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商业保险公司:
根据《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龙岩市财政局关于使用职工医保个人帐户资金购买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补充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龙人社〔2016〕287号)及《龙岩市医疗保障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有关政策的通知》(龙医保〔2017〕125号)精神,经我中心办公例会研究同意,现确定龙岩市参保职工医保个人帐户资金可用于购买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补充保险产品如下,详见附件。
龙岩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