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医保发〔2022〕6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详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局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