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健委、社会事业局,委各直属单位,连云港中医药高职校,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现将《2023年连云港市中医药文化建设发展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作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委中医药处联系。
联系人:石莹,联系电话:0518-80680726。
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4月14日
2023年连云港市中医药文化建设发展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家五部委联合印发的《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积极落实《江苏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中共连云港市委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连云港市中医药文建设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进一步提升全市中医药文化建设发展水平,推动中医药文化传承传播,提高广大群众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根据《2023年江苏省中医药文化建设发展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年度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十四五”中医药文化规划目标任务,积极探索推动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中医药文化平台建设,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岐黄校园行”和中医药文化惠民活动,推出中医药文化精品,推进中医药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二、实施范围
各县区卫健委、社会事业局,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连云港中医药高职校,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加强中医药文化研究和保护
1.加强中医药文化研究。鼓励中医药机构、院校挖掘、整理、研究中医药文化内涵、哲学思想、原创思维、时代价值,凝练阐释体现中医药文化价值特色的中医药理念精神,创作中医药文化作品。〔责任单位:有条件的中医药机构,连云港中医药高职校〕
2.普及中医药经典。推动中医药经典普及化,挖掘阐释名医名家、医籍名方、道地药材、非遗项目等中医药文化经典元素,开展中医药经典普及化项目活动,开发推出相关文化产品。〔责任单位:连云港中医药高职校〕
3.注重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加强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梳理和研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申报非遗项目,加强中医药非遗项目宣传推广,扩大中医药文化传播。〔责任单位:各县区卫健委,相关中医药机构〕
(二)加强中医药文化发展平台建设
4.推动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连云港市中医院、高职校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完善优化服务功能,积极发挥宣传推广中医药文化的作用。鼓励有条件的机构积极申报省级基地,支持连云港中医药高职校积极创建国家级基地。连云港中医药高职校中医药文化基地开展“中医药文化服务月”活动。〔责任单位:连云港中医药高职校,市中医院〕
5.建设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层中医馆、社区居委会、乡村群众活动场所等,建设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帮助城乡居民提升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全市建设升级版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不少于10个,其中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赣榆区分别不少于2家、海州区、连云区分别不少于1家。〔责任单位:各县区卫健委〕
6.推动中医药文化特色场馆建设。依托中医药机构、企业、学校、社团组织、名人故居、“非遗”项目等,打造中医药文化特色场馆。〔责任单位:各县区卫健委,市中医院〕
7.探索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充分发挥连云港市中医药和旅游资源优势,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与旅游产业有机融合,积极发展以中医药健康体验和文化传播为主题,融中医药养生、保健、康复和旅游、休闲、商务、会展等于一体的中医药健康旅游综合服务,开发具有连云港特色的中医药健康旅游产品和线路。鼓励社会力量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支持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中医药高职校、市中医院等单位创建中医药健康旅游体验基地,拓展“互联网+中医药非遗+公共场馆”等合作模式。〔责任单位: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中医药高职校,市中医院〕
8.提高“中医药”微信公众号影响力。进一步健全约稿机制,丰富选题设置和推送内容,全年推送“江苏中医药”微信公众号文章不少于40篇。积极策划展示连云港市中医药文化主题互动活动,拉近广大群众与中医药的距离,增强公众关注度。〔责任单位:各县区卫健委,各中医药机构〕
(三)加强中医药文化教育
9.深入推进“岐黄校园行”。建立健全中医药文化进校园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活动。支持职业院校、中小学校等各类学校开设中医药科普课堂和选修课程,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成立中医药文化学生社团,建设校园中医药文化角,开设中医药特色校本课程,将中医药文化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内容,提高中小学生对中医药的认知度。全市开展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活动不少于10场(东海县、灌云县、赣榆区卫健委,市中医院分别不少于2场;灌南县、海州区、连云区卫健委分别不少于1场),市、县区中医院结对学校每家不少于1所(需签订结对协议)。〔责任单位:各县区卫健委,市、县区中医院〕
10.开展第十三届“中医药就在你身边”健康巡讲活动。深化“中医药就在你身边”品牌效应,多形式开展中医药健康巡讲活动。全市公立中医药机构新媒体均须开设“中医药就在你身边”宣传专栏,策划推送系列视频或文章。全市开展中医药健康巡讲活动不少于80场,线上宣讲不少于60期。我市今年承办省级巡讲2场,分别由东海县、连云区卫健委承办,具体安排待定。〔责任单位:各县区卫健委,各中医药机构;专项责任单位:东海县卫健委、连云区卫健委〕
(四)加强中医药文化传播推广
11.鼓励中医药文化作品创作。加强中医药文化资源开发利用,注重中医药文化时代阐释,充分利用新技术新手段,推出一批针对不同受众的中医药文化产品。推进中医药主题纪录片宣传片、名中医短视频制作。积极组织参与第九届“悦读中医、健康中国”活动。市、县区中医院分别推出多种形式的中医药文化作品,每家不少于1个。〔责任单位:各县区卫健委,市、县区中医院,连云港中医药高职校〕
12.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和知识普及。围绕广大群众关注关心的健康热点问题、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保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针对不同年龄、不同健康状况人群特点,分阶段、有重点地突出中医药宣传主题,开展二十四节气中医养生系列科普活动、岐黄基层惠民行动,常态化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和知识普及活动,在基层广泛宣传推广中医药的理念、知识、方法和产品,使百姓掌握基本的中医药知识和简便易行的中医药养生保健方法,提高自我保健和防病调养的能力,养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健康生活方式,努力提升居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责任单位:市、县区中医院,委属医疗机构〕
13.深化媒体合作。加强与主流媒体交流合作,积极应用网络、新媒体、电视、报刊、广播等,通过专题专栏、专访报道、系列报道、深度采访等形式,重点宣传中医药发展成就、科学价值、工作亮点、特色优势、健康知识、流派文化等。鼓励合理利用微信、微博、抖音、小红书、快手等新媒体平台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责任单位:各县区卫健委,市、县区中医院,委属医疗机构〕
14.开展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调查。根据国家、省中医药管理局部署要求,组织开展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调查。遴选第三方机构进行入户调查,相关调查点所属县区卫健委积极配合,按时保质完成调查任务。〔责任单位:各县区卫健委,相关医疗机构〕
(五)加强中医药文化人才培养
15.加强市县级中医药文化科普专家队伍建设。完成本地区中医药文化建设专家库(或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团)组建工作,举办市县级中医药文化科普专家培训班不少于1场,提高中医药文化科普专家队伍素质和工作能力。〔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中医院〕
(六)推动中医药开放发展
16.加强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鼓励和支持中医医疗、教育、科研机构与社会团体开展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积极开展中医惠侨服务,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推动江苏中医药“走出去”。〔责任单位:各县区卫健委,市中医院,连云港中医药高职校〕
四、工作要求
(一)市卫健委负责活动总体规划和监督指导。各地、各单位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合理分配、细化、落实工作任务。积极加强与当地相关部门和媒体的沟通,建立联动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各级各类中医机构、中医药高职校及其他相关单位要逐条明确工作任务,合理安排工作计划,抓紧各项任务的推进落实。在本实施方案的总体框架下,可根据各自实际,开展不同形式、各具特色的中医药文化宣传活动。
(三)市卫健委加强工作督导,适时组织开展现场核查,检查各地各单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加强指导,帮助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地区和单位视情进行约谈、通报,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四)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本计划实施的总结工作,提前开展数据统计,做好成果梳理,于11月20日前将活动总结(含佐证材料)、取得成果(完成制作的书籍、专著、视频等中医药文化作品)报至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处。各地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安排专项经费的重要依据。
附件:2023年连云港市中医药文化建设发展任务明细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