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主体
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受理条件
《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药品的,持证企业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申请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是否收费
否
承诺办结期限
2个工作日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自助端办理,快递申请
预约办理
否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8:00-11:40,下午14:30-17:20
办理地点
淮北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区综合窗口B19-22号(淮北市相山区人民中路206号)
咨询方式
0561-3115859
监督投诉方式
0561-3070330
物流快递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1984年9月20日主席令第十八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十四条:……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