药事业发展资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中医药人才的保障和长效激励机制的建立,医疗保障部门负责制定医保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中医药质量监管和技术标准规范的执行,卫生健康部门负责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实施、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中医类医疗机构监管及对口帮扶等,确保创建工作扎实开展。
(三)突出重点,细化任务。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要对照《地级市以上地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地检查重点指标》,认真研究,细化任务,制定措施,抓住重点和难点问题,保障创建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完成各项创建指标。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中医药法律政策,紧紧围绕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市工作,及时宣传我市出台的一系列中医药改革发展政策措施。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中医药工作宣传阵地,积极普及中医药知识,向城乡居民广泛宣传中医药文化的内涵、中医药防病治病的理念、知识和作用,提高城乡居民利用中医药进行防病治病、自我保健的意识和能力。
(五)强化督查,严明纪律。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将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对各地各单位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消极应付,影响创建工作的将严肃追责。
附件:阜阳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市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阜阳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市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黄 珍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朱敬田 市政府副秘书长
吴荣涛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二级巡视员
成 员:柳廷峰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李连杰 市委编办副主任
刘昌俊 市发展改革委总工程师
崔 巍 市财政局副局长
宁宇南 市市场监管局总检验师
刘 军 市医保局副局长
王亚春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四级调研员
马振华 市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市计生协会专职副会长
陈 雷 市中医医院院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马振华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