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市州中医药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的通知
吉中医药发〔2022〕41号
各市(州)中医药管理局、长白山管委会中医药管理局、梅河口市中医药管理局:
按照《2022年全省中医药重点工作要点》,我局制定了《2022年市州中医药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请各市州按照工作目标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
附件:2022年市州中医药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
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