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各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中央驻津医院,部分部队、企事业单位医院,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等文件相关部署,推动天津市中医药标准化建设,决定开展2023年度天津市中医药地方标准备选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
深入落实促进我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决策部署,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坚持传承和创新相结合,充分发挥中医药在促进卫生、经济、科技、文化、生态文明发展中的独特优势和价值作用,全面提升中医药应急救治能力和健康服务能力,加快推进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提供有力支撑,发挥标准化在中医药事业发展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要求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天津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对需要在我市统一的中医药领域技术要求,提出地方标准制定和修订项目申请。
2.申报项目必须从标准化的角度入手,结合中医药特色,能充分体现本市中医药标准化技术优势,研究对象能充分体现广泛性,研究内容具有较高的成熟度,研究成果具有切实的可行性。鼓励优先申报国际、国家及本市地方标准化工作中所急需的项目,优先推荐基础好、相对成熟的项目。
3.申报项目内容避免与现行或在研的中医药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重复。
(二)申报单位要求
1.本市各级医疗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协会、企业均可申报。
2.联合申请的课题,需明确课题牵头单位和课题负责人,明确知识产权归属。课题合作单位应以合同形式确认合作关系。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医药或标准化相关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应为实际主持和从事研究工作的在职人员。
三、申报受理
(一)本次申报受理工作委托天津市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承担。
(二)《天津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附件1)应按相关要求填写完整、详实。地方标准草案(格式模板见附件2)应明确提出主要章节及各章节所规定主要内容。以上材料需准备书面材料和电子版材料,电子版材料包括word版和pdf版各1份,申报书和汇总表的书面材料单面打印1份,标准草案书面材料双面打印1份。
申报材料于2023年3月5日前,报送至天津中医药大学(天津市静海区团泊健康产业园鄱阳湖路10号),电子邮箱tjzhaoxue@tjutcm.edu.cn。逾期不予受理。项目申报书请自行留底不予退返。
联 系 人:赵天易、付华、郝嫣然
联系电话:15510977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